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新郎變豺狼 第一卷 第六章 深夜遇險人驚心
    林雨辰看著宮牆遠遠地被拋在身後,才終於舒了一口。

    還好,一切都結束了,身後的一切喧鬧都與她無關了。

    百花盛宴,她曾經如此急切地盼望過——瘋狂地練舞,半夜起來試妝,摸著新衣服睡不著覺,一次又一次地向母親討首飾,只為了,在宴會上可以吸引住某人的目光。

    可是,在經歷了兩年前的那場鬧劇之後,兩年與世隔絕的生活,早已將她少女的情懷消磨殆盡。

    男人,靠得住麼?

    前一天你還在摟著他的手臂撒嬌,第二天他就可以狠絕地給你四十大板,兩年的癡纏,丟棄了所有的自尊,換來的就是他的不屑一顧和四十大板!

    可笑麼?真的是太可笑了!

    她永遠也不想再回味那痛入骨髓的滋味,永遠也不要再犯相同的錯誤,永遠也不要和那個無情無義的男人再沾上邊!

    回到府中,她馬上叫張媽吩咐下人給她打水沐浴——在山中的時候,條件簡陋,最不能忍容的就是不能泡澡,現在回來了,這便是她最大的享受了。

    霧氣繚繞的房間,燭光溫暖地跳動著。

    林雨辰趴在桶沿上,靜靜地等待著張媽給她擦背。

    張媽是這個世上,唯一無條件疼她的人。

    無論她犯了多大的錯誤,無論她多麼惹人生厭,無論她曾經多麼丟人現眼——當初被趕出家門到凌雲山面壁,唯一跟著去照顧她的,也只有張媽。

    而她的母親,那個高高在上的林夫人,只有她在百花宴上獻藝得到皇上獎賞時,才偶爾將她高貴的目光投向她。

    是的,就是高貴!她渴望的慈愛,從來都沒有過半分!

    兩年的時間,對有些人來說很短,但對於林雨辰來說,卻太久太久,久到她自己都忘記了是丞相府的三小姐。

    兩年以來,陪伴她的,只有滿谷的清風和漫山的花樹,剩下的便是兩間草房和祖先的陵墓   ——夜,永遠是那麼地黑;風,常常都在嗚咽——從恐懼到麻木,她用了整整半年時間!

    是呀,她已經習慣了,習慣了那裡的夜,那裡的黑,那裡的風,那裡的花……習慣了不再瘋狂地想他,習慣了不緊不慢地走路,習慣了風淡雲清地說話,習慣了夜裡獨自看天上的星星。

    有一次,張媽抹著眼淚勸她:「小姐,您不要怪太子殿下絕情,那嚴玉姝,畢竟他的太子妃啊!」

    林雨辰輕輕一笑:「我不怪他!是我自己做錯了事,這是我應得的懲罰。」

    是的,她只能怪自己,不能怪他。

    她只能怪自己看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一腔癡情所托非人,最後的苦酒,也只能自己生生嚥下。

    從小到大,她唯一可以傾訴的對象,就是張媽。

    比如現在,她又開始跟張媽念叨了——

    「張媽,我今天遇見他了。我很高興,但是,我不是因為遇見他而高興,我的高興,是因為發現他根本就不能影響我的情緒了……」

    頓了頓,見張媽沒有接話,以為她又在為自己難過了,林雨辰歎了一口氣,顧自說下去:

    「張媽,你放心,我以後,再也不會為他難過了。我會好好地生活,好好地聽話,不再讓關愛我的人操心……」

    關愛自己的人?似乎一直只有張媽而已!林雨辰自我解嘲地笑笑。

    「張媽,一直以來,你都比我的母親更親,以後私下裡,你不要再叫我小姐,就叫我雨辰,可好?」

    後面仍然沒有聲音。

    林雨辰微微有些奇怪,猛地轉頭:「張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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