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真的和你和好了,我卻發現自己根本沒辦法面對你。我知道,自己根本就沒辦法給你你想要的幸福。況且,你身邊還要那麼多優秀的女孩,我又有什麼資格和她們競爭呢?我終於下定了決心離開你。」
「雖然我已經決定了要離開你,但是,我很珍惜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因為我知道,我這輩子再也不會有機會和你在一起了。因為我知道,我這輩子再也不會有這樣美好的日子了。小強,你知道麼?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生命中最好最好最好最好的時光。」
「今天,我狠下了心和你分手。我又一次傷害了你!可是我心裡受到的傷害絕對不會比你的輕啊!我是那麼的愛你,那麼的愛。你走了之後,我一邊流著眼淚,一邊寫完了這封信。我把這封信加在了那個相冊後面,然後發到了你的郵箱裡面。小強,你一定答應我,以後要好好照顧自己。還有,好好寫歌,好好唱歌。還有……還有,你千萬別再找我了。我馬上就會離開廣州,我的手機號也全部都換掉了。你不要再找我了,因為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面對你……如果你還愛我的話,就尊重我的這個決定吧!如果你還愛的話,就慢慢的忘卻我吧!如果你還愛我的話,就讓我走吧!或許你說的對,愛的最高境界就是:若我離去,後會無期……」
「最後,我回答你剛才問我的那個問題。我最愛的人是你!從我在網絡上向你表白的那一刻起,直到我這一生的盡頭,你都是我最愛最愛最愛最愛的那個人!!!」
看完了這封信後,我的心裡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感覺。是驕傲還是高興?是無奈還是傷感?總之妞妞是離開了,總之妞妞最愛的人是我。這時候,電腦播放器裡正好放到了我和給妞妞寫的那首歌。於是我滿臉淚水的聽著那歌,盯著屏幕上妞妞給我寫的那封信發癡:我是按照妞妞信裡所說的那樣和她相忘於江湖?還是不顧一切的去找回妞妞?
好久好久,我終於還是決定找回妞妞。於是我起身返回自己的房間,拿起手機給妞妞電話。(在我和妞妞和好之後我問了她的新電話號碼的,而且也保存在了手機通迅錄裡。)她的新號果然也停機了。拔以前的老號,仍是停機。我無奈的放下手機,又一次回到貞子的房間。坐在電腦前想給妞妞寫封回信。但我癡坐了好久也沒能寫出一個字。我只是將我新專輯裡的歌全部打包發送給了妞妞。然後登陸上自己的QQ,想在QQ裡告訴妞妞我發給給她了。等我在QQ好友裡找到了妞妞的頭像,我不由得呆了。妞妞的簽名檔又換了。換成了:「幸福,不過是普羅旺斯的薰衣草,只開一季。」
當晚我又是一夜未眠。第二天晚上和貞子一起去參加一個小型的演唱會。那個演唱會是為了紀念列儂的,今天是JOHN·Lennon的祭日。
和貞子一起吃過了飯,然後打的到XX酒吧。大家輪番在台上表演節目,共同紀念這位偉大的搖滾之父。我和貞子一起在台上表演了我給妞妞寫的那首歌。這是趙敏的要求。唱歌的時候我的心裡一直徘徊著妞妞為我做的那本電子相冊。然後妞妞和我的過往水一樣在我的心頭流淌過去。
我想今晚的這個歌唱是我這輩子唱的最好也是彈的最好的一次了,唱到最後酒吧裡的人都被感動了。許多人都掏出了打火機點燃了火光揮臂搖曳,四下裡都是星星點燈的景象。等歌唱完了我才發現自己的臉上已經寫滿了淚水。
過了好久好久,我才從反應過來。收拾好自己的吉他,便打算和貞子一起離場。沒想到貞子卻並沒和我一起下台,而是獨自在台上又表演了一首歌。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卻是大野洋子寫給LENNON的那首《Remember Love》。「Remember Love, Remember Love,Love Is What It Takes To Sing。Remember Love, Remember LoveLove ,Is What It Takes To M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