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彩恩聽著這明顯的奉承話,斜眼看著姜銘俊一眼:「算了吧!我哪有那麼優秀!而且選擇這裡也有我的原因,因為可以拿日薪!」
現在的工作,基本都是拿月薪,可以那樣的話,等待的週期就變長了!
她可以等,可是女兒的醫藥費,能等嗎?
姜銘俊聳聳肩,很識趣的沒有繼續問,雖然韓彩恩看起來還和以前一樣,可是這兩天的接觸,卻感覺她的心裡總像是壓了些什麼。
閔世承的新婚,應該對她的打擊很大吧!
記得以前每次遇到閔世承,韓彩恩都會強調他們已經離婚的關係,強調他是她的前夫。
可是兩個人之間的眼神交流,語氣神態,明眼人都是能看得出,他們其實是有感情的。
壓抑的痛!真是同命相連啊!不禁又讓姜銘俊想起了歐莎……
對了,他還欠她一個解釋。
「我以前有個女朋友,她叫歐莎!是一次在酒吧跟朋友打賭贏回來的女人!她長得很清秀,成績也好!當時還在上大學,每次下課一有時間我就會接她出去玩,其實就是為了那個賭約,一個月內把她睡到手!當時就是因為她太惹眼了,可是那些闊少子弟想盡辦法,卻怎麼也拿不下她,所以就有了這個賭……」
聽到這裡,對面的母女雙雙投來了鄙視的眼神,姜銘俊也心之有愧,雖然為了這個賭約內心早就後悔過不下上萬次,不過故事還要繼續說下去。
「當時我記得跟朋友賭的是一個月,可是實際上我只用了三天的時間,就把她變成了我的女朋友!不到半個月,就拿走了她的第一次……」
姜銘俊低啞的聲音垂著眸,如今想想自己曾經那玩樂的行為,和玩樂的心態,悔不當初!
對面的韓彩恩這時也第一次正視起姜銘俊,很少見他這個整天油嘴滑舌的花花公子,有這樣認真的一面!
看來那個叫做歐莎的女孩兒,真的是對他很不一樣呢!
「其實她很傻!雖然對其他異性,都深深的防備著,可是對我的防備一直很淺,那天我們一起去郊區登山,玩到很晚,然後沒想到天公突然很作美的下起了雨,那晚我們住在山上的觀光民宿,一切,水到渠成……」
說著,記憶回到了那天,讓他今生難忘的夜晚。
看著渾身被雨淋的濕漉漉的歐莎,薄薄一層絲質蕾絲的衣裙緊緊的貼在身上,將她那小女生嬌美的曲線剛剛好的勾勒出來。
只是看了眼身邊的女人,姜銘俊的嗓子就開始緊了。
「我……我去衛生間擦一擦……」
歐莎被看得渾身不自在,垂眸手撫了撫濕發,臉紅紅的剛想要逃開,卻被姜銘俊突然伸過來的一條手臂緊緊的摟在懷裡。
把頭埋在她的頸間,深吸了一口歐莎身上的少女芳香,立刻目眩神迷,姜銘俊一個沒忍住,就把人整個撲倒在了床上。
男人強大的身體壓在小巧的嬌軀上,根本不容人反抗。
他開始瘋狂的親吻身下的人兒,大手在歐莎的腿處撫摸,接著又伸進衣裙慢慢上撩,撫過每一處那細緻的肌膚。
此時他就像一頭發晴的野獸!熱情得可怕!
「不要……不要這樣對我……」
潮濕的裙子已經被脫掉,歐莎終於意識到危險的奮力反抗,想要制止住那個已經放在自己底褲邊緣的手。
姜銘俊這時也馬上停下,又去溫柔的親吻起歐莎的唇,耳邊帶著沙啞的喘息……
「歐莎,我愛你……」
就因為床上這一句迷離的情話,歐莎淪陷了!身與心的淪陷!
她不再掙扎,任姜銘俊在自己身體裡發洩他的慾望!
可是第一次,真的很疼!很疼……
她更不知道的是,床邊有一個迷你攝像機,已經記錄下了這夜床上曖昧的全過程!
日後,也將會作為賭約的勝利,成為供某些人消遣觀看的產物!
可是當她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晚了!
早就已經失了身,賠了心!
「你跟我在一起,只是因為那個賭?只是跟我玩玩而已嗎?」
歐莎眼淚汪汪的來找姜銘俊時,卻見他懷裡已經摟著別的女人。
姜銘俊朝歐莎一笑,手指撫過她掛滿淚痕的臉蛋兒,面前這確實是個可人兒,可惜,她太玩不起!
「女人,別太天真!」
說著,低頭拿出支票夾劃了一個數字出來,撕下那張支票,直接塞進歐莎的文胸罩杯裡,邊湊到歐莎耳邊小聲說。
「你那晚的表現,我很滿意!」
很生澀,很緊致!那身體與生俱來的馨香味道,也是最令他著迷的。
如果她能像自己身邊的其他女人一樣好打發,也許,他會留她在身邊久一點的時間。
可是從此,歐莎失蹤了!學校傳來的消息是,已經辦理了退學。
一個姜銘俊,一個賭約,差點毀了歐莎的一生。
她曾經傻傻的以為姜銘俊就是自己今生命定的王子,可他們,終歸不是一路人。
他的感情,永遠只是玩玩而已。
她沒辦法不離開,因為從那以後,因為那個錄像帶的存在,無論走到哪裡,歐莎都覺得大家在用異樣的眼光看著她,像要把她看光。
不過報應也很快就來了,從歐莎失蹤後,姜銘俊開始夜夜失眠。
總是會無端的想起那個清新的女孩兒,她的身體,她的眼淚,她的容顏,她的聲音……
有人說,他是真的愛上歐莎了!
他搖頭嘲笑,怎麼會呢?
只不過心裡,不願意承認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