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秦瓊和我吃過早飯,就押解著人犯上路了。
我們趕了大半天的路,來到一個小鎮,這個鎮雖然小,卻地靈人傑。到市集時已接近傍晚,集上人聲鼎沸,車馬輻輳,各種小販的叫賣聲、人們的討價還價聲響成一片,十分繁華熱鬧。
「今天是什麼日子,怎麼這麼熱鬧?」我邊看邊問秦瓊。
秦瓊應道:「我也不知。」他話音剛落,街上的人群忽然蜂擁著往前擠,好像想看清什麼新奇的事物似的。
我們兩人正納悶著,忽然聽見有人高叫一聲:「玉玲瓏在前面搭台唱戲了!大家快去看啊!」
原來今天是有名角要開口唱戲了,難怪街上這麼多人。
我正想著,那聽到了吆喝的如潮人群已經向著我們這個方向蜂擁過來,我和秦瓊一下就被衝散了。
人實在太多了,我在人群中就像是飄在海裡的一株小水草,只能隨著那大流蕩來蕩去,被擠得東倒西歪的,腳步踉蹌。
原來這個時代的人就有了崇拜偶像的熱情啊!瞧這架勢,絲毫不比二十一世紀的明星演唱會遜色。
我抱著頭,奮力擠出一條血路,終於從那人流中解脫出來,蹲在角落裡不停地喘氣。
太可怕了。
再多擠個三十秒,估計我就得缺氧倒下了,這個年代又沒有120急救,說不定我的小命就這樣沒了,那可就冤大了。
我正慶幸著,忽然意識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秦瓊呢?怎麼沒見到他呢?
我趕忙踮起腳尖四處張望。
街上擁擠的人潮依然是前仆後繼,哪裡還看得見秦瓊的身影!
完蛋了,我和秦瓊就這樣走散了。
我怔怔地站在街邊,筆直地杵在那裡,只想著等人潮散去再去尋找秦瓊。
不知道過了多久,人潮終於漸漸退去,長街又變得空蕩蕩的,天也暗了下來。
我找了好半天也找不到秦瓊,最後只得漫無目的地在街上瞎走著,心裡鬱悶極了。
來到這個時空以後,一直受到秦瓊的照顧,如今和他分開了,我一時半會兒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雖然人流已經退去,但是街上還有一些攤販在做買賣。
我慢慢地從這個攤位走到另一個攤位,尋思著是不是該買個包子來填一下咕咕叫個不停的肚子。
經過一個賣小玩意的攤前,攤主人正在大聲招攬顧客,看我走近,很熱情地抓著我:「這位小爺,我這可都是上等貨色,你好好瞧瞧,有什麼中意的,我便宜點賣給你。」
我現在哪有心情去看什麼小玩意,原本不想理他,但是看人家做生意討生活也不容易,就隨意瞥了幾眼。
「抱歉,這些我都看不上。」他的攤子上擺的都是些什麼玉鐲、金釵、耳環之類的,我搖了搖頭,轉身想走。
「唉,這位小爺,等等,這個你該看得上了吧?」攤主卻不放過我,他上前一步,拽著我的胳膊不讓我走。
我心裡一陣不痛快,這是什麼世道,怎麼還有尾隨叫賣、強迫推銷的,這可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啊,看我好欺負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