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寫小說最困難的一關就是故事的起頭了。
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但是以我來說,有了靈感之後,到開始設定故事大綱、落筆寫下第一句話,短則一個禮拜,長則半個月、一個月的,總是操死我不少腦細胞。
不過,我有個朋友能夠不用找靈感、不寫大綱,只要一支筆拿起來就能振筆疾書,最高紀錄只花了八、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萬字的小說,簡直不是人──是神哪!
像那種「快手」,當然天生就是吃這行飯的料,至於像我這種「龜速型」的慢手,還敢全職在家寫東西養活自己,肯定是天生有「自虐傾向」的傻蛋一個吧?
嗯……好像有點Blue喔?大概是因為天氣太冷了,冷得平果的十根手指頭都快不像是自己的,好像夾著十根冰棍在打鍵盤一樣,加上兩排牙齒抖得喀喀直打架,益發覺得夏天沒冷氣、冬天也沒暖氣房可待的自己還真是慘兮今呢!
更慘的是,我肯定是凍瘋了,竟然誇下海口要寫出一個五本的系列,大點艾家五兄弟的鴛鴦譜。
搞系列嘛,裡頭的主角都得來個「連連看」,這可是要考記憶力的。兩本OK、三本還好、四本自找麻煩、五本以上──呃,應該算是神經失常吧?
唉,平果可是出了名的少根筋的傻大姊,會做這種搬石頭砸自己腳的蠢事算家常便飯啦,只可憐我的腦細胞又不曉得要被自己整死多少,搞不好會越來越白癡──
「嘻,不用擔心啦,你本來就已經白癡到一個極致,沒辦法再白癡下去啦∼∼」
……
好了,耍白癡告一段落,因為剛剛我某個可愛的家人冒出的某句話,現在平果得去處理一下「家務事」,下回見嘍!
「我說過不要再說我白癡,你欠K呀!白癡也是有自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