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的注視下,三叔從床底下拿出了一個布包,上面沾滿了鮮血。輕輕的展開,裡面就放著死去的兩位掌門的寶物,摸金符與嶺南甲。
「你還有什麼話說?」三叔的表情又變回了得意。
「這,這,這不是我的,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冉然神色有些慌張,連連後退。
「想跑,勇傑給我抓住她。」三叔說道,站在外面的勇傑立時扶住了即將摔倒的冉然。
「現在有證據了吧,那這殺人的罪你就不能跑了。」三叔說。
「你這是栽贓,陷害,一定是你事先把東西藏在這裡了。」朋朋站出來指著三叔手裡的東西說道。
「小朋友,東西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你也要拿出證據啊。」三叔說。
朋朋卻無言以對,只好轉頭看向我這裡,而我正在看著冉然,我當然相信不會是她,但是我在懷疑是不是公司的命令呢?她也只是身不由己而已。可是我又從冉然的眼神中看出她並沒有撒謊,淚光是十分真切的。
「老三,你也只是找到了東西,並不能證明她就是殺人兇手啊,你沒有找到血衣啊。」黃大爺說道。
「寶貝找到了,血衣還會遠嗎?她沒時間銷毀的,一定是藏在某間房裡,又或是扔到了窗外。」三叔說著轉頭看向了冉然房間裡大開的窗戶。
「你們三個留在這裡,美美負責看守,黃老頭,你我和勇傑三個去找那血衣怎麼樣啊?」
「行,我無所謂的。」黃大爺說道。
門被關上了,我們四個人坐在一起,美美似乎有些害怕,雙腿有些輕微的顫抖,眼神都不敢和我們相交,好像真的把我們當做殺人犯了。
「姐夫,別總發愣了,快想想辦法吧,咱們現在受著不白之冤啊。」朋朋在我身邊說。
我何嘗不想去解決它,找到真正的兇手,但是沒有一點偵查經驗的我,面對這突發的一切,也都摸不著頭緒。雖然平時也愛看些推理漫畫,但那畢竟是漫畫,我也是從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來看整個故事,只有設身處地才能明白,原來那些所謂的名偵探的確需要一個好腦子。
如同我剛踏入盜墓界一樣,看別人的故事只是個樂子,而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才算是悲劇性的演出。我沒有發呆,只是在試著用偵探的頭腦來思考這一系列的事情。
首先是我和朋朋發現死在泳池裡的洪小六,奇怪的是我看到窗口上消失的人影會是誰?是兇手?還是無辜的人?兇手在雨中殺死了洪小六,卻沒有在屋內留下一絲水跡,難不成他是從屋外的牆上爬回房間嗎?這樣的話,那個消失的黑影就說得通了。若以此來推斷,殺人的就只有勇傑一個人了,因為只有他才會有這樣的身手。
第二個死的是歐陽天,這次兇手到是直接用利器將他殺死,故意開著門讓我們發現,或者是美美的出現,讓他沒有時間來收拾現場,倉皇離開。歐陽天胸口的那把刀,是廚房裡普通的切菜刀,少個一把兩把的並不會讓我們注意,而且兇手一定不會在刀上留下指紋的。莫非是美美嗎?以歐陽天對她的態度來說,她大可以殺死歐陽天,而再來這裡喊人,現場也有可能是她故意設計成兇手沒時間整理的樣子,但是她的血衣在哪裡?莫非藏在自己的房間?
為了證明自己的推斷是否正確,我也只好冒險離開這裡,去她的房間一看了。
「你要幹什麼?」美美看到我起身有些驚慌。
「不用怕,我只是想去喝杯水,要不你陪著我們一起去嗎?」我說道。
「誰也不能離開這裡,你們這些殺人兇手。」美美說得很勉強。
「我們要真是兇手的話,你早就死了,也不用費這麼大勁坐在這裡等結果,我們傻啊兜這麼大的一個圈子。你不累,我們還嫌累呢。」朋朋也跟著站了起來。
「不行,不行,你們不能出去。」美美開始激動,支撐著身子也站起身。
「回去,坐下。」不知何時,她從腰上掏出了一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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