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走進院子的時候,就看見一個陌生俊俏的年輕公子正微笑著給蘇櫻戴什麼東西,蘇櫻笑的很開心,很幸福。兩個人在一起,郎才女貌很是般配,畫面很是賞心悅目。只是晨晨心裡覺得很是不舒服,不喜歡他們兩個在一起,尤其是哪個年輕公子的笑容,晨晨覺得很刺眼。
晨晨記得自己的名字記得自己已經六歲了,自己和娘親好像是在一起的,然後就不知道了。自己醒過來的時候,滿身都是傷痕,尤其是左肩膀上有道很深的傷口,身體裡面五臟六腑也是很痛的厲害,自己動都不敢,後來發現自己身上有個小瓶子裡面有四粒紅色藥丸,自己也沒管是什麼要就吃了,不過之後身體就好受了許多。自己還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自己的身體好像一下子變大了好多,好像變成了和爹一樣高大的男子。然後自己才發現自己是在乞丐聚集的街上,娘親也不知道去哪了,自己不敢離開怕娘親回來找不到自己。之後的四五天,很多人把自己也當成乞丐,還有人給自己錢和吃的,但大多都被人搶走了,還好旁邊的一個老爺爺給了自己一點吃的。
有一天,來了一個很奇怪的人,一看就不是好人的樣子。他拿出錢給周圍的乞丐,但是沒人敢去接,於是他就把錢撒在了地上,但是還是沒有人去撿,自己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候,為什麼自己會變的這麼大,於是自己就去撿了一個銅錢,想知道現在是那一年,但是自己還看清楚,就被人搶走了。那個人來到了我的面前問我怎麼不去追,我不說話,然後老乞丐就說,我是傻子,原來他們都把我當傻子,但是我沒有解釋因為他們是與我不相干的人。那個人聽了老乞丐的話,然後問我,願意跟他走嗎,自己看到了他的眼睛,和娘一眼滿是關懷和疼惜,於是我聽見自己說,娘,肚肚餓。
跟著那個人來到了一座很大的房子裡,就像印象裡自己家一樣漂亮,然後自己知道那個人是一個和娘親一樣漂亮的女子。她對自己很好,讓大夫給自己治病,她問我的事,自己什麼都不說,她也不生氣。自己經常一句話都不說的待在一個地方,別人都來逗我,自己不說話,他們都說我是傻子,只有她不讓別人叫我傻子,給我講故事,哄我睡覺,就像娘一樣。還有她做的糕點很好吃,她不讓別人欺負我,但是昨天,剛開始自己是真的很傷心,明明是那個男孩子的錯,是他踩了自己的糕點,自己才教訓他,而她那麼凶我,我打算再也不理她,不過後來很晚了,她又帶了糕點,來哄我,還說她已經教訓了那個男孩,也就是他的弟弟,說以後再也不會讓別人欺負我,以後也不會離開我,丟下我。今天早上我去後院後動筋骨的時候,聽到她因為昨天我的事,被她父親罵了好長時間,自己想她昨天也一定很傷心吧,那樣她還來安慰我,自己決定去想他道歉,娘親說,一個人好孩子要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的。
林少秋給蘇櫻戴上了玉珮,蘇櫻很是高興,一轉頭就看到了,不遠處慢慢走過來的晨晨,很高興的招呼晨晨過來。
林少秋終於看到了,傳言中的晨晨,如果不是下人說的是個傻子,就是個出色不亞於自己的男人,和自己完全不同的類型,自己能夠感覺到他有著狂野的氣勢,是蘇櫻在書裡看到喜歡的又男子氣概的男人。自己很好奇這麼短的時間內,能夠讓小櫻這麼麼維護他。
「晨晨,剛才去哪裡了,肚肚餓嗎?」
林少秋聽著蘇櫻像哄小孩子似的對比自己都要高的晨晨說話,認不出的笑出了聲。
「少秋哥,這個就是晨晨。」蘇櫻開心的介紹。
「聽說是個傻子。」林少秋話剛落,就聽到了另一道反駁的聲音,不是蘇櫻的。
「我不是傻子。」晨晨第一次糾正別人說自己是傻子的話。
「我就晨晨一點都不傻。」蘇櫻很高興晨晨為自己辯解。
「我今年已經六歲了,我不是傻子。」晨晨繼續說,只是說完後,林少秋和蘇櫻對視,一個大男人說自己六歲了,不知道該說這個男人是在開玩笑,但是晨晨的表情很認真的。
「晨晨,這個你記得。」蘇櫻又問。
「嗯,晨晨記得的,娘。」晨晨點點頭回答。
「你叫小櫻娘。」林少秋聽到晨晨的這個稱呼不高興了,自己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大的兒子。
蘇櫻聽出來林少秋有點不高興了,急忙勸道:「少秋哥,不要和晨晨計較,畢竟,畢竟是個小孩子。」蘇櫻邊說,便指指自己的頭,說是晨晨的頭有問題,讓林少秋不要計較。
林少秋當著蘇櫻的面也不好說什麼,而且自己太清楚蘇櫻的個性了,太愛護短,只要是自己在意的就不會讓別人欺負。林少秋看著這個瞪著自己的晨晨,發現自己很不喜歡這個叫晨晨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