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子如果達到了極盡優雅的程度,那絕對是非常養眼啊!我入迷地欣賞著清墨的優雅姿態,看著遞到嘴邊的美味,已經情不自禁地張開了嘴。
好甜,好脆。一道美味有著屬於它自己的獨特滋味,然而,當美男在原有的美味基礎上再賦予雅姿和溫柔與愛,毫無疑問,這道美味就平添了更加誘人的滋味。
周圍隱形的鬼魂守衛各個撐大了眼睛,扶著搖搖欲墜的下巴堅守在崗位上。堂堂冥王大人竟然對一個人類小女人自稱「我」,親自餵食物,還帶著滿臉的溫柔和寵溺,這是他們清冷嚴肅沒有情緒的冥王大人嘛!
給我喂完了早餐,清墨打算處理公務了,這時候的我應該安安靜靜地陪在他的身邊。
清墨正攤開一份文件,空的!只見他優雅地拂袖,白紙上的字躍然其上,看起來完全是懸浮在紙上,而且忽閃忽閃的,非常有立體感。
「哇!好神奇啊!」我眼睛看的熠熠閃爍,立刻奪過那份文件,將雙手覆在上面,摸了又摸,來來回回地摸。這才發現,字還是在紙上的。「嘖嘖嘖,這個也太玄乎了,竟然是3D耶!」
「3D是什麼?」清墨疑惑的問。
我撓了撓頭,「3D就是立體的,本來在一個面上2維的東西,看起來卻是三維的。就是形容這樣的。」我指了指他的公文,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二維和三維。
清墨半迷茫的點了點頭,然後微微一笑。「寶兒,讓我先批閱了再給你玩!」
呃!我原來打擾到他了,好愧疚啊。
我低著頭,坐在他身邊自我反省。
「不開心,怎麼了?」清墨停下了手中的筆,轉頭問。
「沒什麼?我只是覺得打攪你了!」我嘟著嘴,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清墨淡淡的笑,抬手揉了揉我的頭髮,「傻丫頭,哪裡有打攪我。」
好感動,清墨對我的溫柔包容是除了家人之外無人能及的。 我從身側抱住了他的腰,「清墨,你真好,我真的不會打擾你了,就讓我抱著你,你看你的公文吧!」我像個乖乖女一樣學會體諒人了。
「好!」清墨任由我抱著,端坐身姿,低頭過目著攤在桌上的文件,右手伸去提起了毛筆。
「清墨,你怎麼還用毛筆寫字呢?」我在古代生活了十五年,還用不慣毛筆呢,不僅用不慣,還幾乎不會寫字。別嫌棄我誠實,我寫出來的就是一堆狗爬字!
清墨疑惑了,「不用毛筆寫,那用什麼?」
「用鋼筆、圓珠筆、水筆都行!」因為我真的太懷念現代寫字的便捷了。「鋼筆最好!鋼筆能凸顯出男人的品味」。
文明時代,驕傲的男人們無法以劍明志,幸好他們還有筆。男人對筆的迷戀就像女人迷戀口紅,鋼筆一直被男人難以捨棄,男人寫字用鋼筆才顯示其身份和尊貴,於是價錢不菲的名筆,成了男人提升品位的不可缺少的配件。
「鋼筆?」他自然知道那是現代的東西,可是他用不慣,幾千年都是這麼寫的。「你希望我寫鋼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