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娃娃的素臉
24歲那年,我有機會進市政廳上班。因為老陳有個弟弟,是市政廳一個不大不小的官員。老陳說,女孩子進了那裡,生活又有保障,社會地位也高,多好。丫頭去不去?
我開始想去,後來又沒去,沒去的原因是有一天在咖啡店看雜誌,隨便翻到一本時尚雜誌,版權頁後是一篇文章,標題是「也許你需要的不過是一條狗」,底下有很花式很瀟灑的一個簽名。這是他們總編的專欄,她文章的大意是,很多女人都覺得自己需要一個男人,需要一個丈夫,為什麼她們覺得自己有這樣的需要呢?其實很多人都是隨大流的,她們覺得社會需要她們有這樣的裝飾品,所以她們就必須要有。她們不允許自己活在生活的軌道之外,當然更不允許別人與自己毫不相同的活著。可是,有誰知道,她們也許需要的只是一條狗,而不是一個男人。
看了之後我只覺得她的文筆流麗佻達,一般說起來,我覺得自己是一個非常好的閱讀者,只要是我認為好的文字,那必定就是與眾不同的。翻了幾頁,看到他們有招聘編輯的廣告,對照一下,感覺自己還可以去試一試,我放下雜誌,馬上問咖啡店老闆借用了一下電腦,隨手打了一份簡歷,就去應聘了。
沒想到還有複試的機會。看到那個「文筆流麗佻達」的總編時,我忽地感覺她似乎有點喬治桑的做派,穿著一身灰色的西裝,男裝款式,簡潔但是裁剪講究,裡面的西裝馬甲口袋裡,還微微流出一掛懷表鏈子;頭髮剪的短短的,雖然向來不喜歡短髮的女子,不過她剪短髮倒是很好看,露出小小的臉,稜角分明的紅唇,還有紅唇邊一個淺淺的梨渦。
「我看了你的簡歷,還有你投的文章,還過得去吧,我對我們雜誌編輯的要求,第一是要有品味,有見解;文字放在第二位。」她看著我說道:「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工資是……」她輕快地說了一個既不會讓我餓死,也不可能吃飽的數字。
我被錄取了?就這麼簡單?那我可以不用去市政廳了?可以不和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員們天天打交道了?
「對了,還有,」她忽然看著我的履歷,問:「令尊大人的名字,和一個已經過世的作家同名,而這個名字是比較特別的,我想很難有重名,難道?」
「就是家父。」我回答。
她看了我數秒鐘,忽然朗聲道:「你就是他的女兒?怪不得,知道嗎,我以前可是你父親的粉絲,我很喜歡他的文字,他有一句話說的好,那時候他在報紙上寫專欄,別人問他別的專欄作家寫的怎麼樣,他回答說『我看到他們寫的東西,我就更有信心寫下去了』,哈哈哈,那時候有很多人都說他狂妄,看不起人。老實說,我就認為只有他配說這句話。我受他的影響很深,現在,『當我看到別人做的雜誌時,我也就更有信心做下去了』。他媽的他們弄的那叫什麼玩意兒!」
她自己做的那本雜誌,在全國同類型的雜誌裡,是數一數二的有質感與有公信力的。
就是因為喜歡與欣賞她的文字,我進了她的雜誌社。她也因為向來喜歡我爸爸的格調與文字,一直都對我另眼相看。文字緣大約是這世間最奇妙最不可思議的緣分了,猶如亙古不變的明月光一樣,可以穿越一切重重疊疊的時間與空間,如霜般灑在每一個人靈魂的床前。
進雜誌社後不久,老總先是安排我做數碼版,這是個比較閒散比較不重要的版塊,就像一塊空地一樣,她先給我練練手。有一天做時裝版的編輯帶著他的御用攝影師過來對我說:「我們這次要拍幾款手套,找了幾個手模我都不滿意,我看你的手倒是長的挺標準挺漂亮的,怎麼樣,替我們拍幾張照片吧。放心,只拍你的手,不會侵犯你的肖像權的。」
我還是新人,想想自己大概有義務替他們打雜,就答應了。那編輯又出主意要拍外景,拍到香奈兒的那一款機車手套時,他讓我只戴一隻手套,還給我找了一隻貓,讓我抱在懷裡,說是想要一種野性的感覺。
那貓長的很威武,虎皮大貓。一般威武的貓脾氣都不會太好,不會很好合作的,而我又很怕貓狗之類的東西,勉強忍受了半天,他還在邊上不停地導演:「用你戴手套的手去摸貓的腦袋,溫柔點……小妹妹,我是讓你摸它的頭,不是讓你拎它的耳朵……」
我剛想說我也想摸它的頭來著,可它會那麼老實讓我隨便摸嗎?突然覺得手背上一陣火辣辣的疼,原來那貓受不了囉嗦發脾氣了,在我沒戴手套的手背上咬了一口,然後跳下來就跑了。
我的手背立刻就滲出幾絲紅紅的血,而太陽就快落了,那編輯是一個和夕陽,和晚霞賽跑的人,他非得在日落之前取好景,拍好照片,而且他是男人,認為被貓咬一口,就跟蚊子咬一下一樣,有什麼大不了的:「妹妹,忍耐一下,繼續拍!」
「這隻貓不知道有沒有狂犬病?」我在心裡嘀咕道:「保險起見,我要不要去打一針?」正想著,驀地有個人走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創口貼,說道:「這個,有消炎的作用,貼上去吧。」
我謝了一聲。看到他戴著那種藍色的醫用口罩,罩住了整張臉,只露出一雙幽深的眼睛和希臘風的挺拔的鼻子。
「我今天感冒了,怕傳染給大家,」他向我解釋戴口罩的原因:「這些創口貼也是我剛從醫院配的,給你。」說著,他把整排創口貼遞給我:「放心吧,沒事的。」
拍攝繼續進行。終於在太陽落山前完成了那編輯的要求,拍完後,我低聲問他:「剛才那個,戴口罩的男人,是香奈兒公司的?」
「不是,」他輕描淡寫地回答,然後說了一個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公司和品牌的名字:「他是那個公司的,我今天還帶來了他們公司的披肩,不過我沒用,和今天的主題不搭的。」看的出來即使很搭他也不怎麼欣賞,因為是那些小公司先有求於我們,要在我們這裡找個露臉的機會,所以身價自然就先貶低了。
他說著指著道具衣架上那些配飾給我看,我看到有一條類似愛馬仕那樣黃色的流蘇披肩很是晃眼,確實不怎麼配搭,和今天的夕陽顏色對沖了。
過了兩天那編輯要我再去補幾個鏡頭的時候,我又見到了那個戴口罩的男人,那天他摘了口罩,還是他先認出我招呼我:「手沒什麼了吧。」
「你是?」我疑惑地問。
「那天那貓咬你的手,」他提醒道。
「哦,對了,那天你感冒來著,」我想起來了:「對不起啊,那時候被人催促著拍照,都沒好好說句謝謝。」
「不客氣。」
「你,」我們那編輯忽然走過來,走到他面前,凝神看了他半晌:「你活像一個人,今天你摘了口罩我想起來了,你像吳彥祖。」
我看不出他被人說自己像某個明星是高興還是不高興,不過還是有那麼一點點羞澀感流露出來。
樂天文。他後來告訴我,他叫樂天文,小公司的小產品推介師。26歲,以前上的是理工學院,人稱「理工吳彥祖」;他學的專業比較冷,不容易找工作,暫時就先湊合著。在他的內心,後來熟悉之後他對我說「我才不樂意和你們這些自以為自己是時尚人士的人打交道,一個個假模假式的,莫名其妙!」
「我也是這樣?」我問他。
「你比較特別點,比較傻,跟個芭比娃娃一樣,被人隨便擺弄著,我看了有點心疼。」他回答道。
原來如此。在那個夕陽艷艷的黃昏,一隻威武的虎皮大貓咬了我的左手,而我的右手戴著香奈兒的經典機車手套,攝影師與「導演」要趕在天黑之前營造出野性,性感的格調,而我則在心裡嘀咕著要不要去打狂犬疫苗。
我們誰都沒有發現邊上還有他。他用微帶疼惜的眼神看著我流血的手背,在他的眼前,因為閃光燈不停地在閃爍,那層光慢慢就起了氤氳,光裡的我是遙遠的,特別的,美好的——24歲,著名時尚雜誌社編輯,美貌,中產階級出身,斯文,有品味,好脾氣……
可是他不知道。這只是我的一張畫皮,真正的我,也許是這樣的——24歲,非處女,未婚生女,有紋身,暫時在雜誌社打雜,父親早已過世,母親從來都沒有職業……
據說四川人表演變臉,一張又一張面具揭下,最後一張面具才最讓人震驚,那就是演員的臉,素臉,本色,沒有任何化妝與修飾,相對於前面奇詭絢麗的面具,反是最後這一張素臉最讓人感覺訝異,因為它真實。真實的東西往往是最具震撼性的 ,就像西方人常常說:「生活往往比戲劇更戲劇化。」
我的生活,也真的很戲劇化。那個時候,江南在結婚後的半個月裡就走了,帶著晶晶去了北方。而我的肚子卻一天一天的大起來,媽媽說:「不要說他在北方,他就是在北極,我也去把他給找回來,怎麼,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管,還算人嗎?」
我不肯。不讓媽媽去找他,至於為什麼,我也說不出來。只覺得他那樣做,已經是傷透了我的心,他都結婚了,我又抱著孩子去找他,多尷尬,多沒面子,多落魄不堪,顯見的是在要挾他,手段多低級多老套多庸俗多醜惡,又是一個話柄落在人眼裡。
我不肯去找他。也不肯把孩子拿掉。雖然媽媽非常堅決地讓我不要這個孩子,可我卻做不到。原因我也說不清楚,只是覺得把一個活生生的孩子拿了,然後讓人扔進醫用垃圾箱裡,是作孽的,是有罪的。那也是一條生命啊,父精母血,是有心跳有脈搏的生命呢。
媽媽徹底拿我沒轍。弟弟說:「就讓姐姐把孩子生下來吧。就按照她的意願好了。」
媽媽歎息道:「你是男人,有些東西你不會懂得的,這個社會對男人和對女人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只要你是女人,哪怕你再漂亮,再有魅力,再能幹,但是只要你帶著一個孩子,以後你結婚成家的機會就會少很多。你姐姐還這麼年輕,難道以後就不再結婚了嗎?我不是什麼老古董保守派,但是現實就是如此,我們都是蟻民,不能改變整個社會來適應自己,那就要改變自己去適應這個社會,否則不就和堂吉訶德一樣嗎,赤手空拳和大風車作戰?」
弟弟說,這番話他一旦說出來,已經是他深思熟慮了很久不可改變的了:「讓姐姐把孩子生下來。就算是我的,我要那孩子姓賀蘭。老陳說,他弟弟有辦法給我們解決戶籍的問題,也可以給我們解決別的雜七雜八的問題。這孩子就當作是我的好了,我會把他養大的。我是男人,我不怕,只要我以後有錢有地位,有的是女人爭先恐後地嫁給我,而且還會認為我有一個孩子,是我有責任心,有父愛的表現。」
媽媽聽了只是搖頭,只緩緩說了四個字:「天方夜譚。」
不過後來還真的朝天方夜譚的方向發展了。我把孩子生下來之後,弟弟就和老陳去解決了戶籍問題,是個女孩子,弟弟看著她那粉紅蘋果似的小臉,給她取名叫「林檎」,他說:「林檎就是花紅果,日本人也把蘋果叫做林檎,穆世英在小說裡寫道:『林檎色的臉頰,林檎色的眼睛,林檎色的嘴唇,蔚藍色的的心。』我就叫她賀蘭林檎,現在我是她的爸爸。」
我替小寶寶取了個小名叫「妮妮」,叫起來順口點。妮妮從小就和弟弟很親,每天弟弟一回家,她就先豎起耳朵聽,聽到弟弟走到她搖籃前,就先綻放出一個絢麗的笑靨迎接他。弟弟說,每天只要看到她對著他笑,他的心就像陽光下的牛奶冰激凌一樣,已然乳白色的融化掉了。
弟弟那時候已經不上學了,在一家做軟件開發的公司裡做office boy,他說上大學還不如去這樣的公司鍛煉一下,既能學到真東西,又可以拿錢。媽媽聽了很是傷感,弟弟第一天上班,媽媽特意拿出一條給他買的阿瑪尼牛仔褲:「我不知道你爸爸知道你去上班會怎麼說,不過,在我的心裡,很是形容不出的鬱悶。賀蘭家的男人,是不應該讓人隨意使喚的。」
弟弟卻毫不在意,也沒換上那條牛仔褲,他說:「我想我爸爸在的話,也一定會支持我的。做人莫欺少年窮,媽,我絕對不會窮一輩子,也不會做一輩子boy的。我不能穿阿瑪尼的牛仔褲去上班,雖然不是很貴,不過那不合適。」
說著,他很坦然地換上他上學時穿的舊牛仔褲,悠悠然地去上班了。可以說,在我一生中所見過的男人裡,弟弟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有才華最有魅力最吸引最有氣場的那一個,但弟弟絕對是最有貴族風範的一個。他的貴族風範在於,他永遠都是那麼的寵辱不驚,淡定從容,有著強大的內心力量。「莫欺少年窮」,他這麼對人說,只要他不「欺」他自己,那麼,其實也就沒什麼人能欺得了他。
「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24歲的我,終於知道地球不是圍繞著我轉的,而男人對我,也不會永遠都像小貓追逐毛線球一樣,永遠都圍繞著那隻小球團團亂轉。那麼,既然迷途未遠,來者可追,今是而昨非,我就再也不願意去想從前和江南在一起的那一切了,那些往事就像是遙遠的古跡,如今變成了廢墟,走到龐大而壯麗的廢墟跟前,我卻連探頭進去看一下,憑弔一下的勇氣與興致都沒有。
在我心底,已經與那座空曠的,華美的,寂寥的,哀傷的,悵惘的廢墟,
訣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