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繼續貼一個短的,關於題目,我很高興能改回原來那個《太太與舊情人》,如果你看過DH勞倫斯的《兒子與情人》,就知道這個題目的緣起了。
此文的編輯曾經和我說過她喜歡這篇的緣由,她說,在情與錢之間,女人總是很糾結,感覺進不是退也不是。但是女主角卻不是。
太太與舊情人
第一章
明月是名副其實的太太,家裡有保姆,有司機。每天,大家都會請示她的意見,太太今天吃什麼,太太你想去哪裡。連她老公,在外人面前也稱呼她為“太太”。但是“太太”知道自己還有一個名字叫明月,只不過現在喊的人少了。
那天就是在街上,聽見有人在背後喊她的名字,“明月。”一回頭,看見一個高大挺拔的男人,眼帶桃花地對著她微笑。是奕鈞。她的舊情人。
舊情人這玩意兒,有人說就像是一把雨傘。天氣晴朗的時候把它扔在一邊,可是一旦雨雪交加,它就變成了你的必需品。
明月這幾年過得還算風和日麗,嫁得不錯,雖然老公比她大20歲,但是她戀父,小男人不能給她的東西,老公這個老男人都可以給她。若不是在街上邂逅,她是怎麼都不會想起這把曾經的“雨傘”了。那些年少時的心跳、親吻、生澀身體之間的碰撞,現在想起,遠隔千山萬水。不過他現在還是那麼好看。明月在心裡暗暗稱贊。
明月做太太後,依然每天上班,老公給她找了一個清閒單位,錢少,只求天天有個去處。明月只讓奕鈞打她辦公室的電話,舊情人麼,怎可登堂入室?不過她也承認,自從舊情人隔三差五地和她電話聊天,她白天的日子變短了,有趣了。
女人都喜歡調情。特別是高層次的,兜來轉去的高級調情,勝過身體的交·歡。
有天中午奕鈞請明月去吃午飯,飯後乘了餐廳的電梯,恰好電梯裡沒外人,奕鈞忽然緊緊地摟住她,然後迅速地吻她的耳垂,第一下是吻,然後就是舔,舔得明月的耳朵濕濕的,轟轟作響。
“我愛你。”他在明月耳畔熱烈地說。一直到晚上回家,明月依然有點神思恍惚。
過了幾天,奕鈞打電話給她,一看來電顯示,是個外地的。明月想,這幾天他都沒露面,原來是出差去了。
重逢後明月問過奕鈞,這些年都在忙什麼。奕鈞說,做點小生意,比如五金買賣、經銷建築材料、炒點書畫,甚至准備和人做本雜志玩玩。明月心想,這都是哪跟哪啊。不過他出手很闊綽,身上穿的衣服鞋子也挺有品味,明月相信他多少賺了點錢。
和一個富有的、知根知底的男人調調情,明月不反對。要知道,她可不是出去貼錢泡小白臉兒,這點分寸她有。
第二章
但是不久後,奕鈞在電話裡問明月借5萬塊錢。5萬塊她有。不要說5萬,50萬她也拿得出來。她有私房錢。不過她不借。
明月記得前幾天他剛對她說過“我愛你”,今天就來問她借錢了,倒也不是生性多疑,只是她也會想,這是不是一個連貫的局?是,奕鈞確實是她的初戀情人,而且還是她的第一個男人,難道他覺得光憑這些,就值5萬?
“最近周轉不靈,一個星期後就還你。”奕鈞說。
明月曾經窮過,懂得人情世故,知道“一星期後還”之類的誓言,幾乎就相當於童話。還有,奕鈞既然聲稱自己這幾年做了那麼開闊的事業,那麼,他怎麼連5萬都搞不定?去辦張高額透支卡不就得了嗎?
明月想了想,對奕鈞說,“你也知道,我每個月只賺1500,連我家保姆掙錢都比我多,我用的是他的卡,每花一筆,他那裡馬上就有短信提示,5萬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我總得和他商量一下。”
奕鈞連連說,“好,應該的應該的。”
兩天後,奕鈞再打電話來時,明月說,“不好意思,他不同意借,說沒有賺頭。”輕輕把球推給了“他”。
“他好小氣。”奕鈞半真半假地說,“對於他這樣的人物,5萬只是小數目。”
明月在心裡說,不借給你就是小氣?他哪怕有100億,又與你何干?
之後奕鈞就沒說話了。此後也像消失了一般,再沒有半點信息。
明月以為奕鈞不會再找她了。假如他是真借錢,那麼,錢沒借到,又失了面子,還好意思來?假如他不是真心借錢,便是在試探她是否還戀舊情,現在試驗結果出來了,她是如此的鐵石心腸,他豈會還來找她?
但是事情就是那麼的怪,3個月後,奕鈞又來找她了。穿一件范思哲的皮衣,帥得令每一個經過他身邊的女人都心動。還送給明月一條藍寶石項鏈,說自己最近去了趟斯裡蘭卡。明月是識貨的,知道這是真藍寶石,雖然小點,成色差點,但絕對不是玻璃的。
奕鈞給她戴在脖子上,然後輕聲在她耳邊說:“你真美!”
這兩個歷練過世面的男女,兩人默契得對前事只字不提,在一起愉快地吃了頓飯,喝了點酒,奕鈞就請明月到他的公寓裡去坐坐。明月已經微醺。知道那裡多半去不得,但是她去了。
果然,到了家,奕鈞就把她抱到大床上,一邊親吻一邊用手解開她的衣服,握住她的胸部,在她那團柔軟的肉上用力揉捏著,揉捏完這團又緊接著揉捏另一團。明月感覺自己就像一團柔軟的雪花,在他熾熱的懷抱和手掌裡都快融化了。只是,當奕鈞正要進入正題時,明月忽然推開了他。
她的手機響了。“太太,我明天想請半天假,可以嗎?”是她家保姆的聲音。
“可以。”明月慢悠悠地回答道,神情黯然得像從夢裡醒過來,對,她是太太,她是另一個男人的太太,那她還能和這個俊男繼續翻雲覆雨嗎?
奕鈞不讓她走,她都已然半裸了,就差臨門一腳。“大妹。”他抱住她喊。
大妹是明月的小名。他們從前不僅是一對初戀小情人,而且,還是鄰居。
“大妹。”他把她抱得更緊,貼得更深,藉著往事,他想把自己很快地融進她的體內。
可是一切適得其反。
第三章
如果奕鈞不喊她“大妹”,也許事情還會有轉機。但是一喊了這個名字,明月驀地像被人撕開了一條很深很深的傷痕,有段血肉模糊的記憶就浮了上來。
當年奕鈞媽媽很是嫌棄她,她家窮,底下還有一個小妹妹,而且是單親家庭。他媽媽說,大妹雖然長得清秀,可是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脾氣古怪,沒教養,老鴉窩裡飛不出金鳳凰,真是活活高攀了他們家那個玉樹臨風的兒子。
明月17歲那年,和奕鈞偷吃了幾回禁果懷孕了,當時奕鈞住在一個僻靜地方復習功課准備考大學,明月去找他,被他媽媽罵了出來,還說不要把野種栽在她兒子頭上。最後鬧得左鄰右捨都知道了,明月媽媽只好帶著她們搬家。
奕鈞媽媽說過的那些話,明月記得牢牢的,一個字都沒敢忘。那時她就暗暗對自己說,總有一天,她要像電視裡演的那樣,在那個老太婆面前撒下一大把鈔票,然後看著她彎腰低下頭去,一張一張地揀起來。
真可笑。明月現在覺得當初的發誓很是幼稚。憑什麼要那麼便宜她呢,還給錢?她就是跪著來求也不給,你是你,我是我,涇渭分明。
是,奕鈞是她曾經深愛過的,可是說到底,愛情又算什麼玩意兒呢,一不能果腹,二不能御寒。就憑他那一點所謂的愛情,處在明月現在這個環境裡,就只和他調調情罷了,至於別的,她什麼都不會給他。
她只求保住她的錢,保住她的身體。只因為,她刻骨銘心地窮過,刻骨銘心地被傷害過。
回到家已是深夜。老公洗完澡出來,給了她一個大信封,說下月是她生日,他給她買了一個公寓做禮物,地段很好,裝修也高檔,出租的話光每個月租金就有5000呢。
老公常常給她這樣出人意料的禮物。去年是幾萬績優股,一只鑽戒。今年又是房子。他漸漸老啦。明月在心底歎息道,他也知道自己老了,對我真的就像是父親一樣,在給我安排未來呢。
想到這裡,她上去抱住他的腰,他的肌膚軟軟的,已經開始劇烈地松弛,就像他的愛一樣,有種末路的悲涼。
第四章
奕鈞還和明月來往著,時斷時續地交往著,舊情人重逢,哪能一下子就能撇得干淨的。
明月卻有些看不明白奕鈞了,她不知道他到底圖的是什麼。有一天,她突發奇想,想出了一個主意,她對奕鈞說,自己和老公相差20歲,實在有代溝,這日子過不下去,她想離婚,但是老公說,他曾經給她媽媽看病花了50多萬,只要把那筆錢還給他,她就可以自由。
“你能借我50萬嗎?”明月在電話裡說。
奕鈞沉默。過了半晌,他才緩緩地說道:“你讓我考慮一下。”
從此,奕鈞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其實都在意料之中。明月想,他肯定不會再出現了,永遠都不會再出現了。他怎麼會為她花50萬嗎?當年為他墮胎的500塊都是她自己掏的。
時間過得不快不慢。兩年後,一個聚會上,明月遇見奕鈞的老同學。寒暄過後,那哥們神秘地說,“知道嗎,奕鈞現在在被通緝呢。”
迎著明月訝異的眼神,哥們低聲道,“奕鈞這個人運氣不好,做生意都賠了,做投資也是血本無歸,以前還找我借過錢,就5萬塊,被高利貸逼得緊,不借他就死路一條了。他一直過得很不順,倒不是犯了多大的事,只是涉及到商業詐騙,有幾十萬上下……”
明月像聽聊齋志異一樣聽完了這個故事,心底有一種很淤塞很荒涼的感覺。
半個月後,明月收到一張匯款單,金額是50萬,上面還有一行留言,只有五個字:“大妹,我愛你。”明月的眼淚一下就湧了出來。
明月依然做她的太太。只是下雨的時候她出去散步,司機在後面喊她撐傘,她卻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舊情人是一把雨傘”這樣的句子,就回頭說不要。
她想,我可以淋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