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記 第53章
    吉姆-布萊恩與他爺爺的老山羊——費爾金斯的錯誤——老姑娘瓦格納和她的玻璃眼珠——雅可布斯,棺材販子——等候顧客——他和羅賓斯的買賣合同——羅賓斯要求賠償損失——傳教士的新用途——結果——他的大叔勒姆,上帝拿他的用途——推車工的厄運——他老婆的虔誠——一座典型的紀念碑——老山羊的下落呢?

    這幾天來,夥計們常常告訴我,說我應該去找一個叫吉姆-布萊恩的人給我講一講他爺爺的老山羊,那是個十分開心的故事——但他們每次都提醒我一定要等到他喝醉酒的時候——醉得舒舒服服的,樂意與人交往的時候——才給他提這件事。他們一直對我這樣講。到後來,這引起我的好奇,心給折磨得難受,很想聽聽那個故事。我去找過布萊恩,但沒有用,夥計們總是挑剔他的醉態不夠。他經常喝酒,但總是適可而止,從不放量一醉。我還從來沒有像這樣專心一意而焦燥不安地去觀察一個人的狀態;也從來沒有像這樣渴望見到一個人喝得酩酊大醉。終於,有一天晚上,我匆匆忙忙地趕到他的小屋去,這次,我聽說他的樣兒就是最愛挑剔的人也找不出岔子——他醉得平靜、安祥,有條不紊——沒有飽呃打斷他的聲音,沒有騰雲駕霧的感覺妨礙記憶。我進去的時候,他正坐在一個空火藥桶上,一手捏著根陶土煙袋,另一隻手舉起來叫大家安靜。他的臉又紅又圓,極為嚴肅;他的嗓門粗擴,頭髮亂成一團。從外表和衣著看來,他是那時候的一個典型的礦工,身材高大,塊頭結實。松木桌子上點著一根蠟燭,暗淡的光亮照著那些「夥計們」,他們東一個西一個散坐在板鋪上、蠟燭箱上、火藥桶上。他們輕聲地說:「噓——!別說了——他就要開講了。」

    我立即找了個地方坐下來,布萊恩開口道:

    我看那些年月是再也不會回來了。再也找不到像他那麼呱呱叫的老山羊了。我爺爺把他從伊利諾斯帶來的——從一個名叫耶茲的人手裡買來的——比爾-耶茲——一你們說不定也聽說過他。他爸爸是個教堂執事——浸禮會的——還是個十分活躍的人呢,你要起得很早才能起在虔誠的老耶茲的前面。就是他勸說格林家在向西部遷移時和我爺爺搭幫的。塞恩-格林怕要算是那群人的頭了吧,他討了個叫威爾克森的女人——薩拉-威爾克森——一個美人兒,她是——在老斯托達德喂出來的一頭最漂亮的小母牛,真標緻,認得她的人都這麼說。她可以輕輕鬆鬆地舉起一桶麵粉,就像我擺弄一張煎餅一樣。講跳舞嗎?那就別提了!講有心胸嗎?哼!賽爾-霍金斯在她身邊糾纏的時候,她對他說,儘管他有的是錢,也不配騎著馬和她並排走。你們看,賽爾-霍金斯是——不對,不是賽爾-霍金斯,壓根兒不是——是個性費爾金斯的蠢貨——我記不得他叫什麼名了。不過他硬是個樹樁子——有天晚上喝醉了去聽講道會,大叫著要選尼克松,因為他把那弄成在開初選會了。執事老頭兒弗格森趕過來,攆著他跳窗子溜掉了,他落到了傑弗遜老小姐的頭上,這可憐的老姑娘。她是個好女人——有個玻璃眼珠,常常把它借給沒有眼珠的老姑娘瓦格納,讓她戴著去招待客人。這個眼珠子不夠大,瓦格納小姐一不小心,眼眶裡的珠兒就會弄來歪起,不是朝著天上,就是歪向一邊,四面八方轉來轉去,另一個眼睛卻直端端地朝著前頭,像個望遠鏡一樣。大人還不怕,但經常會把小娃娃嚇哭,它是種嚇人的東西。她想用棉花把它包起來,但起不了什麼作用——棉花鬆了粘在眼珠上。看起來可怕極了,哪個小娃娃都受不了。她常常把它弄掉,把她那個黑洞洞的空眼眶對著大家,弄得他們都不舒服,因為眼球什麼時候掉出去的,她也不知到,那半邊是瞎的,你們也曉得。於是,就有人推她一把,「你那個玻璃眼睛掉了,親愛的瓦格納小姐」——到這時候,大家就只好等著她又把它塞進去——放反了,後面放到了前面,每回都是這樣,雀兒蛋一樣綠幽幽的,她扭扭怩怩,當著大家很容易放反。不過放反了也沒有關係,因為她自己的那個眼珠是天藍色的。那個玻璃珠前頭那一面是黃色的,所以不管她把它往哪邊轉,都不相配。老小姐瓦格納常常借東西,她就是這麼個人。當她要縫被蓋,或者婦女縫衣慈善會到她家去的時候,她總要去借希金斯小姐的木頭腿,安在自己身上走來走去。這假腿比她自個兒那條要短些,不過她自己倒不大在乎,她說和別人在一起,她就受不了用枴杖,因為枴杖太慢了。她還說只要有人陪著,有事情做,她就要起來自己走。她頭禿得像個水罐子一樣,所以她常常去借雅可布斯太太的假髮——雅可布斯太太的丈夫是個棺材販子——他是個下賤的老雜毛,哪裡有人得了病,他就栽到那裡,等著人家斷氣。這匹老駑馬會弄得一副他看來適合那個候選人身材的棺材,放在蔭涼處,坐在上面整天守著;要是那顧客動作太慢,情況還說不一定,他會帶上乾糧毯子,在那棺材裡睡上幾個晚上。有一回,地凍天寒,他就那樣在羅賓斯門前等了他差不多三個禮拜;打那以後,雅可布斯有兩年都沒有和那老頭說話,因為老頭使他很失望。他凍壞了一隻腳,還賠了錢,那羅賓斯老頭兒的病好了。下一回羅賓斯又害了病,雅可布斯想算計他,把上次帶去的那副棺材漆了一下,又弄去了;但他哪是羅賓斯老頭的對手,老傢伙把他耍了,假裝病得要死,花十塊錢買下棺材,言明要是他裝進去以後不喜歡那副料,雅可布斯得退錢,還得倒賠二十五塊錢。過後,羅賓斯死了,出殯的時候,他突然頂開蓋子,從裹屍布裡坐起來,叫牧師停止送葬,因為他忍受不了那樣的棺材。你們要曉得,他年青的時候害過昏睡病,這次他又害一回,心想要是設個圈套成功了,銀子就進他的腰包了,即使失算,他還是沒丟一分一文。他向法院起訴要雅可布斯拿錢,官司還打贏了,他把那口棺材擺在後堂,說這回他就要這副。那可憐的老東西做的事把雅可布斯氣得要死。沒多久,他就回印第安尼去了——到了維爾思維爾——維爾思維爾就是霍格登家來的那個地方。那個家好得很哩。馬裡蘭的大戶人家。霍格登老爺喝的混合酒比誰都多,罵人罵得那麼精彩,我還沒見過第二個。他的第二個老婆就是比林斯家的寡婦——她在娘家的姓名是貝基-馬丁;她的娘是鄧拉普副主祭的第一個老婆。她的大閨女瑪利亞,嫁了個傳教士,死得很體面——給野人吃了。他們把他也吃掉了,可憐的傢伙——啃了他。他們說這並不是出於習慣,還對趕去收骨頭的他的朋友們解釋說他們曾經用別的辦法解決過傳教士,不過都沒得到什麼好處——就這樣他的全部親戚都憤怒地發現那人的性命就被這種該死的實驗給打發了。不過你們注意,並沒有真正損失什麼,人們不懂,看不出個究竟的東西都有好處,只要你公平地看待它。上帝從來不放空槍,夥計們。那個傳教士的身體,他自己都不知道,實際上倒使那些嘗過烤人肉的野蠻人都皈依了。什麼事情都沒有能感化他們,只有這件事。別給我講他給啃掉是件偶然事。根本就沒有偶然這種事。有一回,我大叔勒姆靠在手腳架柱子上,不知是病了,喝醉了還是怎麼了,一個愛爾蘭人扛著滿滿一斗磚頭從三樓上摔下來,掉到他身上,把老頭的背砸斷了兩個地方。有人說這是偶然事件,這種事偶然得很。他不知道他到那裡去做什麼,不過他到那裡卻做了件好事。要是他不在那裡,那愛爾蘭人就給摔死了。誰也不能使我相信另一種解釋。勒姆大叔的狗也在那裡,為什麼愛爾蘭人沒有掉到狗身上呢?那是因為狗一定看到他掉下來了,所以就走開了。沒有選中狗,就是這樣個道理。不能靠條狗來執行天意。記住我的話,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沒有什麼偶然的,兄弟們。勒姆大叔的狗——我希望你們能看看那條狗。它是條可靠的牧羊狗——還不如說又是叭喇狗又是牧羊狗——頂呱呱的畜牲,勒姆大叔弄到它以前是哈格牧師的。哈格牧師是西部保留地的哈格家的。大戶人家,他娘是個沃森人。他有個妹妹嫁了個推車工。他倆在摩根縣住下來,他在一家地毯廠裡被機器捲了進去,還不到十幾秒鐘,就給搾過一遍,從機器那頭給送出來了。他的寡婦把那塊他的屍體也織進去的地毯買了下來,人們趕了一百英里路來參加葬禮。那塊地毯有十四英尺。她不准他們把他裹起來,而就要那樣埋了他——平伸地躺著。舉行葬禮的教堂有點小,他們只好讓棺材一頭伸到窗外。他們沒有埋了他——他們把一頭栽進地裡,讓他站著,就像座紀念碑一樣。上面釘了塊牌子,寫——寫著「——紀、紀念——這十四碼、碼的三層地、地、地毯——上面有不朽、朽、朽的——威、威廉——威——」

    吉姆-布萊恩越來越困——他的頭栽了一下,兩下,三下——平平安安地垂到胸前,安安靜靜地睡著了。淚珠兒從夥計們的臉頰上淌了下來——他們給壓抑著的笑聲憋得難受——從一開頭就是這樣,儘管我沒注意到。我意識到我給「賣了」。這時我才知道,吉姆-布萊恩的特點是每醉到一定的程度,人的力量就沒法使他不信口開河,津津有味地講起他有一次和他爺爺的老山羊的美妙的歷險記來——至於第一句話中提到的那條老山羊,和任何聽他講過的人一樣遠不可及。他總是顛三例四,沒完沒了,東拉西扯,直到威士忌湧上來,他睡著了為止。他和他爺爺的那頭老山羊到底怎麼了,直至今天還是個不解之謎,因為還沒有人發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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