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反腐勇士遭暗算(164)
再說牛大勇一路哼著小曲,有時和小張拉幾句家常,懷著戰士勝利歸來的喜悅心情,加足油門,飛速前進。下午3時半左右,牛大勇已行至省城南門的必經之路。
突然,一輛施工用的翻斗車打著右轉向燈,從樹蔭中竄至馬路中央,瞄準AXX715號桑塔的右側橫衝過來,牛大勇想躲避或剎車都來不及了,只聽「轟隆」一聲,轎車被撞翻到馬路左側的地溝裡。
從翻斗車的駕駛員位置上跳下一個約四十開外老闆模樣的中年人,跑到轎車邊,在車箱裡找出一隻小包,看看裡面只有一盒錄音磁帶,他取走磁帶,把小包扔回轎車裡。又跑到卡車邊,讓一位年輕的司機林放坐到方向盤的位置上,充當剛才翻斗車的駕駛員。這個老闆模樣的中年人就是王思熊的哥哥王辛田。
王辛田再拿出手機,打電話向交警隊報案。
不一會,警車打著警報器來到了事故現場。從警車上跳下四五個交通警察,首先跑到轎車邊搶救傷員。張興因坐在駕駛室右邊,首當其衝,當場斃命。牛大勇頭部、腰脊椎受重傷,滿身是血,處於昏迷狀態,生命危在旦夕,立即送省第一人民醫院搶救。
交通警察在公路上丈量各車的位置,汽車的制動距離,繪畫了事故現場的圖案,又從各個角度拍了照片,都記入事故現場勘察檔案。很快交警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書:
興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卡車司機林放,駕駛經驗不足,從岔道向大馬路右轉彎時,沒有避讓在幹線上行駛的直行轎車,右轉彎角度太大,速度太快,擠佔了幹線直行車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6條,第2款和第43條,第1款。是造成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要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青山縣政府汽車隊牛大勇駕駛的桑塔納轎車,雖在幹線上正常直行,但屬超速行駛,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這起事故的後果是一死一重傷,轎車嚴重損壞。待傷員搶救脫險治癒,轎車修復後,雙方單位組織派人和當事人林放、牛大勇聽通知到省城交警大隊協商事故處理事宜。
當天下午4時,石峰在省城開會結束,正準備去長途汽車站乘夜班車回家。突然接到辦公室的電話,說牛大勇重傷在省第一人民醫院搶救,張興當場死亡。
石峰立即趕到省第一人民醫院,只見牛大勇血肉模糊,不省人事。嘴鼻上罩著養氣管,手臂上掛著吊針,醫生正在施行搶救手術。小張的屍體已經運往殯儀館放進冷藏室。
石峰心裡已明白了七分,小張明知我下午散會晚上要回家。為什麼陪牛大勇一起追到省城來找我?牛大勇曾經對我說過,等我掌握了王思熊的罪證,再來找你立案。莫非是牛大勇真的已經掌握了他們的罪證,才急急忙忙地趕到省裡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