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平時都沒事做,可以好好休息一天,雖然我現在不上班,但是事情很多,所以不由在努力完了之後,我趕緊的補了一會兒睡眠,才起身。今天可是要跟蕭蕭去拍賣會,那個錢還是要一點時間籌備的。
大概的計劃,那便是有錢的老婆先墊著,蕭蕭決定出一大部分錢,當然,這一切還是得瞞著薇薇的。
否則她肯定會不好意思收。
當然,這樣的寶貝以後放在家裡,可以做一個很好的防盜鋼玻璃裝著,每天大家可以觀賞一下,而且現在在別墅,根本不怕別人來盜,以後就算不在這裡住,我估計也會跟林澤盛一樣。
設計這麼一個別墅。
老婆多了,安全肯定要做的更好才行,最後,讓我想不到的是,竟然籌集了1500萬,比我預計的要多一些,蕭蕭出了700萬,李冰跟林玉各自出了400萬,本來李冰想多出一點的。
她說最近接手了她表哥的公司,兩邊公司都運行得不錯,賺了不少,不過蕭蕭卻堅持要多出點,畢竟是她提議的。後來覺得多出少出都是自家人,也就沒有多說什麼。何況李冰畢竟還要運轉公司。
不像蕭蕭跟林玉,那都是自己的私房錢。
雖然她們也是家族,不過不是公司的負責人,還不需要用自己的錢去投資公司的運作,不一樣的時候,還是要分配清楚,說起來,如今最有錢的老婆就是李冰,她的身價畢竟是兩個公司的老總。
見李冰不是一個愛財奴,我心裡也很高興。
因為很多人當上老總之後,就會視錢如命,只希望進不希望出,那樣的話,會慢慢變得很吝嗇,人的性格也會改變,這樣相當的不好,當然,我自己也要注意,不要有一天自己發財了。
就抱著那些錢不放。
對於自己,我還是有把握的,錢財的東西,哪裡會有美女珍貴呢。女人是一輩子的,而錢只是身外之物,畢竟金錢沒有了,可以在賺,美女沒有了,就真的沒有了,除非去在找一個。
可不一定會有現在的這麼好。
當資金差不多都彙集到一張卡上,時間也差不多了,我跟蕭蕭便準備去拍賣行,恰好表妹今天沒事,也想跟著去,只好帶上,幸好不是大家都有空的時候,若都有空,豈不是全都要去。
如果那樣的話,也太囂張了,試問哪個富豪,敢一下子帶著眾美女出場,估計會把拍賣會的風頭都搶走,我自然不喜歡這麼出名,否則哪天上了報,走在路上都會被人認出來,那就不好了。
本來曉雪她們是有空的,不過這件禮物要瞞著周薇薇,所以她們幾個就約好一起是逛街。
蕭蕭跟著我,作為我的情侶,而表妹則真的在外人當做我的妹妹,這樣並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表妹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亂來的,而她也並不是一定要跟我很親密,她這一次想來,只是想見見世面,畢竟親密的機會,在家裡多的是,也不在乎這個,反倒覺得很好玩,並沒有吃醋的樣子。
於是三人都穿上很正統的衣裝,來到了拍賣行,當看到會場上人山人海一般的狀況,我並不驚訝,昨天我就預計到,對這顆夜明珠有意思的人肯定不會很少。當然,其中很多是陪同來的,或者只是來觀摩一下而已。畢竟最終只有一顆夜明珠,肯定是價錢高者,才能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