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火力和運動的坦克攻擊
每當一個外行人想起坦克攻擊的情形,就一定會聯想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在康佈雷和亞眠戰役中的出現的鋼鐵巨怪,他會想到無數盤纏交錯的鐵絲網在坦克的重壓之下,像稻草一般被碾得粉碎;他會記得那些坦克是如何突破塹壕,把機關鎗碾成廢鐵;他還會記得坦克犁過戰場時,從排氣管中噴出的紅色火焰,形成一種恐怖的景象——這種「坦克的恐怖」也常常被認為是我們在1918年8月8日潰敗的原因之一。事實上,這種碾路戰術只不過是坦克所能擔當的許多種任務中的一種——而且還不是最重要的任務。但是由於上次大戰在許多評論者心中的烙印是如此深刻,因此他們產生了一種完全膚淺的見解,以為進行坦克攻擊就一定要將大批坦克集中在一起使用,勇往直前地攻擊,把敵人壓碎在它們的履帶下面(這對於敵人的炮兵和反坦克炮的火力來說都無異於一種良好的目標),甚至不管高層指揮的企圖,也不管地形是否有利,都應如此強攻。坦克的火力一向被低估,它被看作是一隻亂撞的沒頭蒼蠅,同時,人們普遍認為對坦克的防禦越來越容易,所以結論就是:將坦克作為一種奇襲的手段已成其為不可能——雖然戰場上有包括煙霧樹木和地形等方面的各種障礙物,反坦克步兵和炮兵還是可以不計傷亡地找到自己的目標;這種防禦部隊一定位於坦克進攻的必經之路;利用高倍望遠鏡,他們也可以透過煙霧和夜暗發現敵人;即使頭戴鋼盔,他們依然能夠分辨來自敵方的聲音。這樣看來,利用坦克遂行攻擊任務已無任何前途可言,是不是應該如某批評家所說的那樣,把坦克當作廢鐵賣掉呢?所謂的坦克時代是否就如此這般終結了呢?要真是這樣,那麼一切在坦克戰術方面推陳出新的考慮就都是多餘的了,我們又可以平心靜氣地坐等1914年到1919年間的陣地戰重演了。不過當你對地面的情形還沒弄清楚之前,最好還是不要魯莽地跳下去。除非我們的批評家能夠發明一種更先進的陸地攻擊戰術,否則我們還是相信,只要運用得當,坦克在今天依然是最好的陸地攻擊工具。為了讓坦克攻擊的性質更容易理解,我們首先介紹一下現代坦克的特徵。
裝甲
凡是準備進行激烈戰鬥的坦克,其裝甲厚度至少要能抵禦機槍子彈,如果為了對付敵人的反坦克武器和坦克,那麼這樣的裝甲還是不能勝任。因此,上次大戰的獲勝國現在定制的坦克多半都擁有相當強度的裝甲,比如說,為了擊穿法國的「CHAR 2C」型坦克,至少需要口徑為75毫米的火炮。假設在第一波攻擊中,攻方坦克能夠不被敵方的防禦火力擊毀,那麼這些坦克可以說已經克服了最危險的敵人;由於一方面反坦克武器已被摧毀,另一方面又遭到攻方坦克的火力掃蕩,敵人的步兵和工兵將喪失抵抗能力,連輕型坦克也能輕易解決他們。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防禦的一方能夠獲得一種高效反坦克武器,其火力可以洞穿攻方所有坦克的裝甲,而且又不失時機地將這種武器配置在具有決定性的地域,其結果必然是攻方蒙受巨大損失,要是這種防禦力量不僅足夠集中並且擁有足夠的縱深,那麼攻方就有可能完全失敗——矛與盾的爭雄歷史已經持續了數千年,裝甲兵也與過去的要塞部隊、海軍和最近的空軍一樣,對於這個問題要有充分的準備——事實上,這種現象將永遠持續下去,雖然結果時常可能改變。以此為由取消坦克在陸戰中的地位,那才真是豈有此理。我們不用坦克,難道步兵軍服會比鋼鐵裝甲的抵禦力更強嗎?
運動
有人說過:「只有運動才能獲得勝利。」我們不僅同意這種說法,而且還要利用我們這個時代的技術工具來證明這條真理。運動的目的就是要使我軍與敵軍接觸,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可以利用人與馬的肢體、鐵路和不久前發展出來的汽車和飛機,一旦與敵軍接觸,運動往往會被敵人的火力所牽制;為了解除這種牽制,必須擊毀敵人,或者使敵人癱瘓,或者迫使敵人撤出既設陣地。這個目標可以憑借優勢火力來達成,因為強大的火力可以使敵人的抵抗崩潰。處於靜止位置的火力射程有一定限度,這也是步兵掩護火力的極限,當步兵超出這個極限以後,重武器和炮兵就必須轉移陣地以支援步兵繼續向前進攻。這種方法不但需要大量武器,還需要更大量的彈藥,準備這種攻擊也就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並且也很難掩蓋作戰企圖,難以收到出奇制勝的效果。即使在最初的攻擊中能夠暫時掩蓋作戰企圖,可是一旦攻擊開始敵人必然集中其預備隊來阻止攻方的突破,加之現在的預備兵力能夠加以摩托化,建立一條新的防線較之以往要容易許多,因此,現在以步炮協同為基礎的進攻,其成功的機率比上次大戰還要小。所以,使進攻富有成效的方法就是:不顧敵軍火力的阻撓,要如此迅速地向敵人縱深運動,使敵人無法建立一條新的防線,最後將攻勢深深地引入敵軍後方——主張坦克戰的人都認為利用有利的環境完全可以達到這種理想,而懷疑論者卻認為奇襲已無可能,坦克攻擊的成功條件也不復存在。是不是坦克真的不能遂行奇襲任務呢?且不論兵器和技術的新舊,如果奇襲成其為可能,那麼戰場上會出現什麼結果呢?1916年,馮-卡爾將軍曾經向德軍最高統帥部提出建議,他認為要想獲得突破,在攻勢準備時一定要首先考慮突然性的因素,不過在他那個時代,他卻沒有實現這種願望所需的新的兵器和技術,即使如此,1918年3月的攻勢還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如果在傳統的奇襲戰略上輔以新的技術兵器,奇襲的效果勢必大大增加,但新的兵器卻不一定是一個必要條件。我們相信坦克能夠比以前所有的方法更具機動能力——特別是一旦獲得突破,我們就可以繼續向前發展而不至停頓下來;我們也相信,只要具備某些條件,這種機動就可不斷延續下去——而這些條件也是坦克攻擊成功的條件:比如地形適合集中兵力、敵人的防線上有漏洞、敵人的裝甲部隊處於劣勢地位等。有些人認為我們在任何條件下都無法取勝,有些人認為坦克沒有突破敵人重兵把守地域的能力,可是其它兵種在許多方面所能擁有的攻擊力甚至比我們還要弱,任何兵種都不是「萬能」的。曾經有人說認為,任何武器,只有在它剛剛出現並且敵人無法與之對抗時,才能夠發揮它的威力。那麼炮兵的命運實在悲慘!因為它已經有好幾百年的歷史了;空軍也是悲慘的!因為防空武器的威力也是日新月異。但是我們卻相信,任何武器的威力都是相對的,要視與之對抗的武器威力如何。如果坦克面對優勢的敵人——擁有更多的坦克或更先進的反坦克武器——那麼它一樣可能被擊敗或是威力減弱,但如果情形正好相反,那麼它同樣可能獲得驚人的成功。所有武器的威力也不能僅僅由敵方的力量強弱來決定,另一方面還要看你自己是否願意最大限度地利用最新的技術革命成果,使你總是領先於時代。從這一點來說,坦克就不能自暴自棄地認為它已被其他武器取代了。曾經有這樣一種說法:「守方炮兵的炮彈速度要比攻方坦克的火炮發射的炮彈快。」一直到現在都沒有人去發掘這種說法的事實依據,不過早在1917年至1918年間,就已經能夠將數百輛坦克集中在戰線後方,冒著敵方的炮火逕自突入敵軍陣地,為十幾個步兵師或騎兵師開路——在遂行此種作戰時,甚至完全不用炮兵掩護,也就是說,敵方炮兵事先毫無損傷——只有在最為不利的情形之下,敵方炮火才能給運動中的坦克以重創,而且只要坦克突破了敵軍陣地,敵人的炮兵不久就會銷聲匿跡,甚至不能對後續的步兵部隊構成威脅。在上次大戰中,炮兵曾經使用炮火準備的射擊戰術,就是集中所有的炮火轟擊可能的危險區域,但是結果還是未如人意。防禦的炮火雖然可以造成飛砂走石和煙霧迷漫的效果,使坦克手的視野受到限制,不過這種限制卻是可以忍受的,即使在平時,我們也早就學會了如何克服這些困難。事實上,現在的坦克在夜暗和大霧中都可以靠羅盤來指引方向,照樣前進。因此,在以坦克為基礎的攻勢中,勝利者就是坦克本身,而不是步兵。如果坦克的攻擊失敗了,就等於整體攻勢的失敗,相反,如果坦克攻擊成功,勝利就會成為定局。
火力
裝甲和運動是坦克的兩個戰鬥特徵,第三個也是最重要的特徵是火力。坦克火炮在靜止和運動中都可以進行射擊,並且在這兩種情形下都採用直接瞄準的方法。當坦克靜止時,可以迅速輕易地調校火炮,因此只需消耗非常有限的彈藥就可以摧毀目標;而一旦坦克處於運動之中,因為觀測方面的困難,比較難以確定目標,不過坦克卻有另一個長處,就是它的炮身距離地面很高,特別是對於有草木掩護的地面,這種高炮身就顯得十分有效——它雖然也招來批評,被認為是容易成為敵軍炮火的靶子,不過反過來說,對於坦克炮手的利益也是顯而易見的。在運動中射擊,對近距離的目標命中率還算不錯,不過對於距離較遠的目標,或是坦克行進在坎坷的地面上時,命中率會大打折扣。在任何情形中,坦克具有一種其它武器無可比擬的優點,那就是當它朝著敵人的方向前進時,可以攜帶它自己的火力。我們當然承認處於靜止位置的火炮射擊精度也較高,可是唯有運動才能贏得勝利!現在的坦克戰是否依然要採取過去的碾路戰術,面對縱深配置著強大的步兵、炮兵和反坦克武器的敵軍陣地猛衝過去呢?有這種想法的人,其觀念深處就是一種號稱「步兵坦克」的怪物,這種怪物無論在時間和空間上都完全著眼於配合步兵的進攻——這種觀念我們實在忍受了很久。我們不能也不願意花費幾星期甚至幾個月的時間僅僅從事搜索工作;我們也不願意消耗太多的彈藥。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在盡可能短的時間裡,盡量深入敵後,控制敵人的整個戰線。我們非常清楚坦克火力的局限性,因此我們無法進行「有計劃的炮兵準備射擊」,或是「集中火力的轟擊」;我們的想法正好相反,只想用一顆準確的炮彈,一次射擊就把目標擊毀。其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不能忘記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教訓,即使用最強大的炮兵向敵軍陣地轟擊達一星期之久,還是不能給步兵提供必勝的保證。正是我們的敵人讓我們相信,在一個寬廣的正面上進行一個成功而迅速的坦克攻擊,從各個方向縱深突入敵人的防禦體系內部造成的勝利,要比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所使用的任何一種有限進攻的方法要更加有效。我們的炮彈一定要朝著特定的目標發射,而不是象從前一樣不分青紅皂白亂轟一氣,用彈幕掩護步兵爬行。如果我們的攻擊集中,並且有足夠的寬度和縱深,就能將所有暴露出來的敵軍目標予以摧毀,這樣,我們就在敵人的防線上打開了一個缺口,足以讓我們的預備兵力迅速地跟進,這在1918年是無法實現的。我們這裡提到的預備兵力,也必須採用裝甲師的編制,因為我們不相信其他任何部隊能夠具有同樣的火力、速度和機動性能可以發揮如此的攻擊和突破的威力。
因此,我們並不認為坦克只是一種輔助步兵進攻的武器。如果還是這樣,那麼我們就又要回到1916年的陣地戰中去,絕無速戰速決的可能了。但是,不論未來的敵人兵器如何優秀,各種口徑的火炮在射程和精度上有了什麼樣的提高,炮兵技戰術如何發展,也都無法動搖我們的信心,相反,我們還是認為坦克是現代攻擊戰所能找到的最有效的武器,我們絕不改變我們的信心,直到科技專家拿出一個更好的武器給我們看。雖然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說:「只有火力才能為運動開路」,但我們還是反對那種徒然浪費時間和彈藥的炮兵準備射擊,因為那會完全喪失奇襲效果;我們相信,使用內燃機和鋼鐵裝甲的組合,可以不需任何形式的準備射擊,而是直接把火力帶入敵軍陣地——只要擁有某些重要的條件,如適宜的地形、奇襲和集中的運用。將大量的坦克集中起來使用也是招致批評的一個方面。他們說:把所有的坦克都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攻擊力量的觀念正確嗎?是否應該考慮把坦克分配給步兵師使用呢?如果說在今天步兵沒有坦克就不能遂行攻擊任務,那麼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出這種結論:凡是具有攻擊能力的武器,凡是能夠幫助其他兵種前進的武器,自然就算得上是一種主要兵器了。
至於是否應該將坦克配備給步兵師,不妨用下面的假想戰役來說明問題:紅藍兩軍對戰,雙方各有100個步兵師和100個坦克營。紅軍將所有坦克都配備給各步兵師,而藍軍則集中整編為裝甲師,由最高統帥部直接控制。假設戰線長度為300英里,其中100英里是坦克無法通過的地區,100英里是坦克很難加以運用的地區,另外100英里則是適於坦克活動的地區。這樣,在實戰中就會出現這種現象:紅軍因為把坦克分配給各步兵師,所以有一部分坦克被置於其無法活動的地區,無所事事;另一部分坦克雖然可以活動,但是卻受制於地形,使成功運用它們的希望顯得十分渺茫;結果在最適於坦克活動的地區,紅軍只能集中起它全部坦克的三分之一投入戰鬥。而在藍軍方面,情形則大相逕庭,它可以將全部的坦克兵力集中使用在最有利的地區,以產生決定性的效果,它在這一地區的坦克數量至少可以超出敵人一倍,而在其它採取防禦態勢的地域,即使受到敵人的坦克攻擊,規模也是很小的。如果一個步兵師有50門反坦克炮,用來對付50輛坦克的進攻,就比對付200輛坦克要容易得多。因此,我們的結論就是,把坦克分散配置給步兵師的觀念,只不過是重拾1916年到1917年間英國人最初使用的坦克戰術,事實上是失敗的戰術——直到康佈雷戰役中英軍採取集中和大量使用的戰術,才算獲得了成功。我們相信,迅速地攻入敵軍陣地,利用坦克的裝甲掩護,讓我們摩托化的大炮直接擊打在目標上,這種方法必然獲得勝利。有人說:「摩托車並不能算是一種新武器,它只不過是一種運輸舊武器的新方法而已。」當然內燃機本身不能發射炮彈,如果非要說坦克是一種新式武器的話,那麼我們實際上要強調的是一個新的兵種,正如海軍的潛艇也被稱為新武器是一回事。我們相信我們是一種新武器,將來的成功可以在戰史上留下一個不可磨滅的痕跡。如果我們的攻擊必須成功,那麼所有其它兵種就必須在時間和空間上與我們密切配合,為了讓我們的威力能夠充分發揮出來,我們要求一切必要的支援部隊都必須擁有與我們相同的機動能力。即使在平時,這些兵種都應由我們直接指揮。為了獲取最大的決戰機會,所需要的不是集中的步兵,而是集中的坦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