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王妃很妖嬈 全卷 114 平南番外(一)
    現在想起來,那天其實是很倒霉的一天。

    先是不小心被毒蛇咬;回來的路上居然踩到狗屎;然後在暴跳如雷踢牆洩憤的時候,用力過猛,穿牆而過,衝入石灰堆裡,弄了滿身滿頭的粉塵。

    本想抄近路回客棧,結果聽到呼喊追趕之聲,只是一時好奇地停了下來看個熱鬧而已,哪知道衝進來一個小子,不由分說地把我拉進衙門;更沒想到的是,那天是雲謙到洵陽的第一天。

    一個光鮮亮麗,官威十足;一個衣衫襤褸,落魄萬分,七年未見的一對表兄弟,居然以這樣奇特的方式相見了。

    雲謙的目光落到我的身上,先是訝異,繼而玩味,最後變成詭譎……

    我知道,這傢伙已經認出了我。

    「你可願意隨本王查案?」

    他的言外之意:既然被我遇到,你別想逃。

    「管飯嗎?」我偏頭冷冷地挑釁。

    管東管西,你煩不煩?

    「你說呢?」

    我是你表哥,你說我該不該管?

    「那行,我干。」

    不過,怎麼幹,干多久那就是我的自由。老子要是不爽,轉身就走人。

    兩個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會,雲謙終是沒有拗過我。

    這是必然的,我的脾氣,在眾多堂表兄弟中是出了名的倔。論起固執,從小到大,雲謙就沒贏過。

    「平南,回去吧。」雲謙在我的面前擺出兄長的架式,苦心婆心:「三表姨要是看到你這個樣子,怕是會暈倒。」

    「我不會讓她瞧見。」提到娘,我有些愧疚,然而想到爹,想到那些回家之後必然隨之而來的責任與負擔,我便再次了硬起了心腸。

    「玩了這麼久,還沒玩夠?」他很是不滿。

    「得了,太正經就不像你了。」我嘲諷地揚起了唇。

    有人漏夜趕科場,有人辭官歸故里。

    人各有志,不是每一個人都熱衷於功名。

    「我真搞不懂,你到底在堅持什麼?」雲謙皺眉,還在苦心規勸:「如果只是不想為官從政,向父皇說一聲,做個逍遙王,也不是什麼難事。」

    可惜,我的父王和娘親,他們可不是這樣想。

    而且,七年來,我早已習慣了飄泊,習慣了流浪,習慣了自我放逐。我再也回不去那個錦衣玉食的牢籠。

    「好吧,就算你喜歡這種落拓的生活好了,弟妹呢?你的孩子呢?你打算讓他們一輩子跟著你吃苦受罪,遭人恥笑嗎?」

    數年不見,雲謙居然變得這麼迂腐∼

    我毫不留情,「哧」地一聲,笑出來:「沒影的事情,你居然說得有鼻子有眼。」

    「不要笑,」雲謙一臉嚴肅:「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難道能一輩子浪跡江湖?就算你真的不在乎,你們家一脈單傳,你這樣做,又置三表姨丈,三表姨於何地?」

    我沒想那麼遠,我也不願意去想。

    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好,吃飽了就睡,睡足了又是一天,我很滿足,也很開心。

    「乞丐也能娶妻生子的。」我不以為然。

    「放屁!」雲謙冷笑:「你以為你是誰?潘安在世啊?現在這樣,能有女人看你一眼就不錯了,還想著娶妻生子?呸!」

    「那要不要打個賭?」我隨口玩笑。

    「好啊,」哪知道雲謙居然認了真:「就拿江小婭來賭!反正你現在左數右數,認識的女人也就只有她一個而已。」

    「江小婭?她不是失蹤了嗎?」我純粹好奇。

    「不就是江十七咯!」雲謙撇了撇唇。

    「她,是個女人?」我愕然。

    「瞧,你現在的功能退化到居然連男女都分不清了!」雲謙無情地嘲弄。

    我腦中掠過那個單瘦頑皮,大大咧咧,眼中總是閃著狡黠和算計的光芒的小男孩。

    他,居然是個女人?有意思。

    「你要怎麼賭?」我躍躍欲試。

    流浪的生活太無聊,的確應該調劑一下身心。

    「很簡單,咱們比賽,看誰能贏得她的芳心?輸了的人必需無條件地替贏的人的做三件事。怎樣,你敢不敢?」

    「哼,七王爺不愧是笑閻羅啊?這種不要臉的不平等條約,你也敢擺到檯面上來?」我冷笑。

    女人有多勢力,有多貪慕虛榮,我又不是沒有見識過。

    雲謙天生風流,面帶桃花,又扛著王爺的頭銜,手裡握著生殺大權。我就算放開了手腳與他公平競爭,也未必是他的對手。更何況現在他與我,一個天上一個地下,怎麼比?

    他想用這種辦法,逼我回家,我才不會上當!

    「我沒說完呢。」雲謙笑得像條狐狸:「我讓你先進攻,不但保證不跟你搶,而且還會替你製造機會,等你認為兩人感情穩定了,有把握了我再出手。而且,你如果感覺到威脅,隨時可以亮出你自己的身份留住她。如果搶過來了,算我贏,否則,算我輸。怎樣,這不算無恥了吧?」

    這個辦法,不但無恥,而且無恥到了極點!

    表面聽起來,我佔盡了優勢,然而細一思量,卻不是那麼一回事。

    如果我感覺到威脅,十七會變心,那麼唯一的方法就只能是亮明身份。亮明身份,就必需回到家裡。那麼,就算我贏了十七的人,贏了賭局,最後也還是如了他的願。

    但如果,我不亮明身份,十七擺明了是個見利忘義,貪慕虛榮的女人。一個乞丐,好吧,就算現在不是乞丐是個捕快,又怎麼與一個王爺競爭?

    最終的結果,只能是輸。

    輸了的結果,我還是要回家!

    左算右算,我都逃不出他的算計。

    「怎麼,你不是對自己充滿信心?」雲謙一臉嘲弄:「或許,你真的可以憑自身的魅力,令她對你死心踏地,根本就不必亮明身份。」

    他在誘/惑我。

    「如果你連這點自信都沒有,這麼簡單的挑戰都不敢接受,還憤什麼世嫉什麼俗?乘早給我滾回逍遙王府去!」雲謙鄙薄地斜睇著我。

    誘/惑不成,又改激將了。

    我明明知道,卻還是經不起激。

    這件事如果傳回京城,在那幫損友的面前,我將一輩子都沒有辦法抬頭挺胸做人。

    「好,我接受。」我靜靜地望著他,慢慢地道:「可是,如果我贏了,我不會娶十七。」

    雲謙豪邁一笑:「那有什麼問題?她的去留由你決定。」

    「好,你娶她。」我不動聲色,淡淡地丟出條件。

    「我娶?」雲謙怪叫一聲:「為什麼?她那麼愛錢,給點錢不就行了?」

    「對,十七是無辜的,我們不能拿女人的終身開玩笑。所以,我贏了,你娶她。我輸了,還是你娶她!」我哈哈大笑,推開門,揚長而去。

    不是只有你會算計,兄弟我也不是傻瓜!

    我不會永遠處於被動,我也會反擊的,親愛的七表哥!

    要玩,一起玩!

    如果我必需回家,那麼你必需娶一個不愛的女人!

    只有這樣,遊戲才算是真正的公平!

    原以為賭局不過是賭局而已。

    況且,不論輸贏如何,她都是要嫁給雲謙的,所以,我絕對不會對她動情。

    然而或許是我真的寂寞太久,一袋紅蓍,幾句玩笑,她幾經掙扎扔給我的五兩碎銀,井中秘道的一個試探的淺吻,幾抹羞惱的微笑……竟然讓我開始覺得這個遊戲有點意思。

    月影的死,她的眼中有悲憫,她的臉上有懊惱,她的心裡有悔恨,只是,她強裝著不在意。

    於是,我驚訝地發現,她雖然棲身紅袖宮,卻是第一次殺人。

    她,不夠絕情,也不夠心狠,更不夠冷血。

    所以,她絕不是一個合格的殺手。

    我對她,起了憐惜。

    不過,我並不想為了她打破自己的原則,更不想如了雲謙的意。

    相處越久,我對她的瞭解越多,越發的迷惘。

    她不同於我以往所認識的任何女人。

    時而聰明,時而糊塗,時而天真,有點貪婪,有點狡詐,偶爾還會有一點點的小善良,笑的時候很燦爛,哭的時候很囂張,個性張揚,說話直接,一點情面也不留,像個男人般爽直,卻又不失小女兒的嬌柔。

    我很好奇,究竟是什麼人家,才能養出這麼不羈如風的女兒?

    雲謙是個情場浪子,調/情固然是箇中高手,風/流倜儻的外表,也是招蜂引蝶,迷惑人心的利器。

    「你怎麼慢得像烏龜?十七好像對你一點感覺也沒有!如果是我,早就拐上/床了!」雲謙一臉的唾棄。

    那倒未必,我可以感覺,十七對我,並不是完全沒有感情。

    「急什麼?遊戲嘛,慢慢來才好玩。」

    「慢慢來?你不會讓我等到十年後再出手吧?」雲謙半是嘲弄半認真地笑歎:「當初我們的賭約,真應該設一個時限~失策,大大的失策啊~」

    我笑了笑,信心滿滿。

    這一次,我一定要讓雲謙吃癟,逼他娶這個不按牌理出牌的女人。

    因為,那傢伙是世上最可惡的人。

    偏偏,他的趣味,總是與我相投。

    每每我看中的東西,他都會想方設法地搶走。

    最可恨的是,搶到手之後,他並不珍惜,要麼束之高閣,要麼轉手送人,要麼,索性棄如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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