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晴嵐身穿著白色的小洋裝,粉色的中跟鞋,提著一個粉色的手提包,站在醫院門口,望著來往的車輛,不禁深深地歎了一口氣。
想起那個該死的妖孽竟然和臭大叔一樣,毫不憐香惜玉之意,將她趕了出來,杯具呀!
嗚——該死的許妖孽,他的眼鏡被臭大叔打腫了,和她有什麼關係呀?非要把責任推給她一個可憐的小女孩,最可惡的是,許妖孽下令,這一個月內有事沒事都不要找他。
這像人話嗎?她無家可歸,臭大叔都把她丟出口了,這妖孽又不收留她,難道叫她流浪街頭嗎?
而且,她病才剛好,發燒了一晚,她好累的,難道就不可以讓她在醫院多養病一兩天吧?
哎,不過算起來,許妖孽還有那麼一點人情,叫人準備了一套新衣服,買了一個包包給她,哎,就原諒他幾秒吧。
幸虧她聰明,臨被丟出來的時候偷偷地從他的錢包裡拿了一張信用卡,當然還幾張人民幣。
只是不知道那信用卡有沒有密碼,管他呢,不行就不用。
抬頭了望著一片湛藍的天空,心想:算了,有錢還怕沒有地方住嗎?如果確實不行,只好賴在臭大叔那裡算了,還記得許青墨趕她出來時,把臭大叔工作的地方用紙條寫下來,丟給她。
攤開手上的紙條,看著「冷氏跨國有限公司」這幾個整齊的字跡,嘴角勾起一抹笑容,大叔,等著瞧,夏晴嵐在恢復記憶前只有賴定你了。
收好紙條放在包包裡,四周看了看,決定在找冷煜前先熟悉一下這個城市,說不定對恢復記憶有幫助,這樣想著,便哼著歌,悠悠地走了起來。
一路上,夏晴嵐如一個好奇的寶寶般,女孩子嘛,當然特別喜歡可愛的小東西。她一路走來,發現了很多買精品的小店舖,而且店裡面還精修得特別有夢幻的感覺,剛踏進店裡,她立刻被吸引住了,而且看著面前那琅琊滿目的精品,嘩,她就特別手癢,然後剛拿起這個,又瞧著另一個,還到十分鐘,那個小籃子就被裝得滿滿的,結果到了前台結帳時,店裡的員工一報個價錢上來,她立刻從夢中醒過來,心在滴血,怎麼這麼貴的?不就是幾樣小飾品嗎?
嗚——
沒辦法,只好把從許青墨那裡拿來的幾百塊裡抽出幾張,心裡那個心痛呀。
出了店後,望著手中只剩下的幾張十元和一些零散的人民幣,不禁苦笑,看來她還節約點才行,稍候她還要坐出租車去臭大叔工作的地方。
於是,收起那所剩無幾的人民幣,把心一橫,不讓自己的目光接觸到那些精品店。
還好,這一路走來,總算再沒花過錢了。只是,走了幾個時辰,肚子有點餓了,夏晴嵐兩眼看了看四周,最後目光落在那個醒目的「M」字上面,就去M記那裡買個漢堡包和一壞奶茶作為下午茶吧。
於是,移步到M記解決好溫飽問題後,便向廣場中央的噴水池走去,這噴水池好大,而且還非常漂亮,時不時好變化出各種形態,叫人捨不得移開眼睛。而且,她還看見了噴水池裡面養了很多不同顏色,不同大小的金魚。
「哇,好可愛呀!」夏晴嵐一雙清澈的大眼睛一直盯著池裡的金魚,看著他們在水裡嬉戲。
然而,很快就有一道聲音打破了這一份美好的寧靜。
「哲,你不能這樣對我的。」一道帶著哭腔的女聲傳來,夏晴嵐立刻豎起耳朵,心想,難道是有人在上演分手的戲,不行,她得去偷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