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 第十七章
    一個半小時之後。哈卡斯特探長在辦公桌後坐下來,偷閒喝著咖啡,然而臉孔舊繃得很緊。

    「對不起,長官,皮爾斯想和你說話。」

    哈卡斯特站起來。

    「皮爾斯?噢,好罷,請他進來。」

    一個神色緊張的年輕警察進入。」

    「打擾你,長官。我想我也許應該告訴你。」

    「是的?告訴我什麼?」

    「事情是發生在偵訊會之後,長官。我當時在門口當班,這個女孩——這個被殺的女孩——過來跟我說話。」

    「她跟你說話?說什麼?」

    「她想和你談談。」

    哈卡斯特霍然坐直身子。」

    「她要和我談談?有沒有說為什麼?」

    「沒有,長官,真是抱歉——如果當時我……。我曾問她要不要留話或者稍後請她到局裡來。你知道,當時你正忙著和警察首長和驗屍官講話,我以為——。」

    「該死!」哈卡斯特輕聲說道,「你為什麼不請她稍等一下,等我忙完了?」

    「對不起,長官。」年輕人深紅著臉說,「當時我沒想到,我以為大概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我覺得她自己也以為沒有什麼要緊的事,她說只是心裡有些困惑而且。」

    「困惑?」哈卡斯特說罷,半晌沒有再開口,心思轉到一些事實上。當他到洛頓太大家時,在路上和他擦身而過的就是這個女孩;那個想要見雪拉-威伯的女孩就是她。這女孩在路上遇見她,踟躇了一下,似乎決定不下要不要阻攔我。她心裡有事。是啦,就是這麼一回事。她心中一定懷有什麼疑慮。他失算了,他不夠機敏,警覺性不足,一心只計算著要多知道一些雪拉-威伯的背景,竟忽略了如此重要的一個線索。這女孩子為啥在困惑?為什麼呢?如今,這個問題可能永遠也找不到答案了。

    「繼續說下去,皮爾斯,」他說,「把你所記得的都告訴我。」

    他畢竟是個講道理的人,「那時候你根本無法知道那是件重要的事。」

    他知道,將自己的怒氣和挫折發洩到這年輕人的身上,徒然無益。這年輕人怎會知道呢?維持紀律乃是他的一部分訓練;他不得讓別人在不適當的地方,不適當的時間打擾他的上司。如果那女孩說這是件重要或緊急的事,那就不一樣了,可是她沒有。他想起第一次在她們社裡看見她的情形,她就是那種女孩,反應緩慢,對自己的思考似乎沒有信心。

    「你還記得事情的確實經過和她所說的每句話嗎?皮爾斯。」他問道——

    皮爾斯仍以急切的感激看著他.「哦,長官,當大家都離去之後,她向我這邊走過來,態度有些踟躇,東張西望地,好像在找人。長官,我想不是找你。而是別人。然後趨上來問我要和警官說話,她說是那位出庭作證的警官。所以,如我說過的,我看見你和局長正忙著,便對她解釋說你現在有事,問她要不要留話,或是待會到局裡來見你。我想她說過『這樣也好。』我說又有沒有什麼特別的……」

    「她怎麼說?」哈卡斯特向前傾身。

    「她說其實也沒什麼,只是覺得事情有點奇怪,不知她怎麼會這麼說。」

    「她不明白她怎麼會那樣子說?」哈卡斯特重複道。

    「不錯,長官。我沒把握說對她所用的宇,大概是這樣;

    「我不明白她所說的怎會是真的。』她蹙額皺眉,一臉困惑。但是當我問她時,她又說並非是什麼真正重要的事。」

    那女孩說,並非是什麼真正重要的事。同樣的這個女孩,於不久之後發現被人絞死於電話亭內……。

    「當她跟你說話時,旁邊是否有別人在?「他問。

    「嗯,你知道,人潮魚貫而出,來旁聽偵訊會的人很多。

    這件命案經過報紙的大事報導之後,引起不小的騷動。」

    「你不記得當時旁邊有什麼一特別的人——譬如說出庭的證人?」

    「恐怕沒有,長官。「「-,」哈卡斯特說,「沒有什麼用處。好啦,皮爾斯,萬一你再記起什麼的,趕緊來見我。」

    探長努力地抑制冒升的怒氣和自責。那個女孩。那個看起來如兔子的女孩,知道一些事情。不,也許不能說「知道」,但她一定看見了什麼,一聽到了什麼,使她覺得困惑;而且在聽過偵訊會之後,更覺困惑。那會是什麼呢?和證辭有關?很可能與雪拉-威伯的證辭有關吧?兩天前她曾去過雪拉姑媽的家。如有什麼事,她大可在辦公室裡和雪拉談啊?她為何要和她私下見面?她知道了雪拉的什麼,而使她覺得困,惑?她想找雪拉解釋——但她要私下,兩個要其他的女孩子在面前,事情看起來似乎如此。一定是這樣的。

    他差走皮爾斯,然後下了一些指示給克雷曾住。

    「你對到威爾布朗姆胡同的那個女孩看法如何?」克雷警住問道。

    「我剛才就一直在想這件事,」哈卡斯特說,「極可能,她是因為好奇而遭害的——她想看看那地方是個什麼樣子。那也沒有什麼個尋常——克羅町有一半的人都一樣想看。」

    「很難說吧。」克雷警住著有所感地說。」

    「然而,從另一面來看。」哈卡斯特緩緩地道,「她到那兒也許是為了想看住在那兒的人……」

    克雷警住再度高去之後,哈卡斯特在他的拍紙簿上寫下二個號碼。

    「二十,」他寫著,跟著塗上一個問號。然後「十九?」和「十八月他又把每戶人家的姓名寫上去。黑姆、佩瑪-、華特豪斯。

    哈卡斯特研究著這三個的可能性。

    他最先研究二十號。凶器便是在那裡發現的。看起來刀子是比較可能由十九號的花園扔過去ˍ但是無法確知。它也可能是二十號的主人自己扔到樹叢下的。當問起這個問題時,黑姆太太的反應只是憤憤不平。「竟然有人用刀子這樣子擲我的貓,太可惡啦!」伊娜-布蘭特和黑姆太太有什麼關聯嗎?

    哈卡斯特探長的決定是沒有。他繼續考慮佩瑪-小姐。

    難道說,伊娜-布蘭特到威爾布朗姆胡同是要拜訪佩瑪-小姐?佩瑪-曾經出庭作證。難道伊娜對她的證辭有所懷疑?但是她的疑惑是在偵訊會之前便有了。難道她早已對佩瑪-小姐另有所知?譬如說,她獲悉佩瑪-小姐和雪拉-威伯之間有某種關係存在?那麼便可印證對皮爾斯所說的話:

    「她所說的話並不實在。」

    「臆測,一切都只是臆測而且。」他生氣地想。

    那麼十八號呢?發現屍體的是華特蒙斯小姐。哈卡斯特探長對於發現屍體的人特別有偏見。發現屍體者可以避免被視為兇手的危險——他可以免除安排不在場證明的危險;辦案者也往往忽視了他的指紋。他在各方面可以說是高枕無憂——只是有一個條件,那就是仍得沒有明顯的動機,而華特豪斯小姐謀殺小伊娜便無明顯的動機。華特豪斯小姐並沒有出庭作證;但她可能也去旁聽了。難道說,伊娜有什麼理由知道,或相信,華特蒙斯小姐化名佩瑪-小姐,打電話要求派一個速記打字小姐到十九號去?

    仍然是臆測,更多的臆測。

    當然,還有雪拉-成伯本人……

    哈卡斯特的手伸向電話。他打電話到柯林-藍姆下榻的旅館。

    「我是哈卡斯特——你今天何時和雪拉-威怕共進午餐?」

    柯林頓了一下才回答;「你怎麼知道我們一起吃飯?」

    「只是猜想罷了。有沒有,沒有嗎?」

    「俄不該和她一起吃飯嗎?」

    「當然可以。我只是問你時間。你們是否離開偵詢會便直接去吃飯了?」

    「不是。她先上街賣些東西。我們於一點鐘時在市場街的一家中國餐館見面。」

    「我知道了。」

    哈卡斯特低著頭看他的記事本。伊娜-布蘭特死於十二點半至一點之間。

    「你要不要知道我們吃些什麼?」

    「不要動氣,我只是想知道正確的時間,作記錄用。」

    「原來如此,就是這樣啦。」

    半晌,哈卡斯特想緩和氣氛地說;「如果你今晚沒有事情?」

    對方岔了進來。

    「我要走了,正在整理行李。我接到消息,我得到國外一趟。」

    「何時回來?」

    「很難說。至少一個星期——也許更久——也可能永遠不回來!」

    「那太糟糕了——不是嗎?」

    「我不知道。」柯林說罷,掛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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