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追捕 第4卷 第二十六章(五)大結局
    十多天後,隨著洪銀月的傷勢恢復,熊處長對洪銀月的審問感到了巨大壓力。追查栗再團伙的希望都寄托在對洪銀月的審問上,所以他們的心情又一次變得沉重起來。雖說洪銀月頭腦比較簡單,但想輕鬆對付這樣的流氓罪犯確實不是一件易事。陳山福數日緘口不言,王科長利用義氣敲開了他的嘴,這次還是由王科長單獨找洪銀月瞭解情況,可能比在審訊室提審效果更佳,所以變相的審訊又落到王科長頭上。

    對於洪銀月來說,無論在監獄,還是現在,他和王科長畢竟是囚犯和警官的身份相處,彼此表層的榮辱尊卑和心裡的怨恨情仇不言而喻,要想從他的嘴裡輕易得到什麼線索,難度也是不言而喻。王科長反覆琢磨洪銀月的心理,洪銀月從死緩減無期,在申報減刑期間預謀脫逃,減刑不久就脫逃,脫逃後又威脅恐嚇原受害人,依照《刑法》,減刑期間預謀犯罪可以撤銷減刑裁定,仍然執行死緩,而在死緩期間脫逃和出逃後危險威脅恐嚇受害人,這屬於在死緩期間繼續犯罪,理所當然應該合併執行死刑,至少也要判死緩。對於一個蹲過監獄的人非常清楚:死緩意味著將比無期徒刑多坐三至五年。死刑的後果當然他更為清楚,看來就利用這一心理做他的工作。

    王科長把洪銀月叫到看守所的號子外,給他發了一支煙:「洪銀月,認識我嗎?」

    洪銀月:「認識,王科長。李新泉給我說過你是一個好人,我很敬重你。」

    接著王科長說:「我今天是以個人身份來看看你,你怎麼幹出這等傻事?監獄一直在講逃跑無出路,現在相信了吧?你知道嗎,這一跑加刑後至少又要執行死緩。」

    洪銀月疑惑地說?「不會吧,我又沒有重新犯罪,逃跑加刑不過三年,合併執行也不過是無期徒刑。」

    王科長冷冷地笑了一聲:「還沒有重新犯罪,脫逃、多次打電話要挾受害人給你送錢——恐嚇不構成犯罪嗎?你自己想一想。依照刑法規定,減刑期間預謀犯罪可以撤銷減刑裁定,仍然執行死緩,在死緩期間繼續犯罪,後果是什麼,你不會不知道吧?」他邊說邊觀察洪銀月這時感到有些恐懼,表情顯得難堪。他繼續說:「你只有一種可能加刑後不超過無期徒刑。」

    「那種可能?」

    「立功。」

    洪銀月有些狐疑不解,反問:「立功?」

    王科長說:「對,立功。坦白交代、檢舉他人犯罪事實,這是唯一的生路。你的命運就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何去何從自己看著辦,我準備今天要回南宗了。」

    洪銀月悔恨和恐懼交織在一起,他央求道:「王科長,你是好人,待人溫和友善,我想讓你來審問,我不願意看他們那種怒目凶光和聽他們的那種嚴厲呵斥。」

    審問仍然安排在審訊室,洪銀月交代的逃跑過程和陳山福交代的相差無幾。他說,現在想起來真是後悔莫及,雖說逃出了監獄,其實出來的日子和監獄也沒有什麼兩樣,整天陳山福不准他出門,隨時對他沒有好臉色,稍有一點不合他的意就是拳腳相加,想打就打想罵就罵,除生活比監獄好些和好耍些外,整天誠惶誠恐。在監獄,至少天天能睡得香,可自從逃出來後只要聽到有風吹草動都會嚇得半死。

    雖然洪銀月後悔不已,可對栗再一夥的情況依舊不知道。陳山福出來後的一切行動以及與外界的任何聯繫都沒有讓他知道,更沒帶他去參加過一次和朋友的約會。就算讓他出去一次,也要在陳山福做好一切安排,千叮嚀萬囑咐後才能成行。

    有一次他記得有電話號碼和陳山福有過聯繫,陳山福被抓後,他打過這個號碼,試圖聯繫求得資助,可對方根本沒有接,後來索性關了機。萬般無奈才和萬勳聯繫,萬勳的電話都是在陳山福久撥未通又急於洗澡,叫他幫助撥打才知道的,要不是還不知道和誰聯繫。

    審問結束了,監獄追捕組就要離開仁都回到江松監獄。李科長對熊處長說:「感謝公安的支撐,特別是你熊處長。對了,我有一事一直忘了告訴你,我覺得曾艷可疑,雖然我查過她的電話,沒有發現什麼問題,但憑我的直覺,她可能和栗再的團伙有什麼聯繫。」

    熊處長依依不捨地握住李科長的手,說:「感謝你們,你們的任務算是圓滿完成了,可我們的任務還很艱巨啊!」

    李新泉被審判時,受害人家屬說,你這個畜生,心為何如此黑?他瞪大眼睛說,老子弄死你。氣焰極為囂張。但正義的審判也將他推上斷頭台。被抓獲的其他犯罪分子都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黃曉東、楊威、廖三、江娃均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洪銀月因有悔改和檢舉立功表現,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李見利判處無期徒刑。湯澤民、鄭其軍、何永、衛偉,萬勳、孫大林、曾寧全等人被判處五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黃艷君被刑事拘留一個月。曾艷被栗再團伙利用,探聽追捕信息,被刑事拘留一個月。

    劉承仁由於有自首情節和重大立功表現,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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