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楊柳高興異常,甚是興奮,滿臉紅光,舉杯一飲而盡。
她想:如果阿鳳紅了,此後自己晚年無憂了。說不定,還會有一場富貴。
看來當年我離開黎金水,到香港來是對的。
時隔十幾年,楊柳才看到阿鳳。
母女倆的感情完全不一樣。
她想的是,既然自己的女兒長大了,又長得這麼漂亮,就一定要賣個好價錢。
女兒這輩子不賣個好價錢,就虧大了,對不起自己。
嫁誰還不是嫁?
陪哪個臭男人睡覺還不是幹那鳥事?
不如嫁個有錢的男人!楊柳在香港這個紙醉金迷的社會裡生活了十幾年,心態是扭曲的。
否則,她當年也不會拋夫棄子,跟著別的男人來香港。她的人生,就是因為貪圖吃喝玩樂而落得這樣的下場的。
不過,像她這樣的女性,多得數也數不清。
阿鳳則不一樣,心裡想的是為母親的晚年積累點錢,自己盡點做女兒的孝心,順便也混上好日子。
不過,阿鳳心裡很討厭烏尚志,尤其是他的眼神。
但是,她心裡又盼望能在亞洲小姐選美中得到烏尚志的贊助而勝出。
她希望從此不再過打工的艱苦日子,拍拍廣告、拍拍電視劇、拍拍電影,風風光光,以後衣錦還鄉,接父親一起到香港定居。
她到了香港之後,更能感覺生活的艱辛,人生的不易。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沒有錢的日子,真的很難熬,真的很難過。
前幾天寒冷的時候,她住在母親的破房子裡,感覺四處來風,冷得很剌骨,很難受,很難入眠。
「阿鳳,把合同簽了,我公司贊助你五千萬參加選美,一切手續不用你辦,自有我的秘書廖國樂去替你奔走。從明天開始,由廖秘書領化妝師、攝影師、司機帶你游香港,拍些外景,送給組委會看看。呆會,你和伯母就入住鎮中大廈,不要回去了,學學禮儀,看看資料。另外,你才高中畢業,學歷是遠遠不夠的,你必須到中文大學補習,還有,香港是寫繁體字的,大賽上還要說英文。所以,你必須去中文大學補習,去中文大學的事情,我親自去辦。到時,你填寫履歷的時候,就可以寫中文大學的學生,打打擦邊球。」烏尚志看到阿鳳這麼漂亮,便決定泡定了阿鳳,也決定力捧阿鳳,以後公司就多了一棵搖錢樹了。
他雖然不是娛樂圈的大老闆,但是,也算是見多識廣,知道阿鳳僅憑漂亮的相貌是不可能勝出的,還要有學歷、有氣質。
不漂亮的女孩,經過包裝,一樣會變得漂亮。
而氣質,則是天生的。
如果天生氣質不夠,就得後天培養。
想當女星,一定要有氣質。
而要套牢阿鳳,就得簽合同。
廖國樂當即從皮包裡拿出一份合同,遞與阿鳳。
合同全是繁體字。
阿鳳傻眼了,簡直就像看天書一樣,看都看不出來什麼意思?她從小在大陸長大,學的是簡體字,寫的是簡體字,念的是簡體字。
偶然,她也看過繁體字,可認識的繁體字並不多。
而這份合同,卻是密密麻麻,寫滿了繁體字。
怎麼簽這份合同?
她低頭看了幾眼合同,心想:得請個老師來或是律師來才行,香港流行一切事情請律師辦。
唉,可是,請律師花費很高,我沒錢,怎麼辦?
哦,有了,打電話給「凌志聰」,看看他這個月的八千元工資花了沒有。
如果他存下了八千元,或許能幫我請個律師看看這份合同有什麼不妥。
艱難之時,她想到了陳沖。
當初,她向他要點路費來香港,沒想到陳沖一下子就給她八千元。
陳沖在她心中的形象很大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