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廚娘,你控告贛城城守對你家夫郎先姦後殺,可有證據?」醒木拍案,判官厲聲問道。
「小人有。案發前幾日城守大人見過我家夫郎離開後,我家夫郎就聲淚俱下地向我這個妻主說城守大人看上了他,要他隨了。但是我家夫郎潔身自好,厲聲拒絕了城守大人的無理要求。於是城守大人就懷恨在心。三天後,也就是案發當日,城守大人藉故支開小人到廚房內室將我家夫郎先姦後殺了。為了毀屍滅跡,還一把火把廚房給燒了。我可憐的夫郎啊,你死的好慘啊,妻主一定會為你討回公道的……」還未說完那廚娘就扯開嗓子嚎嚎大哭起來……
「可有物證?」判官問道。
「有,是從當日火災現場撿到的,請大人明查……」說時,呈上了物證。
這個物證是一枚玉珮,玉珮上還刻有一個「玉」字。此物應該是葶玉隨身佩帶的身份玉珮。
那判官看到此物證後,原先的貌似又有不合理的地方了,竟一時也不知如何處理。月洛看出判官的疑惑,遂毛遂自薦道:「判官大人,此案是一簡單的人命案,還用不著大人費神,不如讓下官先行審理,再由判官大人定奪,大人您看如何?」
判官聽到有人解圍,正好自己現在也確無頭緒,倒還不如讓那通判先行審理,自己再做決斷即可。於是就答應讓月洛假扮的通判先行審理了……
「葶大人,可否告知案發三日前您是否確實見過那廚娘家眷?」月洛問道。
「確有見過,但是只是打了個照面,並無言語。」葶玉回道。
「那三日後,也就是案發當日您是否有見過那廚娘家眷?」月洛問道。
「沒有見過,那幾日我一直呆在軍營與軍士們同吃同住。」葶玉回道。
「那好,那這枚玉珮可是大人隨身之物?」月洛拿了那玉珮給葶玉讓她仔細端詳。
「此物乍看之下很像本官的隨身之物,但是卻著實不是下官之物。大人請看本官的隨身玉珮在此,一直並未離身。大人請看,凡我葶家之物在孔洞內側必有一串編號以便管理。」
隨後葶玉交出自己的玉珮給月洛,月洛端詳後轉交給判官大人做對照……此玉確是葶玉的隨身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