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於那天(星期六)下午兩點在『藍野豬』旅館進行。
不用說,這在當地引起了巨大的轟動。在聖瑪麗米德至少有十五年沒發生謀殺案了。像普羅瑟羅上校這樣的人在牧師寓所的書房被謀殺,更是村民們很少遇到的令他們驚詫不已的事。
我不願聽的各種各樣的議論飄進了我的耳朵:
「牧師來了。相當蒼白,不是嗎?我吃不準他是否也插手了。畢竟是在牧師寓所幹的。」「你怎麼能這樣說呢?他當時正在走訪亨利-艾博特呢。」「哦!但他們確實說他和上校吵架了。瑪麗-希爾來了。瞧,她擺出那副架子,不就是在那兒幹活兒唄。別吵,驗屍官來了。」
驗屍官是我們鄰鎮馬奇貝納姆的羅伯茲醫生。他清清喉嚨,抬抬眼鏡,擺出一副莊重的模樣。
重述一遍所有的證據只會令人乏味。勞倫斯-列丁為發現屍體作證,並確認手槍屬於他。他確信,他在案發前兩天即星期二見過手槍。槍放在他住所的架子上,而住所的門習慣上是不鎖的,普羅瑟羅太大作證說,她最後一次看見丈夫,是大約六點差一刻他們在村於路上分手的時候。她同意稍後到牧師寓所叫他。大約六點過一刻,她沿後面的小路從花園的大門到了牧師寓所。她沒有聽到書房有什麼聲音,以為房間是空的,但她的丈夫可能正坐在寫字檯旁,那樣的話,她就看不到他了。就她所知,他的健康和精神狀況是正常的。她沒有聽說有哪個對他懷恨在心的仇人。
然後是我作證,講述我與普羅瑟羅約會和被電話叫到艾博特家去的情況。我敘述了我怎樣發現屍體,叫來海多克醫生的經過,「克萊蒙特先生,有多少人知道普羅瑟羅上校那天傍晚要來見您?」
「我想,有許多人。我妻子知道,我侄兒知道,並且,那天早上我在村於裡碰見他時,他本人也提到這件事。我想,有好些人都可能偷聽到他的話,因為他有點聾,講話的嗓門大。」
「那麼,這是件人人皆知的事了?任何人都可能知道?」
我說是這樣」海多克接著作證。他是個重要證人。他仔細地、內行地描述了屍體的外形和道槍擊的準確部位。按他的判斷,死者大約在六點二十分至六點三十分道槍擊——肯定不會晚於六點三十五分。那是最大的時限。他肯定這一點,並強調這一點。不存在自殺的問題,槍擊處不可能是自己施加的。
斯萊克警督的作證謹慎而簡短,他講述了他接到通知和看到屍體時的現場。他出示了那封信,還叫大家注意信上的時間——六點二十分。還有鬧鐘。不言而喻,可以假定死亡時間是六點二十二分。警督什麼也沒有漏掉。後來,安妮-普羅瑟羅告訴我,警督認為她到牧師寓所的時間稍稍早於六點二十分。
後一位證人是我們的女傭瑪麗,看來她是個有點粗暴的證人。她沒有聽到什麼,也不想聽到什麼。好像來看牧師的先生們通常是不會被槍殺的。他們不會。她有自己的話兒要照料。普羅瑟羅上校正好在六點過一刻到的。不,她沒有看鐘。在她引他進屋後,他聽到教堂的鐘響了。她沒有聽到任何槍聲。如果有槍聲的話,她會聽到的。哦,當然,既然先生被發現遭人槍殺,她知道一定有槍聲的——但僅此而已。她沒有聽到槍聲。
驗屍官沒有再就此追問。我意識到,他與梅爾切特上校配合默契。
萊斯特朗茲太太也傳喚來作證,但她出具了一份經海多克醫生簽字的證明,說明她因病不能到場。
還有最後一個證人,一個有點蹣跚的老太婆。照斯萊克的說法,她是為勞倫斯-列丁「料理家務」。
向阿切爾老太大出示了手槍,她認出就是在列丁先生的臥室裡看到的槍,那槍「放在書櫃上,隨便放在那兒。」她在案發那天最後一次看到槍。是的——在回答進一步的問題時她說——她確信星期四午餐時間槍還在那兒。她離開時是一點差一刻。
我記得警督告訴我的話,不由得有點驚奇。他詢問她時她記憶模糊,而現在卻對槍的事相當肯定。
驗屍官用一種平靜的態度宣佈審理結束,但語氣卻非常堅定。幾乎立刻就作出了裁決:
由未知的個人或數人進行的謀殺。
當我走出房間時,看到一小群年輕人,他們有著明亮而機敏的眼睛,外表上也有些相像。他們中的幾個人,我覺得面熟,因為過去幾天他們老在牧師寓所周圍轉悠。我為了脫身,折回到「藍野豬」旅館,幸好碰到那位考古學家斯通博土。我也顧不上禮節,一把抓住了他。
「那些個記者,」我簡短而明確地說,「您能幫我甩掉他們嗎?」
「噢,沒問題,克萊蒙特先生。跟我上樓。」
他帶路爬上狹窄的樓梯,走進他的臥室,克拉姆小姐正坐在房裡熟練地敲著打字機的鍵盤。她滿臉堆笑地向我打招呼,表示歡迎,並趁機停止了工作。
「太可怕了,不是嗎?」她說,「我是說,不知道是誰幹的。
不過我對審理感到失望。不夠味,我是這樣看的。從頭到尾都沒有你可以稱為痛快的情節。」
「那麼,你也在那兒嗎,克拉姆小姐?」
「我當然在那兒。想不到您沒有看見我。難道您沒有看見我嗎?這使我有點傷心。是的,我確實傷心。一個男人,哪怕他是個牧師,頭上也應該長眼睛的啊。」
「您也在場嗎?」我問斯通博士,試圖擺脫這種嬉笑嘲弄。像克拉姆小姐這樣的年輕女人總使我感到尷尬。
「沒有,恐怕我對這樣的事情興趣不大。我是個沉溺於自身愛好的人。」
「那一定是種非常有趣的愛好。」我說。
「也許,您也略知一二吧?」
我被迫回答,我幾乎一無所知。
即使承認一竅不通,也不會使其氣餒,斯通博士就是這樣的人。結果就好像是說,我的惟一的愛好是掘墓。他眉飛色舞、滔滔不絕地講開了。長形墓、圓形墓、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史前石墓和獨立墓,這一切都從他的口中像泉水般湧出。我只有點著頭,裝出懂行的樣子——這樣說也許過於樂觀了。斯通博士繼續用深沉而洪亮的聲音講個不停。他是個小個子的人,有著一個圓圓的禿頭,還有一張渾圓紅潤的臉。他的眼睛從很厚的鏡片後炯炯有神地盯著你。我從未見過一個人,這麼小的一點鼓勵竟然使他變得如此熱情。他詳細地討論著每一個支持或反對他的孤芳自賞的理論的依據,順便說一句,我對這種理論簡直茫然不知所以。
他詳細講述了他與普羅瑟羅上校的意見分歧。
「一個固執的鄉巴佬,」他憤憤地說,「對,對,我知道他死了,一個人不應該講死人的壞話。但是死並不能改變事實。他確實是個固執的鄉巴佬。就因為他讀過幾本書,便以權威自封——反對一個終生研究這個問題的人。克萊蒙特先生,我把一生都投入到這個工作中去了。」
他激動地說著,唾沫飛濺。格拉迪斯-克拉姆短短的一句話把他帶回現實。
「如果您不當心,就要誤火車了。」她說。
「喔!」這位小個子停止了講話,從衣袋裡掏出一隻表。
「哎呀!只差一刻?不可能。」
「您一旦開始講話,您總記不住時間。如果沒有我的照顧,您會怎樣,我真的不知道。」
「完全正確,親愛的,完全正確,」他充滿感激地拍拍她的肩膀。「這是個了不起的姑娘,克萊蒙特先生。從不會忘記什麼東西。我認為自己能找到她是非常幸運的。」
「哦!別說了,斯通博士,」姑娘說,「您太抬舉我了,真的。」
我不禁感到,我事實上會支持第二種觀點——這種觀點預見,合法的婚姻將是斯通博士和克拉姆小姐的最終結局。我設想,克拉姆小姐愛自行其事,但不失為一個聰明的年輕女郎。
「你們最好動身。」克拉姆小姐說。
「好,好,我就走。」
他走入隔壁房間,出來時抬著一個皮箱。
「您要離開嗎?」我有些驚奇地問道。
「只是到鎮上去呆幾天,」他解釋說,「明天去看我的老母親,星期一有些事要與我的律師辦一下。星期二就回來。
順便說一句,我想普羅瑟羅上校的死不會影響我們的安排。
我是指墓地的事。普羅瑟羅太太不會反對我們繼續工作吧?」
「我倒不這樣看。」
他說這話時,我在猜想,誰將成為「老屋」的主宰。很可能普羅瑟羅會把房子留給萊蒂斯。我感到,知道普羅瑟羅的遺囑的內容是有趣的。
「一個人死了,會給家人帶來很多麻煩,」克拉姆小姐略帶陰鬱地說,「您簡直想不到有時候會有多麼悲傷的氣氛。」
「哦,我真得走了。」斯通博士費力地想拿起皮箱、一張大毛氈和一把笨重的傘,我過去幫助他。他謝絕了。
「不用麻煩,不用麻煩。我能很好地解決。樓下肯定有人的。」
但是,樓下連一個擦鞋匠或什麼人的影子都沒有。我想他們為記者們服務去了。時間很緊,於是我們向火車站走去,斯通博士提著皮箱,我拿著毛氈和傘。
我們一面匆匆走著,斯通博士一面喘著氣說:
「您真是太好了——不想——麻煩您……希望我們不會錯過這——這班火車——格拉迪斯是個好姑娘——確實是個了不起的姑娘——天性非常溫和——恐怕在家裡不太愉快——絕對——心地純潔——心地純潔。我向您保證,儘管——年齡懸殊——發現許多共同點……」
正當我們向車站拐過去時,看見了勞倫斯-列丁的住所。它孤零零地豎在那兒。周圍沒有別的房子。我看見兩個相貌機靈的年輕人站在階梯上,另外還有幾個通過窗戶朝裡窺視。這一天記者們夠忙的了。
「小列丁,這傢伙不錯。」我說了一句,想看看我的同伴會說些什麼。
這時,他喘得上氣不接下氣,很難說出什麼,但他還是喘著氣吐一個什麼詞,我一時沒有聽清。
當我要他重複他的話時,他喘出一個詞:「危險。」
「危險?」
「非常危險。無知的姑娘們——不太瞭解——落入像這種傢伙的圈套——總是圍著女人轉……不好。」
從這話中,我推測,村子裡這個惟一的年輕人也沒有逃過漂亮的格拉迪斯的注意。
「天啊!」斯通博土喊道,「火車!」
這時,我們已經接近火車站,開始疾步奔跑。從倫敦開來的火車正停在站上,開往倫敦方向的火車正在進站。在售票處的門口,我們撞到一個文雅的年輕人,我認出是剛到達的馬普爾小姐的侄兒。我想,他是個不喜歡被碰撞的年輕人。他為他那種泰然自若、超然物外的風度而驕傲,那粗俗的一撞無疑有損於泰然自若的風度。他向後搖晃幾步。我連忙道歉,然後我們進了站。斯通博土爬上火車,我遞給他行李,剛好趕上火車沉重地往前一衝,啟動了。
我向他揮揮手,然後轉身離開。雷蒙德,韋斯特已經走了,但我們當地一位綽號叫作「小天使」的藥劑師剛好也要到村於裡去。我和他並肩而行。
「好險哪!」他說,「噢,審理進行得怎樣,克萊蒙特先生?」
我告訴了他裁決的結果,「哦!原來是這麼回事。我想裁決會是這樣。斯通博土要去哪兒?」
我將他告訴我的話重複了一遍。
「沒錯過火車,真走運。您總弄不清這條鐵路的情況。我告訴您,克萊蒙特先生,真要命,真丟人,我就是這麼說的。
我坐來的火車晚了十分鐘。而且,還是在交通稀少的星期六。在星期三——不,是星期四——是的,是星期四——我記得是謀殺案發生的那天,因為我打算向鐵路公司寫一封措辭強硬的投訴信——謀殺使我忘了這件事——是的,上個星期四。我去參加藥學學會的一次會議。您說六點五十分的火車晚點多少?半小時。整整半小時!您對此怎麼看?
十分鐘,我不在乎。但如果火車要七點二十分才到站,喔,那您在七點半以前就別想回家。我說的是,為什麼把這班火車叫做『六點五十分班車』呢?」
「完全如此。」我說。這時,我看見勞倫斯。列丁從路的另一頭向我們走來,為了擺脫他的這番嘮叨,我藉故說,我有話要給列丁講,就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