追逐愛情的腳步 序
    打小就愛說話,娘說我五六歲的時候就愛拿玩具假裝是麥克風,站在床頭櫃上又說又唱,常常一不小心摔下來,把彈簧床壓凹一塊,頓了一會兒之後又繼續晃動兩條小肥腿爬上去,再接再厲哇啦啦又叫又跳。

    長到現在這麼大,還是一樣愛說話,哇啦啦開口就是天花亂墜、相聲京片子,興起的時候還當場唱段蘇三起解;如果在古代,我可能會是個女說書,扇子一拍、板凳一坐,吆喝來往客倌注意,開始聚上前來聽故事。

    開始寫小說,起源於我喜歡說故事──這似乎是從事小說寫作者的基本性格,話說出去看不見,但小說能留下來,長長久久,不會被自己遺忘。

    後來發現,小說能成就的,不單單只是一個故事,還能圓現實一個夢──現實生活中無法成就的圓,就讓它在小說裡照自己的意思,有個讓自己微笑點頭的好結局吧。

    習慣在虛構的故事裡穿插一部份真實,讓故事更貼近自己心裡的想法──這並非一開始寫小說的初衷,是到後來才轉變的態度。生活中親眼看見許多不圓滿的事,讓人消沉悲觀到不行的地步,害我時常向小丸子借黑線貼在臉上、再踹開櫻桃爺爺,強佔他老人家的牆角蹲在那畫圈圈。

    錯過的愛情、不得不放棄的幸福、明知不幸偏往前去的癡傻、不肯跳脫的作繭自縛……人生因為這些穿插其中變得豐富、悲喜交加。

    再度引用紀伯倫所著的《先知》中的詞句,那是我最喜歡的其中一段,忍不住一用再用,實在是因為對它太有感覺,一直都記在腦子裡,發呆的時候常常會想起。就像徐志摩的詩,至今還常唱起「偶然」、「再別康橋」這兩首譜上曲的詩歌,尤其是在寫這本書的時候,走在路上想著故事內容總忍不住哼起來,可憐身邊手帕交的耳朵,必須忍受走調天後在下敝人我不時的魔音穿腦。

    說起這個故事──其實它一直是未完成的故事,一年多以前的心情不知道為什麼在一年多以後又重染心頭,讓我打開它,擔續下去。

    也許,也許是聽說過去的友人已經結婚的消息吧,現實生活總是不能像小說那樣的圓滿……

    啊啊──又自陷於傷春悲秋的情緒!(抓頭髮尖叫:快跳出來!快跳出來!)

    總之,在寫序的此刻,是美伊戰爭開打第二天清晨。(話題轉得好硬,像連續打了三個小時電腦的脖子這般僵硬。)

    希望、希望快快和平落幕,歷史上的戰爭已夠琳琅滿目,不必再增加了。

    和平鍾啊!和平鴿啊!前往中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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