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飯時,方小萍問道:「爸,許萬明跟我要錢了,說我上大學時你跟他借了2000塊沒還,有沒有這回事啊?」
「跟你要?我還給他了呀。」方滿堂奇怪道。「那年年底就還給他了,還是第一個還他的。」
「那怎麼辦?人家又跟我要!」
「你不會推到我身上嗎,錢又不是你借的,你知道什麼?」方滿堂馬上說。
「他說錢是我花的,這錢他沒法和你要,讓我還……」
「我都還過了,還要還什麼?」放滿堂火了。視財如命的他除了自己老倆口也就只親女兒了。
「我最近常見他,他一口一個沒還錢,你讓我以後怎麼見人。既然他說沒還,肯定是你忘了,你說這錢是你還,還是我還呀?」小萍乾脆挑明了說。
方滿堂氣惱的瞪著她,「這錢我還過了,不還!他要一直要個沒完,我還的清嗎?你讓他來找我要。」
「由你,你不還我還!」小萍氣惱的乾脆放下碗道。說白了,倆多月沒回家的她,今天就是回來要這筆錢的。
「愛還不還,關我屁事!」方滿堂氣惱的放下碗睡覺去了。
半個小時後,家寶把做好的飯端著去給方滿堂送去時,一看床上早沒人了。也是哦,除了割肉疼就是掏錢疼的他,平白無故多花一份冤枉錢,自然不甘心嘍,一定是氣的出去放風了。
誰知道,又過了半個小時後,方滿堂氣呼呼的回來了,把錢放在正和家寶疊元寶的女兒身邊,「給,我還!不用你管!」說完扭頭就走,對女兒他是怎麼都硬不起心來的。
呵,明知道是冤枉錢照出不誤,這樣的待遇也只有女兒可以享受到吧。晉翔和家寶就算累死窮死,人家從沒想起管一下,就連明知道他們沒錢借錢為老婆辦事也會視若無睹。可想此時家寶心裡的感受。
沒多會,方小萍站起來,輕聲道:「嫂子,我得走了,還得領孩子洗澡呢。」她的目的達到了,自然沒有再留下的必要。
家寶笑笑道:「走吧!有時間多回來轉轉!」
送她走後,家寶看看晉祥,苦笑道:「唉,我倆是上輩子欠他們嗎?都像是撿來的孩子似的,爹不親娘不愛,難道我們就該受苦受累外加受氣。」
「傻丫頭,說這些幹嘛!不疊了,睡覺睡覺!」晉祥把家寶手裡的東西放下。對老婆他真覺得愧疚,為了他,老婆還要受多少氣多少委屈啊?
同樣都是父母的親生孩子,怎麼差別就這麼大,92年8月份他結婚時為了省錢,結婚前一天借上的相機,方滿堂夫妻硬是不捨得讓用,只是為了省下那個買膠卷和沖洗照片的30塊錢。
同年9月,小萍自費上大學一年5500元的學費,他們拿出時連眼都不眨,這還不包括生活費。
十個指頭伸出來不一樣長,這句至理名言在方家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和證實。
方母去世一年多了,家寶都沒敢好好地去陪陪老媽,每次都是趁方滿堂睡覺,自己送女兒上學後偷偷回去,等他醒時又趕回去,就像做賊似的,來去匆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