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媚花妍鶯聲兒嬌
春色又向人間報曉
山眉水眼盈盈的笑
我又投入了愛的懷抱
像鳳凰于飛在雲霄
一樣的逍遙
…………
像鳳凰于飛在雲霄
一樣的輕飄
分離不如雙棲的好
珍重這花月良宵
分離不如雙棲的好
且珍重這青春年少
莫把流光辜負了
莫把流光辜負了
要學那鳳凰于飛
鳳凰于飛在雲霄」
《鳳凰于飛》是當時最流行的一首歌,媽媽在一個意外的情形下聽到了這首歌,當時聽得當場就哭了。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和爸爸非常的恩愛,可是結婚當晚,爸爸就去打仗,等到戰火平息後,竟然音訊全無。媽媽等了整整一年都沒有等到任何消息,軍隊裡給她的消息就是陣亡了。就這樣,剛結婚的媽媽就成了寡婦。
所以她喜歡合、歡樹,爸爸不似故事中的變心,卻讓媽媽此生留下了最大的遺憾。或許合、歡花可以讓她在這二十年來忘卻了憂愁,而這首歌同樣道出了她的願望以及對爸爸一刻都沒有消逝的情感。
兩年後的媽媽就在家門口撿到了我,將我視為自出,而我也成了她生活的全部。
「啪啪啪……」身後傳來意外的鼓掌聲。我困惑地轉頭,只見一位中年男子一身黑色的西服,眼中的讚賞之意很明顯。
「請問先生你有事嗎?」
「你的歌唱得非常動聽,堪稱完美啊。」他走近,望了望我跟前的墓碑,再將我從頭到尾打量了一番,然後點頭表示滿意。「這裡是你的媽媽麼?」
我點頭,對他這樣的舉動感到訝異。
「你幾歲了?」
「你為什麼要打聽這麼多?」警惕以對。要是遇見壞人,我可是要吃虧的。
「小姑娘,你莫怕,我只是覺得你的歌聲很好,如果有需要可以找我。」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小卡片,「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需要工作可以來找我!」
接過卡片,上面寫著「銀座歌舞廳 張棟 經理」
我立刻搖頭,將名片遞還給他,「歌舞廳我是不會去的!」
張棟眉頭簇成了一團,「你嫌棄歌舞廳?」一般人的想法都是這樣的,以為歌舞廳有多麼不恥,是那種骯髒之地,他失笑。
「你這麼想也不奇怪。」
為他沒有生氣感到驚訝,「您的好意我心領了,我是需要工作了,可是去歌舞廳媽媽她一定不會答應的。」我側頭望了眼媽媽的墓碑,彷彿看到媽媽堅定的神采。
「其實歌舞廳也不是你們想的那麼不堪,那裡是上流社會的人們集聚的場所,大商人談生意、年輕的男女去那裡釋放壓力,這些都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而且在歌舞廳唱歌比在外面當文員賺得多很多。」張棟解釋道,其實這樣的歌喉去了他們的歌舞廳,絕對可以成為台柱子,很多年都沒有找到這樣的人才了。他非常想要說動葉半夏,畢竟強扭的瓜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