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本水,這兩個陵寢的主人的身份,你們弄清楚了嗎?」
「沒有,我們也很納悶,墓室裡面沒有一樣東西能證明墓主人的身份。馮基和葉紫檀在墓室裡面尋覓了很久,沒有結果。」
一百九十三件隨葬品,馮培兄弟倆分了一百二十九件,趙本水分了六十四件,馮氏兩兄弟多拿了一件。
馮培所謂讓趙本水多拿幾件,純屬騙人的鬼話。
「照你這麼說,你並沒有多拿幾件了!」
「多出來一件,不好分,我當時只想拿東西走人,所以就給他們了——當時的處境是非常危險的,我只想趕快離開他們,幹我們這一行的,從來都是二一添做五,誰也不佔誰的便宜,這是規矩,都是在刀口舔血,把小命別在褲腰帶上,憑什麼多拿呢?」
「六十四件東西,還剩下多少件?」
「還有五十七件,另外七件賣了,這些錢我全部交給政府。我願意伏法,就是希望政府能把古董店留給老婆和孩子。」
「一共賣了多少錢?」
「我沒有計算過,七件東西分四次出手的,所有錢都打在一個折子裡。」
「五十八件東西放在什麼地方?」
「藏在我家院子後面養魚池下面——在中間那個池子——一共有五個池子——我家養了很多品種的金魚。」
「在水中嗎?」
「是的,在水底下,是用塑料布裹起來的,一個有六包,在一塊鐵板下面。」
趙本水藏東西的方式也很巧妙。
「藏東西的地方還有誰知道?」
「沒有人知道。」
「存折在什麼地方?」
「在臥室的保險櫃裡面,密碼是我的生日的後六位數。」
「說具體數字?」
「953713。是工商銀行的存折,在最下面一層,一共存了四次,總金額大概在——二十幾萬。」
審訊結束以後,劉大羽立即打電話給扈副局長,通報了審訊結果。扈局長表示,立即帶人前往趙本水的家,找到贓物以後,馬上派人送到荊南市來。
東西是東陵的,自然應該回到東陵,彭教授的考古隊需要這些東西,東陵如果作為歷史遺跡的考古成果,這些隨葬品自然是重要的佐證。至於此東陵是不是彼東陵——即明太子朱標的東陵,相信專家們會弄一個水落石出。
接下來,就是對馮培兩兄弟的審訊。
對這兩個人的審訊,簡單多了,在鐵的事實面前,馮培和馮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當即在供詞上簽名畫押。
至於馮基為什麼要夜探東屋,原因是,馮基想趕快把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出手,然後遠走高飛,找一個地方安家,他不想再過這種藏頭露尾,不見天日的生活了。而馮培擔心馮基這樣做,會使他們的努力全功盡棄,所以,他決定先將東西藏起來,交由他來處理這些東西的去向。等前攢夠了再讓馮基遠走高飛。
那麼,另一部分隨葬品,馮培到底藏在什麼地方了呢?
藏在馮家的茅廁裡面的磚頭下面。馮基每天都要上幾次茅廁,他做夢都沒有想到弟弟會把東西藏他的腳底下。
歐陽平一行立即趕往馮家坳。
同志們從第六層磚塊下面找到了一個兩個罈子,罈子裡面一共裝了49件隨葬品,這些隨葬品都是上好的文物。
馮氏兄弟的結局是可想而知的。
馮得海被釋放了,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從此,在馮家大院裡面又多了一個虔誠向佛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