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臨麥迪遜縣。那是一九八七年,她六十七歲生日,弗朗西絲卡已經躺在床上兩個小時了。二十二年前一切的一切她都還看得見,摸得著,聞得到。
她記得,又記得。在依阿華九十二號公路上,在雨和霧中向西駛去的紅色尾燈把她定住了二十多年。她摸自己乳房,還能感受到他的胸肌滑過那裡。天哪,她多麼愛他。那時她愛他,超過她原以為可能的程度,現在她更加愛他了。為了她,她什麼都故意做,除了毀掉她的家庭,或者連同把他也毀掉。
她下樓坐到廚房那張黃色貼面的舊餐桌邊。理查德曾買過一張新桌子,堅持非買不可。不過她也要求把那張舊桌子留下來放到機器棚裡,在挪走之前她仔細地用塑料薄膜包好。
我真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捨不得這張舊桌子。邁可又幫她把這張桌子又抬進屋子,從來沒有問過她為什麼要拿這張舊桌子換那新的。他只是用發問的眼光看著她,她沒吭聲。
現在她坐在桌旁。然後走到櫃子邊,從裡面拿出兩隻白蠟燭和一對小銅燭台。她點上蠟燭打開收音機,慢慢地調頻道,找到播放的輕柔音樂。
她在洗滌池旁了良久,頭微微朝上,看著他的臉,輕聲說:「我記得你,羅伯特。金凱。也許高原沙漠之王的話是對的,也許你是最後一個,也許眼下那些牛仔們都已瀕臨滅絕。」
理查德死之前,她從來沒有設法給金凱打過電話或者寫過信,儘管多少年來她每天都在刀刃邊緣上權衡。如果她再跟他談一次話,自己就會去找他。如果她給他寫信,他就會來找她。事情就在這一發之際。這些年來,他給她寄過一包照片和那遍文章之後就再也沒有來過信。她知道他理解她的感情,也理解他可能給她帶來的生活中的麻煩。
從一九六五年起她訂了。關於廊橋的文章是第二年刊出的,有暖色的晨光中羅斯曼橋的照片,就是他發現她的字條的那天早晨照的。封面是他照的那一群馬拉車走向豬背橋的照片,配圖的文章也是他寫的。
雜誌背面常有介紹作者和攝影師的特寫,有時還登他們的照片。他間或也出現其中。還是那銀長髮,手鐲,牛仔褲,照相機從肩上掛下來,胳膊上青筋可見。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中,在印度查普爾的大牆上,在危地馬拉的獨木船上。在加拿大北部。大路和牛仔。
她把這些都剪下來,連同刊登廊橋的那期,他的文章,兩張照片,還有他的信,都放進一個牛皮紙信封中。他把信封放在梳妝台抽屜的內衣下面,這裡理查德是決不會看的地方。她像一個遠方的觀察者年復一年跟蹤觀察羅伯特。金凱,眼看他漸漸老起來。
那笑容宛在,就是那修長,肌肉結實的身材也依然如故。但是她看得出他眼角的紋路,那健壯的雙肩微微前俯,臉頰逐漸陷進去。她能看得出來,她曾經仔細研究過他的身體,比她一生中對任何事物都仔細,比對自己的身體還仔細。他逐漸變老反而使她更加強烈地渴望要他,假如可能的話,她猜想-不,她確知-他是單身。事實的確如此。
在燭光中,她在餐桌上仔細看那些剪報。他從遙遠的地方看著她。她從一九六七年的一期中找出一張特殊的照片。他在東非的一條河邊正對攝像機,而且是近鏡頭,蹲在那裡好像正準備拍攝什麼。
她多年前第一次見到這張照片時還看得出他脖子裡的銀項鏈上繫著一個小小的圓牌。邁可離家上大學去了,當理查德和卡洛琳去睡覺之後,她把邁可少年時集郵用的高度放大鏡拿出來放到照片上。
天哪,諒了他。以後所有他的照片上都有這個小圓牌掛在銀項鏈上。
一九七五年之後她再也沒在雜誌上看見過他。他的署名也不見了。她每一期都找遍了,可是找不到。他那年該是六十二歲。
理查德一九七九年世,葬禮完畢,孩子們都各自回到自己家裡以後,她想起給羅伯特金凱打電話。他應該是六十六歲,她五十九歲。儘管已經失去了十四年,還來得及。她集中思考了一星期,最後從他的信頭上找到了電話號碼,撥了號。
電話鈴響時她心臟幾乎停止跳動。她聽到有人拿起話筒,差點兒又把電話掛上。一個女人的聲音說:「麥克格雷格爾保險公司。」弗朗西絲卡心沉下去了,不過還能恢復得過來問那女秘書她撥的號碼對不對,就是這個號碼。她謝謝她,掛了電話。
下一步,她試著打華盛頓貝靈漢的電話問訊處。登記名單上沒有。她試打西雅圖,也沒有。然後是貝靈漢和西雅圖的商會辦公室。她請他們查一查本市指南,他們查了,也沒這個人。她想他哪兒都可能去的。
她想起雜誌來,他曾說過可以通過那裡打聽。接待員很有禮貌,但是新人,得找另外一個人來回答她的要求。弗朗西絲卡的電話轉了三次才跟一位在雜誌工作過二十年的編輯通上話她問羅伯特。金凱的下落。
那編輯當然記得他。「要找到他在哪裡嗎,呃?他真是個該死的攝影師,請原諒我的語言。他的脾氣可不好,不是壞的意思,就是非常固執,他追求為藝術而藝術,這不大合我們讀者的口味,我們的讀者要好看的,顯示攝影技巧的照片,但是不要太野的。」
我們常說金凱有點怪,在他為我們做的工作之外,沒有人熟悉他。但是他是好樣的。我們可以把他派到任何地方,他一定出活兒,儘管多數情況下他都不同意我們的編輯決策。至於他的下落,我一邊講話一邊在翻他的檔案。他於一九七五年離開我們雜誌,地址電話是……他念的內容和弗朗西絲卡已經知道的一樣。在此之後,她停止了搜尋,主要是害怕可能發現的情況
她聽其自然,允許自己越來越多地想羅伯特。金凱。她還能開車,每年有幾次到得梅因去,在他曾帶她去的那家飯店吃午餐。有一次,她買回來一個皮面白紙本,於是開始用整齊的手寫體在這些白紙上記下她同他戀愛的詳情的對他的思念。一共寫了三大本她才感到完成任務。
溫特塞特在前進。有一個藝術協會,成員多數是女性,要重新裝修那些橋的議論也進行了幾年了。有些有興趣的年輕人在山上蓋房子。風氣有所開放,長頭髮不再惹人注目了,不過男人穿涼鞋的還是少見,詩人也很少。
除了幾個女友外,她完全退出了社交。人們談到了這一點。而且還談到常看見她站在羅斯曼橋邊,有時在杉樹橋邊。他們常說人老了常常變得古怪。也就滿足於這一解釋。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有一輛聯合郵包服務公司的卡車駛進她的車道。她並沒有郵購什麼東西,感到惑然不解。她簽過收條,看郵包上的地址:「依阿華,溫特塞特,r。r。2,50273」寄信人地址是西雅圖一家律師事務所。
郵包包得很整齊,並加了額外保險。她把它放在廚房桌子上,小心地打開。裡面有三個盒子,安全地包在泡沫塑料之中。一隻盒子頂端用膠條粘著一個厚信封,另一個盒子上有一封公文信,收信人是她,寄信人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弗朗西絲卡。約翰遜女士
依阿華。溫特塞特
r。r。2,50273
親愛的約翰遜女士: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弗朗西絲卡把信放在桌上。外面風雪掃過冬天的原野,她眼望著它掃過殘梗,帶走玉米殼堆在柵欄的角落裡。她再讀一遍那幾行字: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哦,羅伯特,羅伯特,……別……,她輕聲說著,低下了頭。
一小時之後她才能繼續讀下去。那直接了當的法律語言,那準確的用詞使她憤怒。
我們是……代理人
一個律師執行一個委託人的委託。
可是那力量,那騎著彗星尾巴來到這世上的豹子,那個在炎熱的八月的一天尋找羅斯曼橋的沙曼人,還有那個站在名叫哈里的卡車踏板上回頭望著她在一個依阿華農場的小巷的塵土中逝去的人,他在哪裡呢?在這些詞句中能找到嗎?
這封信應該有一千頁之長,應該講物種演變的終點和自由天地的喪失,講牛仔們在柵欄網的角落裡掙扎,像冬天的玉米殼。
他留下的唯一遺囑日期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他明確指示把這些
物件寄給您。如果找不到您,就予銷毀。
在標明「信件」的盒子裡有他於一九七八年留下的給您的信。信是由
他封口的,至今末打開過。
金凱先生的遺體已火化,根據本人遺願,不留任何標記。他的骨灰也
根據本人遺願撒在您家附近,據我所知該地稱作羅斯曼橋,已由我事務
所一職員執行。
如有可效勞之處,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律師:愛倫。奎本謹啟
她喘過氣來,擦乾了眼睛,開始審視盒子裡的東西。
她知道那軟信封裡是什麼,她確知無疑,就像她確知春天一定會再來一樣。她小心打開信封,伸進手去,出來的是那銀項鏈,上面繫著的圓牌子上刻著「弗朗西絲卡」,背面用蝕刻刻出小得不能再小的字:「如撿到,請寄往美國依阿華州溫特塞特r。r。2,弗朗西絲卡。約翰遜收。」信封下面還有他的銀手鐲,包在餐巾紙裡。有一張紙條和手鐲包在一起,那是她的筆跡:
當白蛾子張開翅膀時
可以過來,什麼時候都行。
這是她釘在羅斯曼橋上的紙條。他連這也留下做紀念了。
然後她想起來,這是他唯一擁有的她的東西,是證明她存在的唯一見證,此外就只有逐漸老化的膠片上日益模糊的她的影像了。這羅斯曼橋上的小條上面有斑點,有折痕,好像在皮夾裡放了很久。
她尋思,這些年來在遠離中央河邊的丘陵地帶的地方,他不知拿出來讀過多少次。她可以想像,他在一架直達噴氣式飛機上就著微弱的小燈,面前放著這張紙條;在虎之國的竹篷裡用手電照著讀這張紙條;在貝靈漢的雨夜讀過之後折起來放在一邊,然後看照片:一個女人在夏天的早晨倚在一根籬笆樁上,或是在落日中從廊橋走出來。
三個盒子每個都裝著一架相機帶一個鏡頭。都已飽經風雨侵蝕,帶著傷痕。她把其中一架轉過來,在取景器上有「尼康」字樣,商標的左上角有一個「f」,她在杉樹橋遞給他的那架相機。
最後,她打開他的信,是他親筆寫在他的專用信紙上,日期是一九七八年八月十六日。
親愛的弗朗西絲卡:
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不知道你何時能收到此信,總是在我去世以後。我現已六十五歲,我們相逢在十三年前的今日,當我進入你的小巷問路之時。
我把寶押在這個包裹不會攏亂你的生活上。我實在無法忍受讓這些相機躺在相機店的二手貨櫥窗裡,或是轉入陌生人之手。等它們到你手裡時已是相當破舊了,可是我沒有別人可以留交,只好寄給你,讓你冒風險,很抱歉。
從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三年我幾乎常年是在大路上。我接受所有我謀求得到的海外派遣,只是為了抵擋給你打電話或來找你的誘惑,而事實上只要我醒著,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在這種誘惑。多少次,我對自己說:「去它的吧,我這就去依阿華溫特塞特,不惜一切代價要把弗朗西絲卡帶走。」
可是我記得你的話,我尊重你的感情。也許你是對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那個炎熱的星期五從你的小巷開車出來是我一生中做過的最艱難的事以後也決不會再有。事實上我懷疑有多少男人曾做過這樣艱難的事。
我於一九七五年離開以後的攝影生涯就致力於拍攝我自己挑選的對象,有機會時就在當地或者本地區找點事做,一次只外出幾天經濟比較困難,不過還過得去,我總是過得去的。
我的許多作品都是圍繞著皮吉特海灣。我喜歡這樣。似乎人老了就轉向水。
對了,我現在有一條狗,一條金色的獵狗。我叫它「大路」,它大多數時間都伴我旅行,腦袋伸到窗外,尋找捕捉對象。
一九七二年我在緬因州阿卡迪亞國家公園的一座峭壁上摔了下來,跌斷了踝骨,項鏈和圓牌一起給跌斷了,幸虧是落在近處,我又找到了,請一位珠寶商修復了項鏈。
我心已蒙上了灰塵。我想不出來更恰當的說法。在你之前有過幾個女人在你之後一個也沒有,我並沒有要發誓要保持獨身,只是不感興趣。
我有一次觀察過一隻加拿大鵝,它的伴侶被獵人殺死了。你知道這種鵝的伴侶是從一而終的。那雄鵝成天圍著池塘轉,日復一日。我最後一次看見它,它還在尋覓。這一比喻太淺露了,不夠文學味兒,可這大致就我的感受。
在霧濛濛的早晨,或是午後太陽在西北方水面上跳動時,我常試圖想像你在哪裡,在做什麼。沒什麼複雜的事-不外乎到你的園子裡去,坐在前廊的鞦韆上,站在你廚房洗滌池前之類的事。
我樣樣都記得:你的氣息,你夏天一般的味道,你緊貼我身上的皮膚的手感還有在我愛著你時你說悄悄話的聲音。
羅伯特。潘。華倫用過一句話:「一個似乎為上帝所遺棄的世界。」說得好,很接近我有時的感覺。但我不能總是這樣生活。當這些感覺太強烈時,我就給哈里裝車,與大路共處幾天。
我不喜歡自憐自艾。我不是這種人。而且大多數時候我不是這種感覺。相反,我有感激之情,因為我至少找到了你。我們本來也可能像一閃而過的兩粒宇宙塵埃一樣失之交臂。
上帝,或是宇宙,或是不管叫它什麼,總之那平衡與秩序的大系統是不承認地球上的時間的。對宇宙來說,四天與四兆光年沒有什麼區別。我努力記住這一點。但是我畢竟是一個男人。所有我能記起的一切哲學推理都不能阻止我要你,每天,每時,每刻,在我頭腦深處是時間殘忍的悲號,那永不能與你相聚的時間。
我愛你,深深地,全身心地愛你,直到永遠。
最後的牛仔:羅伯特
又:我去年夏天給哈里裝了一個新引擎,它現在挺好。
包裹是五年前收到的。翻看裡面的東西已成為她每年的生日儀式。她把照相機,手鐲和帶圓牌的項鏈放在壁櫃裡一個特製的匣子中。匣子是當地一個木匠根據她的設計做的,胡桃木加防塵封口,裡面用軟墊隔開。木匠說「這匣子真考究。」她只是笑笑。
最後一道儀式是讀文稿,她總是在一天結束時在燭光下讀。她從起居間拿來這份文稿,小心地把它鋪在貼面桌上蠟燭旁,點上她一年一支的香煙駱駝牌,啜一口白蘭地,然後開始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