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特殊的信擺在了浦愛靈的桌案上。
俞廳長:
江松監獄於2004年3月27日發生重大集體脫逃案件,引起我廳高度重視。在近一個月的追捕中,在監獄積極主動組織追捕和公安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案件逐步清晰:這次脫逃是一起由黑社會組織參與的 ,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脫逃案件。
罪犯脫逃的接應、護送和藏匿整個過程都是經過精心設計和周密部署。這伙不法狂徒大多都是公安通緝,身負命案的重犯和要犯。現已抓獲的黃曉東、廖立威都是在裡江殺人後,潛逃至今才歸案。其中黃曉東就是直接參與接應逃犯陳山福和洪銀月的主要成員。而負責藏匿和護送逃犯出境的楊威,也是在裡江殺人後潛逃,至今未抓獲。……
這伙犯罪分子極其狡猾,陳山福在裡江大富豪殺人後,改名黃誠戶籍變到了外地,而黃誠又在阿薩槍殺部隊團職幹部後再次逃竄,為逃避法律的制裁,黃誠再次改名為李新泉,李新泉在仁都殺人後落網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該犯正是因為有兩起命案的余罪才倉惶出逃。參與接應的在逃犯黃曉東等均採取變更戶籍地和姓名,在公安局根本就查不到他們的變更理由和原始依據,這一點本身也說明公安內部有人在為他們提供方便。給我們的追逃工作帶來了許多困難,加之監獄民警在追捕逃犯的過程中,受某些職能之限和經驗不足的窘境。因此,只有得到公安廳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利用先進的技偵手段和特殊的人員網絡,摸排、查找才有可能得到更多有價值的線索,才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將逃犯抓獲,盡早消除社會危害。
所以,我廳建議:由公安廳牽頭,由監獄民警直接參與,聯合成立3。27追逃專案組,在追捕逃犯的同時端掉黑社會窩點。考慮到公安的辦案經費不足,專案組的辦案經費由我廳承擔。
妥否,請俞廳長批示。
司法廳
浦監獄長看後認為報告言簡意賅,一字未改親自送到到司法廳。廳長說現在有證據證明此次脫逃有黑社會組織參與,逃犯有餘罪未清,這當然不是一起簡單的脫逃案件,公安會同意的。
俞廳長看完報告義憤填膺,當即批示:同意司法廳的建議,請刑偵局牽頭,對此案要高度重視,全力偵破。凡涉及到公安內部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和庇護的依法嚴懲,毫不留情,絕不手軟。
以刑偵局長任追捕組長,刑偵處熊處長、李科長任副組長的(聯合)追捕組當天成立。
第二天(聯合)追捕組召開了裡江、巴凌、南宗、仁都等市的刑偵支隊長協調會。會上,刑偵局局長通報了江松監獄罪犯脫逃一案的情況,又講了黑社會組織的猖獗行徑。最後他要求:凡是涉及到逃犯和黑社會組織成員藏匿的地方要全力偵破,能用上的偵破手段毫不保留,這不僅僅是單純意義上的追逃,這時一次打黑除惡的具體行動,如果犯罪分子在誰的轄區內溜掉,以失職論處。
這次的協調會無疑將監獄的追逃工作向前推進一大步。浦愛靈和李科長他們的心情一樣,感到了無窮的力量和無限的希望。
鑒於各地的監控由當地刑偵支隊負責,為了減輕開支,浦愛靈決定讓兄弟單位的三名同志暫且回去,只留下李科長、王科長、小劉和司機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