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雨詩咬著唇,狠狠的吐了口口水,怒道:「呸,我才不要記得你血的味道,難喝死了。」
混蛋!小姐我這麼美,是你隨便可以親的嗎?!
「呵呵,是嗎?」隨風伸手撫摩著她的面頰,燦爛道:「如果你不記得,我就把你關起來,每天只餵你喝我的血。到那時候,你應該會覺得我血的味道是最美味的吧。」
梁雨詩嘴角抽搐了下,退後一步,大叫道:「好了,好了,我記得了。」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這個道理,梁雨詩還是知道的。
「以後能辨認出我血的味道嗎?」
「嗯,如果下次你戴著面具的話,我只要咬破你的喉嚨就會認得你。」梁雨詩皮笑肉不笑的回答。
隨風,隨風。
你的名字姑娘記得了,有朝一日姑娘得勢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頭了。
男子咯咯的笑著,似乎對這個回答很滿意。
翻身上馬對著梁雨詩伸出手,男子昂頭,非常傲慢的說:「上馬,少爺要把你賣了。」
梁雨詩覺得自己幾乎要暈過去了。
姑娘我問候你全家……
這到底是什麼世道啊,一個要把她賣去青樓的男人,居然一副傲慢的樣子。
他怎麼能把犯罪的事情說的這麼理所當然,拽到不行。
這種渣滓為什麼可以長的這麼帥!老天爺你不公平啊。
不情不願的伸出手,梁雨詩被對方拽上馬。不客氣的環住她的腰身,將額頭靠在她肩膀。
翻了個白眼,梁雨詩掙扎了一會兒,卻完全掙不動。
該死的,我討厭你啊,不要靠著我。
偏頭瞪著隨風,隨風燦爛的笑著回看她,完全不把她的眼神攻擊當回事。
月夜下,一聲馬鳴,兩個人向著前路而去。
而這座山通往的方向,叫做雲遙城。
蘇雲沒有細說,所以梁雨詩也並不知道。
雲遙城,實際上就是——煙柳都城。
這裡最盛產的東西就是——名妓。
如果她知道的話,大概會選擇回去出家做尼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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