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身契約 第2卷 第五十章
    喜藍爸先拿喜藍的手機告訴公安局,叫他們快點兒來人給喜藍媽驗屍、留下必需的司法證據,然後又給那些家有電話或手機的親友們打電話,不管是本市的還是外地的,都向他們一個一個告知過去。有些自己既打不了電話,也比較難有時間去告知的,就叫其他親友們幫助轉告。

    電話打完了,喜藍爸又再自己親自跑腿,去給在本市就近的、他們沒有電話號碼的親友們當面通告,其中他特別急著要找到的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羅喜剛和他的兒媳婦鄒銀姍——喜藍媽從受傷住院到去世這麼多天,喜剛至今只來過一次醫院看過他的母親,鄒銀姍更連一次也沒來看過,太沒孝心了!而他們是最該來給喜藍媽守靈、送別的,不快快把他們找來實在太不像話了!

    半個小時後,羅喜剛和鄒銀姍在喜藍爸的「帶領」下,一起來到了醫院太平間。

    鄒銀姍終究是女人,比較難控制自己的情緒,一進太平間的門就立刻哭出了聲,喊道:

    「媽,你怎麼這麼不幸啊!你怎麼這麼不幸啊!是誰把你害成這樣啊?」

    她一邊哭,一邊就像已經先在旁邊跪著守靈的喜藍那樣跪到了地上。

    羅喜剛雖沒象鄒銀姍那樣哭出聲,但也流出了眼淚,他用手抹了一抹眼淚,然後就像妹妹、妻子一樣跪到了地上。

    在喜藍媽去世的第二天,公安局打電話通知喜藍家,肇事撞傷喜藍媽並最後致她於死地的司機抓住了。

    喜藍爸和羅喜剛一起趕到公安局去,結果得到初步的審理結果是,那人是無意撞的,他的車失靈,控制不住而撞向了喜藍媽,他願意賠償羅家,但他自己收入很低,也賠不了多少錢……

    聽到這樣的情況,喜藍爸和羅喜剛除了痛恨之外,也沒什麼話兒可說,一切都只能由公安局去幫他們處理,因為他們自己對人給車撞死該怎麼解決問題也心中無數。

    因為公安局在驗屍、作各項記錄等原因,喜藍媽在去世後的第五天才得以送去殯儀館火化。

    這之前,羅喜藍特意去了一趟東晟實業有限公司,告訴總裁葉東晟:

    「葉總裁,我媽去世了,我沒法那麼快上班,至少還得再請四天假。」

    「為什麼呢?人去世不是兩三天就可以火化嗎?」

    葉東晟盯著她問。

    「我媽不行。她是給人撞死的,公安局有很多事情要處理,不能那麼快火化。」

    喜藍說。

    葉東晟沉吟一下,然後道:

    「現在公司工作很多,真的很需要你快些來上班。不過既然你家遇到了那麼特殊的情況,我也不能強行叫你來上班了,那你就再請四天假吧。」

    「謝謝葉總裁。」

    喜藍說。

    得到了總裁的允許,喜藍便快快離開了東晟公司。

    簡正宗與喜藍辦了結婚證,已屬於法定丈夫,她家出了母親去世的事兒,原是完全應該通知他一起來參加各種悼念和殯葬活動的。但因為羅家向來認為沒辦喜酒,即使扯了結婚證也還不算結婚,喜藍又越來越不喜歡他,很想跟他分手了,所以就一直沒通知他。

    但在喜藍媽送去火化的當天晚上,簡正宗就找來了羅家,對喜藍很不滿地說:

    「你怎麼這樣不尊重我呢?我是你媽的女婿,她去世這麼大的事兒你也不告訴我,把我當成了什麼人呢?」

    「對不起,對不起,我是因為打你的電話老打不通,去找你又分不出身,所以最終沒通知成。」

    喜藍拿謊話兒說,因為她不想讓簡正宗跟自己鬧起事兒來。

    簡正宗更不滿了,說:

    「我又不是在外地,哪有什麼分不出身去通知我的呢?這說明你沒把我放在心上而已。」

    「以後有什麼事兒我會通知你,一定會通知你的。」

    喜藍只能這樣道。

    簡正宗卻像對她不依不饒,繼續說:

    「現在這麼大的事兒你都不願通知我,那以後有什麼事兒你又怎麼會通知我呢?」

    「既然你這麼不信任我,那你想怎麼樣呢?」喜藍生起氣來,瞪向他,「我們如果分手了,大家就不會再有什麼煩惱,你又不答應。」

    「那是不可能的,絕不可能。」簡正宗高聲地說,也生起氣來,「我那麼愛你,絕不會同意和你分手!」

    「你……」

    喜藍繼續瞪著他,真是既氣他,又恨他,卻又無可奈何:誰叫她當初要那麼草率,接受他的求愛,並跟他一起去辦了結婚證呢?他不肯和她分手,她敢打死他麼?

    喜藍只能沉默了。

    這時簡正宗向她提出了一個建議:

    「老婆,我們現在買不起房,那就像你哥哥嫂子他們那樣,先出去租房子住怎麼樣?」

    「那是沒可能的,我不願意,決不行!不是買的房,我不會從家裡搬出去跟你一起住的!」

    喜藍語氣很生硬地說。

    「老婆你幹啥這麼固執!」

    簡正宗叫起來。

    「就是要固執,怎麼樣?!」

    喜藍在心裡想,同時聽著他這樣喊,她感覺有些扎耳朵:在她剛接受他的求愛那段時間,她因為還比較喜歡他,聽見他叫她做「老婆」,雖然他們還沒辦結婚證、沒辦喜酒,她心中也還是充滿甜蜜的。可是到現在她已經開始對他感情淡了,越來越想和他「分手」了時,他再叫她做「老婆」,她就不但不喜悅,反還很反感了。

    不過她這時仍然繼續沉默著,不想開聲。

    簡正宗又開口,自己在那兒自說自話兒地道:

    「老婆,我還是先去找到房子來吧。租好房子以後我們就一起搬進去住。我再不願意我們兩個人像現在這樣一直分開住了。」

    「你不要想!」喜藍突然也像簡正宗一樣叫起來,有些咬牙切齒似地,「哼,你還想做美夢哩!以為有那麼容易的事兒!我告訴你,你不買到房,和我辦了喜酒,你就別想我會和你搬在一起住!」

    「老婆你幹啥這麼固執啊!」簡正宗高聲地用重複同一句話兒地喊著道,還用上了懇求的語氣,「我們可以先住在一起,然後再慢慢買房,辦喜酒的啊。」

    「是呵,先把我騙進去,什麼都叫我失去了,然後就像我哥哥那樣幾年也見不到能買得起房的錢,你想得可真是美呵!」

    喜藍一臉鄙視地冷笑。

    「誰騙你啊?你把我當什麼人了?」

    簡正宗皺起眉頭,想生氣,但似乎又怕把事情弄得更糟糕而不敢亂生氣——特別是他現在又是在羅家啊,羅家一直就沒很好的臉色待見過他。

    「這我可不知道。」

    喜藍聳聳肩說。

    「好,我先不跟你說那麼多了。」簡正宗輕歎一口氣說,「總之我是你老公,找好了房子我再跟你談這件事情。」

    「你別去找,找了我也不會去住的!」

    喜藍高聲說,很怕他真的去租好了房子,然後就來強迫她跟他一起搬進去住。

    「幹啥不跟我一起搬進去住呢?難道你現在繼續再在家裡住還方便麼?」簡正宗突然壓低聲說,皮笑肉不笑地向四處看看,見喜藍爸不在客廳裡而在廚房,便湊到了她跟前來道,「現在你媽不在了,家裡可只有你和你爸兩個人一起住了。」

    「這個……」

    他的話兒叫喜藍遲疑起來:那天晚上她哥哥和她單獨在家裡睡了一夜,就曾叫她想三想四,做了惡夢。現在她雖然還沒跟父親一起單獨睡過,但她母親已經不在了,她確實難保證自己是不是還能像過去有母親在的時候那樣面對他。

    由於有這樣的想法,她便好一會兒說不出話兒來了。

    這時簡正宗就趁機說:

    「女兒大了原就沒有再留在娘家住的理,更別說現在你的娘家又只有你爸一個人在家了,合適麼?」

    「我可以叫我哥、我嫂子他們回來一塊兒住的啊,這樣還不行麼?」

    喜藍突然想到了改變自己不利局面的理由,大聲地說。

    她可不想就這樣乖乖地跟他去外邊租房住啊,如果跟他住在了一起,那她就什麼都從此失去,以後碰到更合自己心意的男人也不能再談戀愛、再嫁給對方了啊!

    她這樣一說,於是就輪到簡正宗說不出話兒來了:

    「這個……這個……」

    「你現在還有什麼話兒說嗎?」

    羅喜藍冷冷地盯著簡正宗問。現在她看他的臉兒,已遠不覺得像過去那麼英俊帥氣了,這不知是因為她看他看久了,看麻木了,還是因為她現在對他已變了心,不再愛他了?

    「你現在真的不願意和我出去租房住嗎?」

    簡正宗訥訥地反問她,說時眼中閃出悲傷的神情來。

    「是的,不願意,真的不願意!」

    喜藍語氣很堅決地回答,不給他有「鑽空子」的餘地。

    「好,既然這樣,那我就去向我的親戚朋友們借錢吧,快些把房子買下來,然後迎娶你。」

    簡正宗帶些探詢的眼睛望著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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