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水藍天悠悠醒來。回想起昨天晚上還真是驚心動魄。
先是在大火裡面救人,然後和雅夕一起衝出火海。
然後就是遇到了那個可惡的男人,又打了一架,還進了警察局!
可憐的她折騰了一個晚上,都不能好好休息,身上沒有錢,最後步行走了兩個多小時,到了表哥的家裡。
半夜三更的敲了半天的門,門才開。
不過表哥倒是被她的樣子給嚇壞了,連忙招呼管家又是上藥又是洗澡的
又是一陣折騰。
倒頭大睡的時候已經是凌晨三點多了。
伸手擋住照在臉上的陽光。
看著光線從手指縫裡透過來。
來到昨天的失火現場,火早已被撲滅,也不知道雅夕怎麼樣了 。
有施工的工人正在清理大火的現場。
水藍天闖進去,憑藉著自己的方向感,確定了自己房間的位置。
可是還在三樓呢,怎麼上去啊?
樓板都掉下來了。
那應該有東西會掉在下面吧?
在地面上翻了一會兒,水藍天暗罵自己真傻,這不擺明了是在刻舟求劍嘛!
不過,說不準,還真的有倖存的東西,剛剛好順著樓板掉下來了呢?
又翻了翻,在一堆黑漆漆的東西裡面,看到了一個黃色的框子。
水藍天把那個框子扒出來。
是自己的相框!
對啊,這個相框是金屬的,沒有被燒壞,就是黑了。只不過相框的玻璃碎了,照片也被燒掉了一半。
看著手中的照片,自己笑的很幸福,很開心。而照片的另一半,早已隨著這場大火煙消雲散了。
風吹過水藍天的髮絲,看著這張照片,彷彿時間過了很久,一個世紀那麼久。
那張照片是去年在德國亞歷山大廣場拍的,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她的手上還拿著一隻草莓味冰激凌。
不過,草莓味的冰激凌和身邊的人已經都不在了。不管是在照片中,還是在現實中 。
記憶風化了一個人,不過短短的幾個月,卻好像是幾個世紀一般,曾經的快樂,曾經的幸福,曾經的山盟海誓,早就已經隨著風飄散 。
誰還會記得在埃及的金字塔下面,那個人說,愛情如同金字塔一般的永恆,屹立在土地之上。我對你的愛,就屹立在我的心中,如金字塔一般的永恆。
水藍天冷笑。
如金字塔一般的永恆,再像,也只是一個假設,如,假如,如果。果然,自己的愛情一直都活在自己的假想當中。什麼甜美啊,什麼幸福啊,都要在前面加上一個「如」字。
如蜂蜜一樣的甜,如苦瓜一樣的苦。
愛情到底是什麼?
最終只能用一些能夠看的見得,摸得著的東西來比喻。
可是,誰能說愛情就是蜂蜜,誰能說愛情就是苦瓜?
誰看到過她真正的模樣,誰又撫摸過她,她的觸感是像蜂蜜一般粘稠,還是苦瓜一般的凹凸。
人人都在追求愛情,可是,目標又在哪裡?
連愛情是什麼樣子多不知道,要怎麼追求?
不過是大家在自欺欺人。
兩個人在一起,說什麼永恆?說什麼永遠?
她和那個叫秦風的男人不是也在一起了?
可是只是一個晚上而已。
水藍天現在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不用看過去,不用看未來,就關注現在就好了,因為只有現在,只有時間所在的這一秒,才是最真實,最永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