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不用按時起床上班,租的房還有半個月到期,也不必急著收拾行李。懶懶的躺在床上,感覺真不錯,如果不用去想以後的事情的話,真的有快活似神仙的感覺。我打電話給媽媽說我離職了,媽媽說你離職還不是家常便飯呀!她跟我爸在一個國企裡一幹就是3、40年,直到退休,她怎麼也無法理解我怎麼可以做幾年就換個地方。所以連原因都沒有問我,這讓我很高興不用去解釋什麼,也不用去對誰交待什麼。有時候又想,是不是因為我從小就長在這種不用去解釋不用去交待的完全憑自己的心情來做事的環境下,才造成我現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不計後果不留後路的習慣的呢?這樣說起來,我的離職習慣還得怨我爸媽呢!呵呵!
想當初,QQ開始在我們學校流行時,我跟一姐們,玩到宿舍關了大門,就乾脆不回去了,聊個通宵,這一晚上,跟那個第一個加我Q的網友聊了一晚上,聊出了火花。那個時候玩的Q的人都比較純潔,說實話的多,相信的人也多。網戀容易的多。我應該算是比較超前的了,當網戀開始盛行的時候,我已經被網戀折磨的不成樣子了。情書寫了一封又一封,記得那時候流行56民族一版的郵票,半年的時間我們硬是用完兩版。這年的元旦前一天,我用他寄來的500塊錢買了一張去北京的火車票,生憑第一次坐火車,第一次一個人去離家千里的地方見一個沒有見面卻已讓我魂牽夢繞的男人。緊張刺激的不得了。走之間,不敢告訴家裡人,怕他們擔心,不讓我去,但我告訴同宿舍的姐妹了,告訴她們是為了向她們借漂亮點的衣服。女人在見自己心愛的人的時候,總覺得衣服太少,不好看。現在想想那時的感覺真好笑,卻又是那麼的真實的讓我感受到我在用心地愛著一個男人。直到現在,我想到北京聽到北京就想起他,想起和他一起的三天,想起那刻骨銘心的愛的感覺。
但我們終究沒有走到一起,他留給我的是對許多的第一次的感覺記憶:第一次坐火車,第一次住賓館,第一次見家長,第一次戀愛,第一次收玫瑰,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有衝動的感覺……他說他的很多第一次也是發生在此時,遺憾的是沒有第一次ML,可是對我來說,我覺得那是我最明智的選擇。如果當初他得到了我,我也得到了他,我們還會在這麼多年後彼此不能忘懷嗎?以前的我們可以為了愛放棄性,現在的我們卻可以為了性把愛丟在一邊。在這種本末倒置的境況下,也許那一次的遺憾才是最值得珍惜與留戀的了。
分手的理由當初也沒有想明白,就是我們雙方的爸媽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他保持了沉默,我就提出了分手。我把這一年來我寫的日記當做分手禮物送給了他,每當我感覺自己不懂愛的時候就想讓他把日記和情書還給我 ,可是他說那已是他的東西了,不還給我。每當我想他的時候我就問他,為什麼當初我提分手的時候你沒有挽留?他也不回答,也許他知道我跟本不需要他的答案,我只是在表達我的後悔而已。
現在想來,當初的分手很大程度上我是想證明給他爸媽看,他們不接受我是錯誤的,我還可以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然而,戀愛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卻是三個家的事情,他的爸媽家,我的爸媽家,還有我們的家。一個家出問題就會分崩離析。當初沒有想明白就作的決定還是陰差陽錯的選對了。
畢業後我本來有機會去北京工作,但是我放棄了,我怕見他,怕會有一個男人一輩子在我的心裡左右我,我就將永遠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