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八日,中國安徽、廣西、福建、浙江、江蘇、山東、河北、河南、吉林、遼寧各地的日資企業開始停工,大量工人失業。回家的工人都由資方安排大巴送往相應的轉運車站,一時間在中國十個從東部沿海到全國各地公路上,運送從日資企業回家的中國公民的大巴車隨處可見。這波失業回家的人潮就像化學反應中的催化劑,使國內本來就濃烈起來的戰前氣氛,突然暴增,隨著這個人潮流向各交通樞紐,流向各旅館、賓館,流向農村。一時間人心惶惶,物價飛漲,工廠停工,在校生流失。人們紛紛從城市返回農村,一片大難臨頭逃離城市心理使更多的人,特別是進城務工多年的新移民開始收拾家當重新回到農村。
中國四川省綿陽市這個典型的二級城市,它地處四川盆地西北邊緣,以丘陵和深丘為區內主要地貌特徵。這裡生活的人們依靠勤勞耕作,世世代代地過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給自足生活。隨著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內工業、服務業的巨大發展,離開農村進城謀求發展的人群逐漸增多,到今天原來的純農業人員已降低到百分之四十以下。但這些離開了農村進城多年的人口,都基本保留了自己出生所在地的(政府在上個世紀分配給他們耕作的土地)耕作土地。甚至相當一部分人,把自己在城裡所掙到的錢,用於投資在出生地建設小洋樓。在他們身上,至今仍保留著中國農民千百年來最古老的,也是最根本的觀念:土地是最可靠的生存保證及落葉歸根。當戰爭來臨,特別是看到在沿海一帶謀生的老鄉們都紛紛回到綿陽,再轉車返回自己的老家時,他們也開始打點自己的細軟準備回到偏遠的農村躲避即將來臨的戰爭。這股巨大的人潮從全國四面八方彙集到了綿陽市區又從綿陽分轉到了綿陽地區各鄉村。對這股突然而至的巨大人流,綿陽市地方政府感到了從未有過的巨大壓力。一方面,這裡面的絕大多數是綿陽籍的人員,他們回家是理所當然的事。作為父母官應該歡迎他們回來(因為正是他們這幾十年來匯回家的錢高達數百億元,支撐了綿陽農業的發展及農村的社會穩定),並為他們在城市的短暫逗留提供方便。但是,綿陽這個特殊二級城市,卻不能只是單一地為自己的子民提供服務,還要作為中國極具戰略價值的二級城市,提供戰時的安全保障。還必須為保衛這座城市安全的人民解放軍和武裝警察部隊提供情報支撐和社會安穩的保障。以軍政之合力,力保這一地區軍事和科技研發基地的安全。
二十八日這一天突然出現巨量返鄉人流的信息傳達到綿陽市委、市政府後,市政府立即啟動了戰時人員管制一級預案。大批的預備役人員收到通知到指定的地點報到,很快他們成建制地被派向了各個交通要地及地區各街道,對全城實行了軍事管制。警察被充實到各派出所,對社區的人口,不分常住和暫住進行了登記核實,並告之各住戶對前來的客人必須立即報告社區,這是當前每一個市民的義務。政府還組織了所有的營運車輛全部參與到轉運回鄉人流中,做到回鄉人員隨到隨走,不在市區逗留。同時培訓市民識別異常情況,異常行為,建立對異常情況的觀察報告制度。政府發佈了綿陽市戰時常住人口登記管理及人員流動報告的公告,建立起城市社區、街道、公安三級人口管理;農村社、村、鄉三級人口管理制度。對防備境外軍事人員的滲透、攻擊,建起了外圍防線,在進出綿陽市區各公路及過境公路上安裝了大型安全檢查及監控設備,對過往客、貨車進行安檢,停止外地人員來綿陽旅遊。僅一天時間內,軍、政、情在綿陽築起了一個以科學城為中心,半徑二十公里的防禦敵、特地面襲擊的防禦圈。
九月三十日發生了二件改變世界格局的事情。
日台簽定了兩國關係條約,**總統編科向日本發出了無限期駐軍台灣的請求。日軍陸軍第一軍,海軍陸戰隊一、二、三旅團共計十萬人及裝備離開駐地營房,開向各個港口。
同天全國各地的電視台、廣播、互聯網站、報紙都播出和刊登了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 一、二號) 公告。
一號公告說:中國人民解決台海衝突純屬中國內政,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反對一切外來勢力的干涉。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對一切外來軍事干涉及武裝侵略給以堅決回擊。任何給直接軍事干涉和武裝侵略提供軍事基地、信息支持、後勤服務、空中過境的行為都屬於直接干涉和侵略行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將對上述行為給予堅決打擊。對保持中立立場的國家,我們以誠摯的態度,予以尊重。
二號公告:要求全國人民保持鎮靜,回到各自的原來崗位,努力生產,以實際行動支持全民族的統一大業。命令凡沒有接到當地政府停工通知的企業、單位立即復工上班。三日內不復工的,政府單位和國營企業領導班子就地免職,私營業主將被依法追訴。
十月一日在連雲港外集結的船隊啟航,直奔浙江台州灣地區,戰爭的幕布拉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發佈主席令。
主席令說:「為了平息台南地區的叛國行為,平息全台灣地區的政治、社會動盪,恢復台灣省社會秩序,中國人民解放軍定於十月五日在台灣登陸。特令:
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台灣特別行政區保持現有法律、政治、經濟制度不變,實行台人制台。特別行政區政府第一任長官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其任期一年。一年後,台灣特區行政長官由台灣地區民選產生。
台灣地區公務員及軍警人員凡自願留任的,中央政府將按其現有收入支付一年工薪。
台灣地區公職、警務人員必須履行職責維護社會治安。
命令發佈之日起,台灣地區一個月內禁止舉行政治性集會、遊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命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除維持社會治安的警務人員外,一切武裝人員(含軍隊和私人武裝)立即放下武器,軍隊就地等待整編,個人武器交當地警署。
軍隊離開營房、陣地兩公里等待整編。
一切對抗解放軍登陸的行為,將被武力就地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