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妖皇 星際逍遙 第六七六章  刺殺行動
    黃昏,山姆站在夕陽下,後面茶樓的金字招牌的陰影,恰巧遮住了他的臉。

    他的臉,彷彿永遠隱藏在陰影裡。他穿著一件寬大的藍布道袍,真的非常寬大,因為他必須在道袍下,藏著那對沉重而又鋒利的銀槍。

    鋒利的槍尖,正頂著他的肋骨。而那件白色的內衣,早已被冷汗濕透。

    每次在殺人前,他總是覺得很緊張。

    這條街是太平鎮最繁榮熱鬧的地方,現在也正是最熱鬧的時候。

    他的目光,從熙來攘往的人群中穿過去,就看到了對面一個賣菱角的小販。

    這小販叫諾姆,已有些臃腫,卻長著一雙很靈巧的手。

    現在他正蹲在路旁,用一把小小的彎刀,將籃子裡的菱角一個個剖開。

    他的手法,看來並不十分靈巧。

    因為,他通常只會用這種彎刀殺人。據說他殺的人,已比籃子裡的菱角還要多些。

    茶樓的斜對面,有個很簡陋的酒鋪,只賣酒,不賣菜。

    大酒缸上,鋪著木板,那些酒客就坐在旁邊的小竹凳上,用自己帶來的小菜下酒。

    在這個酒鋪裡,只有一個人沒喝酒。

    這人叫湯姆,很壯,很矮,亂蓬蓬的頭髮,用一根白布帶綁著。

    誰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只知道他總是不停的咀嚼著一種叫『檳榔』的硬果。

    他的旁邊,擺著一根扁擔,看來只是個苦力挑夫。

    當然,他並不是真的挑夫,正如山姆也不是真的道士。

    他的這根扁擔裡,藏著四尺三寸長的斬馬刀。

    還有個人也是苦力的打扮,坐在湯姆的對面喝酒。

    這人很年輕,別人都叫他傑姆。

    傑姆當然是湯姆的朋友,看來卻根本不像是朋友。

    他們是兩種不同的人。

    傑姆看來彷彿很隨便,很懶散,很喜歡笑,很喜歡喝酒。

    沒人能想像到,他殺人時的動作是多麼迅速,多麼準確。

    若是要刺瞎你的左眼,他的劍就決不會刺在你別的地方。

    他的劍也藏在他身旁的扁擔中。

    從山姆站著的地方,往右面走十來步,樹陰下停著一輛很寬敞的黑漆馬車。

    趕車的正在打瞌睡,長長的烏梢馬鞭就掛在他手邊的車座上。

    他叫朵姆,鞭子就是他的生命。

    若沒有這條鞭子,他已不知死了多少次。

    但鞭子一直在他的手裡,所以他沒有死,死的都是敵人。

    山姆、諾姆、湯姆、傑姆、朵姆,都是地精騎士與狼人族女子的後代,來自一個神秘的組織。

    今天,他們要殺一個地精。

    一旦成功,必定震驚整個地精星球。

    這個地精叫布吉,是地精騎士的上任頭領,已卸任多年。

    可是,地精星球的居民,包括血石荒原的地精騎士,都十分尊敬布吉。

    當年,在布吉的帶領下,將入侵的外族,一次又一次的擊退。

    他是地精星球的英雄,是和平的締造者。

    今天,他是特意來當說客。

    他希望,血石荒原的地精騎士,不要再殺害外來者。

    可是,有人並不想布吉這麼做。因此,布吉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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