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四年,林嵐沒有交男朋友,不是因為乖巧地聽從了作風一向保守傳統爸媽的意見,而是因為林嵐第一次面臨身心自由的解放,覺得大學四年美好的時光,實在沒有必要浪費在兩個人卿卿我我、你儂我儂的狹小圈子裡。
這四年,她活的很充實,演過話劇、去過福利院、幫企業做過促銷、幫孩子做過家教。極偶爾,有些羨慕身邊成雙成對去食堂打飯的情侶時,就跟著舍友何曉萌去當電燈泡。
結果,人的習慣果真保持一種可怕的慣性,大學畢業兩年,林嵐二十三歲了,還是孤家寡人一個。林嵐媽著急了,很認真地對她說:「嵐嵐啊,再不戀愛就成剩女了,有合適的就去見見。」
林嵐媽說這話的第二天,也巧,林嵐單位一個叫的劉采薇同事就給她安排了一次相親。
也是第一次,林嵐沒啥經驗,聽到劉采薇說:「蕭齊條件不錯,身高一米八三,人長得帥氣,人品很好。」她就去了。
是啊, 一聽條件是個優秀男人,她有啥理由拒絕呢?而且打電話回家,媽媽一聽就樂得同意了,比女婿提著鱍魚看丈母娘還開心。
見面前,林嵐刻意畫了一個精緻的淡妝,按著劉采薇給的約會通知到了餐館。接頭暗號是,林嵐打下蕭齊的手機,然後蕭齊到前台過來接她。
林嵐到達餐館的時候,餐館門口的那座落地古鐘,剛好指向七點零五分。她是特意按著劉采薇給的時間,稍晚了五分鐘到的,一來既給男方充分的準備時間,二來也不顯得女方過分矜持而有遲到的嫌疑。
可是,林嵐站在前台打蕭齊的手機,愣是等了三分鐘沒見到人影兒。林嵐尋思,是酒店裡太吵,蕭齊沒聽到?
於是,又等了兩分鐘,林嵐再次撥了蕭齊的手機,這次等了五分鐘,中間有個男人走過來,個頭不矮,林嵐剛要打招呼,那男人突然一躬身,頭頂的頭髮明顯呈地方支援中央式,看樣子怎麼也不像二十多歲的人。林嵐頭一縮,又靠了回去。
那個男人擦著林嵐的肩瀟灑而去,便便大腹有如小丘陵般壯觀,林嵐直呼驚險。
再看表,時間指向七點一刻,林嵐多少有些不耐煩,有了想走的意思,腳剛要往門外邁,門口有個穿T恤的男子衝著她走過來。
「林嵐?」
林嵐沒好氣地點了點頭,稍一打量,豎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長相嘛,差強人意。人都說第一印象特重要,他一遲到,原本比較英俊的形象立馬矮了一大截。林嵐心裡給他勉強打了六十分。
看到林嵐意興闌珊的表情,蕭齊眉峰一揚,「我來晚了,就不說道歉的話了,我們先吃飯。」
五十分!
林嵐趁他背過身去領路,對著他的背影癟了癟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