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為可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愛情,終究落入俗套。那些曾經付出去的愛,到最後卻變成彼此口中最傷人的話,誰來告訴她,這樣的愛情該如何走下去。
季菲飛回來的那一天,陰霾很久的天空終於放晴,迎著午後刺眼的陽光,許默行走在熙熙攘攘的機場,眼裡是菲飛漸漸清晰的身影,這丫頭的一頭及腰卷髮被她剪成了齊肩直髮,著白色西裝,淺色短裙,裸色高跟鞋 一雙秋水明眸顧盼生輝,臉上妝容精緻的無懈可擊。
許默想起多年前的季菲飛,總是不修邊幅,長髮不是披散著就是紮成一束馬尾;最喜歡穿裙子,並不是愛漂亮,照那丫頭的說法是,穿起來容易,洗起來也容易;最討厭化妝,因為嫌麻煩。不穿高跟鞋,因為會崴腳,再說季小姐近一米七的身高已經很傲人了,再加上一雙高跟鞋,實在是打擊很多人。季大小姐的習慣是起床到出門二十分鐘搞定。總之一句話,季小姐討厭一切嫌麻煩的事情。
五年的時間,這丫頭竟然改變這麼多,留了十年的長髮絞了,踩著八公分的高跟鞋搖曳生姿,臉上的笑容恰到好處,像最精緻的玻璃娃娃。這個我跟清河捧在手心的丫頭,把自己藏在面具後這麼深,會不會累?
五年前的一個深夜,他接到菲飛的電話, 「我決定跟蕭逸風分手了。」電話裡是菲飛明顯帶著抽噎卻堅定無比的聲音。
「你真的決定了,不愛了?」 聽到這個消息,許默明顯的大吃一驚也鬆了一口氣。菲飛這樣美麗驕傲的女子,早就不該任由自己在這無望的愛情裡苦苦掙扎而不靠岸。
她對這段感情太認真,縱使這些朋友們一個個勸她,說蕭逸風不適合她,不要因為賭氣,而勉強自己,奈何她卻死了心,菲飛自小就倔強,屬於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於是如飛蛾撲火一般,直至把自己傷的體無完膚,看著她一天天絕望卻死也不分手的他們一個個朝她發狠說再也不管她的事,卻每每因為她的眼淚而心疼,恨不得自己會魔法能讓蕭逸風憑空消失。
「不是不愛,只是有時候這愛顯得太沉重,倒寧願不愛。曾以為可以執子之手偕老的愛情,終究落入俗套。那些曾經付出去的愛,到最後卻變成彼此口中最傷人的話……這個我曾不介意他的貧窮,不介意他的脾氣,不介意他的過往,願意與他白頭的男子,給了我最深的傷害,我又怎可以繼續忍受,是時候結束了。這段愛情終於在絢爛過後歸於平淡,然後凋零。兩個人在無數的猜忌與猶疑中越走越遠,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許這一場遇見真的只是為了結束而存在……」
聽到話筒裡菲飛漸漸迷離的聲音,他擔心的問道,「你現在在哪裡,你在那等著,我跟清河馬上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