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賽結束後,經過觀眾的投票及各位評委還有奧斯經紀公司的CEO決裁,五位選手當中的兩位新人已經被選出來了。她們就是……白雪與歐陽可恬!奧斯經紀公司曾經聲明……」電視上娛樂新聞的播報人又開始喋喋不休的說著,搞得我頭都疼了。
「銘?就是那個歌星?他為什麼說我好啊,他認識我麼他就說……」我憋嘴嘀咕著,真討厭啊~~
「呵呵,你怎麼知道他不認識你呢?」金熙炫歪著頭看著我,心裡偷笑著。
「你怎麼知道他認識我呢?」
「……」金熙炫突然站起身,拚命的將頭網枕頭上砸。
「再說了,他那麼神秘,神神叨叨的,我怎麼可能和那種人有所交集?」
「你喜不喜歡那個……銘?」金熙炫抿著唇一臉期待的說道。
「銘?我連他是誰都不知道,頂多聽過他幾首歌,我憑什麼喜歡他?他值得我喜歡?」我躺在床/*上翹起腿不屑地說。
「你看你,腳扭傷了還要翹腿,哪有一點女生的樣子,還沒有小芳文靜呢。」難道不知道扭傷腳不可以做太大的動作嗎?
「小芳?」我捂著嘴偷笑著,注意到金熙炫探尋的目光,我輕輕皺眉,「金熙炫~~~我餓了~~」
「餓、餓……你餓了?」金熙炫用一種不可思議的目光打量著我,「你還是人嗎?才吃完晚飯就餓了?」
「是覺得我胃口大了不好養是不是?那好啊,你和爺爺說把我送回去……」
「你要吃什麼都行,行了吧。」胃口大了我也要養。這句話金熙炫放在心裡默默的說著,一陣甜蜜。
「好,我要吃燒烤的,什麼羊肉串啊、烤雞翅啊……我都要。」驕傲的一仰頭,代表我是勝利的一方。
「這些東西很髒的,不衛生。」金熙炫微微皺眉,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怎麼喜歡吃這些?
「不行,我就要!」我撅嘴不高興地說。這些東西曾經我也覺得很髒很髒,但是自從容凌帶我去吃過一次……「你要不想幫我買就直說,不需要這樣說!」
「那好,我讓傭人去買,你等著。」
「不行,我就要你去買,十條街後有一個小巷子,巷子裡面有許多的攤位,你去買吧。」廢話,要是讓傭人去買我的計劃不是白想了?
「你!算了,好吧,我去買,你好好休息,有事喊女用。我走了,等我哦。」金熙炫說完就挫敗的歎了口氣走出房門。
「哈哈,你走了,看我怎麼整你家女用!哼!」我冷哼一聲,忍著腳上的痛起身,拿起了我早中意的桌邊的金線和一個塑料的封頂燈罩……
十分鐘之後……
我繼續躺回床上,蓋好被子,忍住腳上的痛和心裡的高興大聲喊著:
「小芳!小芳你過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