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工人阿土叫喚著丁水柔。
「嗯…什麼?」
「那鍋……不,素『那個』,偶說那個林老闆訂的花,什麼時候要給他送過企?」阿士努力想矯正自己不標準的國語,卻是徒勞無功,白惹了一身汗。 他拿出污黑的手帕隨意抹了抹額頭。「林……花?」比起阿土的台灣國語,丁水柔也沒好到哪裡。她的國語標準是標準,卻一樣讓人聽得——
很痛苦!
其實她想說的應該是「林老闆的花?」,卻省略了太多,只說出關鍵字,因此在旁人聽來就成了破碎不全的句子。
「對、對啦!你昨天素有告訴過偶,可素偶事情一多,就給它忘了。」已經習慣了和丁水柔的對話方式,阿士愍愍地搔搔頭!很不好意思地紅了臉,為自己的記性不佳耽誤工作而感到差愧。
他向來記性差,又是個鄉下人,沒讀過什麼書、大字不識幾個,否則讓老闆娘寫張字條就是了。
這樣一來,老闆娘也就用不著說得辛苦,而他也背得辛苦了。 尤其老闆娘難得有清醒的時候,每次同她說話,他總有自己在逼迫她說話、打擾她睡眠的錯覺。
唉!老闆娘人好是好,就是——
太重眠了!
「唔,下午三點。」手裡拿著花剪,丁水柔另一隻手撫向手腕。
霎時,她被小綠冰涼的觸感給震了下,隨即難得語句清晰增這出時間。
這、這是一種感應嗎?還是神跡?阿土眨了眨眼,微愕了下。不管看幾次,他始終無法適應。
每次只要老闆娘遇上需要清醒的時候,她總會碰觸不知或掛、或盤踞在她身體哪一處的小綠,然後就會恢復成常人狀態。
正常的說話、正常的工作、正常的走動……一切都再正常不過了。還是應該說是不正常呢?阿土又煩惱地搔了搔頭。反正,常人的正常就等於老闆娘的不正常;老闆娘的正常在旁人眼中,是不正常的。阿土下了這個結論。
其實,看小綠就知道了。
雖然鄉下人不怕蛇,不過小綠可真是只嚇人的寵物啊!
它可是青竹絲呢!
大名鼎鼎、令人聞之喪膽的台灣毒蛇——
青竹絲啊!
他真不懂,像老闆娘這樣一個嬌滴滴的小姐,怎麼會喜歡蛇當寵物呢?他是知道台北人都喜歡養一些奇奇怪怪的寵物,像是蜥蠍、水母、蜘蛛啦!當中一定也有蛇。
不像鄉下,養來費去就那麼幾隻土狗,不是叫阿黃就是小黑的。
不過,老闆娘也跟流行嗎?阿土著實感到納悶。
有錢人的想法,還真是令人想不透。
看門口那部名牌腳踏車就知道老闆娘是個有錢人,因為那可不是平常人買得起的。 更遑論老闆娘換車速度之快……他都已經不知道這是第幾部了,恐怕他十隻手指都不夠數呢!
他不但記性不好,算數也不好。不過,他阿土再土,也看得出老闆娘定是好人家的千金。而且,跟了老闆娘這幾年,他怎會不知道老闆娘賺錢的手腕有多高明? 要不,他每個月暴增的薪水是哪兒來的?算數不好歸不好,他可沒笨到連自己賺了多少錢都不知道。他每次可都是小心翼翼地對著整疊千元大鈔一數再數呢!
總之,這可是份極為難得的好工作呢!
尤其像他這樣說學歷沒學歷、說經驗沒經驗,更別提長相不佳,只是空有一身蠻力,也真虧老闆娘願意僱用他。所以他可是非常感激老闆娘,自始至終都誠懇努力地在做這一份工作呢!
這下,他連老婆本都快存夠了,再過一、兩年,他就可以回鄉下娶阿花,然後再生兩個胖小子。想著想著,阿土黝黑的臉都紅了。
阿花是他論及婚嫁的女友,雖然只是一個村姑,配他卻是綽綽有餘了。阿土極有自知之明,即便來到台北工作,也從不妄想高攀其他女孩,只是死心場地守著家鄉的阿花。說來好笑,第一次領薪水時,他以為老闆娘給錯了,還傻傻地將多得的錢退還,退還——
「紅利?」
「我…沒……說……嗎?」丁水柔費力地從櫃檯上撐起身衛,頭卻仍陷在柔軟的鵝黃色抱枕中。
「可能有吧!」或許真的有吧!他這記性實在是不行。
「給……」半張臉埋在抱枕中,丁水柔不清不楚地動了動唇瓣。
「什麼?」
丁水柔皺了皺眉,似在思索阿土的問話,好半晌,才吐出了兩個珍貴的字:「你……的……」
「你素說,那素給偶的?」阿土看著她,不敢相信世上竟有這樣的好事。丁水柔在抱枕上的頭幾不可見地微點了下。
「可素,偶才工作不久……」
「沒……關……」剩下的「系」字,很可悲地沒有出場機會。丁水柔擺了擺手,阻止阿土的上訴。
「可素……」阿土還有話要說。
「我……要陲……要……」丁水柔吐出了微弱的前半句話接下去就沒了聲音。
「老闆娘!」阿土緊張地往前大跨一步。
結果,他發現她竟然是陲著了!
老闆娘還真是……說睡就睡呀!
阿土愣了好久、好久。
以上,就是當時的情形。
也或許是因為這樣的緣故,讓老闆娘覺得他誠懇實在,才一直讓他在這兒工作。
話說回來,老闆娘也真是有本事,否則也不會將一間小小的花店擴充到今日的局面。
不說花店有多大,光是擁有自己的花房,不用向花商批花,直接自己經營,這就很了不得了。雖說種些花花草草向來就是老闆娘的興趣,不過她也真是有心;非但努力經營,後來甚至還蓋起了花房,乾脆自己種、自已賣,也省得被盤高剝削。
其實他們花店剛開始也是批花來賣的,頂多有時候老闆娘會將自家種的幾盆花草拿來店裡一塊兒賣。聽老闆娘說,她家裡還有個專門種植花草的陽台,讓她可以種著玩。
說到興趣……不是他要貶低老闆娘啦!
不過,他懷疑——弄壞腳踏車也是老闆娘的興趣之一。
對門外那部原本價值不菲,如今卻只能用「慘不忍睹」四個筍來形容的第N部腳踏車寄予無限同情,阿土心疼極了。
那都是錢呢!
就不知道老闆娘一個嬌滴滴的姑娘家,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腳踏車弄成面目全非。 要是他在屏東鄉下的阿母看到了,一定會「矢壽喔!天意喔!」地大呼小叫個不停。
偷偷歎了口氣,阿土看向眼前不知何時又陷入昏睡狀態的丁水柔。
看來,小綠的效果也是有限的……
老闆娘怎會重眠重成這樣呢?
「唉……」這回,他歎了更深更長的氣。
還是工作去吧!
順手將玻璃門掩上,阿土決定來個眼不見為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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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街道一片喧囂。
行人來來往往,各有各的目的地,不曾為誰停下腳步……
此刻!市區內的某賣場——
「小艷,幫忙提一點,很重耶!」楚琳皺著一張白淨的小臉,喃喃地抱怨著,對同伴的見死不救很是氣憤。
嗚……她的手快斷下啦!
然而,前頭那抹艷紅的人兒卻彷彿渾然不覺,依舊踩著紅色細跟高跟鞋,優雅地往前走,身上一襲質感甚佳的紅衣還因而隨風半掀,引得行人紛紛回頭注視。
她到底是來幹嘛的呀?
她、她、她根本就是來炫耀的嘛!
不傀是相知甚深的手帕交,楚琳馬上就察覺到葛紅艷的虛榮心又在作祟了。
不過……
好美喔!
連向來看慣葛紅艷美貌的楚琳都一臉癡迷,用彷彿在看女神般的目光膜拜著她,更遑論是一旁的人們了。
霎時,依稀可以聽見有人在竊竊私語,以為葛紅艷是明星,但也不乏有人發出不以為然的評論,心裡實則既羨又妒。幾個大膽一點的男士更是放肆地直盯著葛紅艷,目光毫不
掩飾對她的欣賞,還引來身旁女伴的嬌嗔與警告。不過,身處這種環境,葛紅艷倒是十分怡然自得,她甚至還停下腳步,大方地回報眾人的目光,綻開一朵美艷的笑,然後逕
自前行,全然不顧被她拋在身後的楚琳。接著,賣場響起了一陣巴掌聲,幾個女孩甩下身旁的另伴一巴掌後就頭也不回地離開。
嗄?
被週遭的聲音震醒,楚琳眨了眨迷濛的水眸,恢復了些許清明。
現下是什麼情況?
環視賣場,只見人群做鳥獸散,只剩葛紅艷一人獨自閒逛著。
不管怎麼看,她果然…… 是個美人胚子!
不不不!怎麼連她都被小艷的美色給迷惑了呢?楚琳連忙甩頭,力圖清醒。
「就說我不認識她了嘛!」
身旁一對情侶走過楚琳身邊,男人辯解的聲音夾雜一絲無奈。
「還說不認識,那她為什麼對你拋媚眼?」
「我怎麼知道?」大概是看上他了吧!男人聳肩,臉上閃過一絲自豪。
「什麼你怎麼知道?你是怎麼招惹上那只花蝴蝶的?」女子個頭雖小,卻潑辣得很,邊走邊問,手指還不忘往男人身上戳去。
「就說了不知道嘛!」男人也惱了,乾脆停下腳步,抓住女子的手。
「你、你、你,你這個花心大蘿蔔!」女子氣得渾身發抖,肩膀更是顫動不已。
「你、你別哭啊!」看女子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樣,男人也慌了,連忙出聲安撫。
見狀,楚琳馬上瞭解發生了什麼事。
她是故意的!
她絕對是故意的!
她絕絕對對是故意的!
楚琳敢打包票,她這個手帕交向來唯恐天下不亂,剛才刻意流露的撫媚風情除了測試近日個人的魅力指數外,另一個原因,大概就是——
害情侶吵架!
沒錯,害情侶吵架!
呃,有人會這麼無聊嗎?
就是有!
而那人的姓名不巧就叫作「葛紅艷」,堂堂葛大小姐是也,同義詞則是TroubleMarker. 賣弄風情兼害情侶吵架,向來就是葛大小姐樂此不疲的遊戲,甚至引以為生活樂趣。
換言之,贏得眾人的注視,會讓她很愉快。
說很愉快還算含蓄了呢!
責則是……非、常、愉、快!
至於愉快到什麼程度呢?
簡單說來,就是四個字:無以復加。
賣騷!
呃,或許這麼說是有點難聽啦!只能說她對自己的美貌具有十足的自信,而且引以為傲,不吝於展現。
如果,她展現風情的附帶效果是惹得情侶吵架,那麼她當天的心情便會High到最高點,不管做什麼事都很帶勁。
巫婆!
呵呵,是頗像的啦!不過葛大小姐向來不知自省為何物。若是有人責備她故意離間情侶,她絕對會回以一個艷麗的微笑,然後冷冷地反問「干你何事」。
然後,事後她會躲在廁所或是陽台,肆無忌憚地大笑,笑不瞭解她真面目而被她耍弄的人,而這對她的心情有正面提升的功效。
身為葛紅艷的閨中密友,身兼良友、益友,楚琳自認不能對她的行為坐視不管。
因此,秉持著益友三大標準之一一友誼,了彰顯公理與正義,楚琳決定撻伐她。
沒錯,撻伐她!
楚琳活像個小媳婦兒,一手提著大包小包,一手拉著神遊太虛的丁水柔努力往前跑,一直跑到正在生鮮冰櫃前選購食材的葛紅艷身邊。
「喏,二……二選……一。」楚琳斷斷續續、上氣不接下氣地道。並不是她吃了丁水柔的口水,感染了丁水柔說話的方式,而是她真的太喘了。
開玩笑,提著這一堆重物,還得跑百米,不喘才怪。
楚琳一邊無奈地試舉著發酸的右手,一邊看著經過激烈運動後卻仍然牢牢掛在自己左臂上昏睡的丁水柔,不禁對她的睡功大感佩服。
小艷也是,愛招蜂引蝶就算了,何苦連累她呢?
不用回頭,她就知道那群怨女妒婦雖已走遠,卻仍頻頻回顧,朝她們所在的地方拋采「關愛」的目光。
好討厭的感覺,彷彿有芒刺在背。
她就知道跟她們出門絕對沒好事。
沒錯,是複數,她們。
根本就是吃力不討好嘛!
楚琳在心裡發表著怨言,並努力高舉自己手中的「物品」,堅持要葛紅艷二選一。 待她喘夠氣後,定要好好罵罵小艷,以伸張正義。
「我不要。」葛紅艷舉止優雅地以指尖輕佻著高麗菜的葉面,探測新鮮度,很乾脆地拒絕了楚琳。
「不能不要!」不愧是向來活力充沛的楚琳,喘了幾口大氣後,她已經能夠正常地說話了。
「麻煩。」葛紅艷美艷的唇中吐出無情的字眼。她竟敢說麻煩?這裡有一大半的東西都是她的耶!
「不管,二選一。」楚琳也很堅持。
「不要,我的指甲油是新上的,剝落了怎麼辦?」葛紅艷瞇起美眸!就著賣場內明亮的燈光檢視自己的手,左看右看,滿意極了。
「這可是你說的!」楚琳語帶威脅,恫嚇著葛紅艷。
「我說的,怎樣?」孰料葛紅艷根本不當一回事,只是屈起食指輕敲著水果罐頭。
「那…那我要把這些瓶瓶罐罐都扔掉了喔!」楚琳也發狠了,作勢要倒出購物袋裡所有的粉底液、蜜粉、面霜、保濕液和隔離霜等所費不貲的保養晶與化妝晶。
唉!台灣的賣場沒事蓋這麼大做什麼?害她們一層層買下來,重都重死了!
「你敢?」
葛紅艷從齒縫進出一句,一個旋身,仿若化身為母夜又,只差鮮紅十指沒惡狠狠地招上楚琳白皙的頸項。
當、當然是不敢羅!
楚琳在心中很沒膽地答腔。
嗚,她向來沒膽,最怕壞人了。這下子,什麼伸張公理、維護正義的更是全都拋話腦後了。
嗚,她就是沒用嘛!
「可、可是,人家真的覺得很重嘛!你不幫我提,要怎麼辦?」楚琳可憐兮兮地訴苦。
「你可以把柔柔扔掉。」 轉過身,葛紅艷面不改色地說道。
什麼?
這怎麼可以?
陷入苦惱的楚琳完全沒發現身旁的艷麗人兒正努力愍著笑。
半晌後——
「小艷,你以前到底有沒有好好念過書?」楚琳猛然問道。
聞言,葛紅艷一僵,肩膀隨即忍不住地劇烈抖動起來。
天吶!她真是服了她,這是什麼思考邏輯?
來不及尋找隱蔽處,葛紅艷擺起招牌擦腰姿勢,無法抑止地狂笑起來,笑聲教人退避三舍。
找到了!
既然有人要把她扔掉,那麼,就由他接收吧!
屬於他的獵物,終究會是他的。
賣場一角,一個挺拔的身影佇立已久,太陽眼鏡下流露出一抹興味,以及躍躍欲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