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御文齋」古玩店老闆鄭新路,正在和手下們發洩內心積怨。向他的手下和前店工作人員大吼道:「我鄭某人覺得,我他媽的自己在經濟上,也算過得去呀,雖不算大亨,也夠個富商吧?幾個億的資產,買不動一個歌手,越想越生氣!
這話我都在心裡憋他媽的半年了。我他媽的每月拿出五萬元工資,眷養你們這一群廢物,就沒一個給我辦真事的!我他媽的一天都想啥,你們都知道吧?那怎麼就這麼屁大個事都弄不好?讓我著急上火你們看著樂,是不是啊?
今天都說說,別他媽的都悶著,看看誰有什麼招術,都往外晾一晾,還是那句話,事成之後獎金五十萬元。我他媽的不信這個邪,你們都說丁香花不圖錢,那我再問問你們,不圖錢跑出來幹嗎?湊熱鬧?不對吧?當今時代有幾個女孩子不圖錢的?別他媽的都拿著謬論來懵事兒,不說是不是?和我耗著是不是?」
鄭新路近一周來,被那種酒醉金迷生活沖昏頭腦,多年來想辦的事,只要他的錢一到位,沒有一樣事不透亮的。沒弄明白,錢也到頂了,得到丁香花這件事辦起來怎麼就這麼難呢?
今天他覺得他的手下竟然是一群草包。近一周神魂顛倒的過日子。曾多次給何秋月打電話,可是何秋月也不接。打發出去的馬明漢,連何秋月的影子都沒看見,更不用說丁香花了。鄭新路一想起這些事,心裡煩躁的歷害,又和他的下屬吆五喝六的喊了起來。
鄭新路一怒下又大喊道:「文龍呢?你和振虎兩人都聽著!今天必須把人拿到。其它別人也在內。誰能辦成五十萬元獎金付現金。都他媽的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我呸,純是胡扯!」
「老闆,大哥,振虎已經不在了,今天是他頭七祭日,您忘了嗎?」馬明漢湊到鄭新路耳邊小聲說。
「唉呀,把我急糊塗了,今天按計劃是在振虎頭七祭日,也是計劃中起訴「昨夜風。」強烈要求嚴懲殺人兇手,牽出何秋月荷花等人。元潮馬上去找張律師,起個草遞上去,越快越好。」
前店堂裡青年女業務員文姬,走到鄭新路近前小聲說道:「老闆息怒,您提出的獎金很誘人,我們都賣力了。不過,丁香花真是個小人精,她可能已經有了察覺。前天看到她身邊多了兩男一女,大概一分析,準是保鏢和秘書。要想直接去接觸她十分困難。」
「文姬,我不想聽什麼困難,我只要結果。能把丁香花弄來,當然不能豪奪,又不能傷著她。我要聽她的歌,看她的人,常期陪在我身邊。」
「老闆,我還沒說完呢,您就把話搶了過去。我另有一套辦法。」文姬把嘴貼到鄭新路耳邊,耳語約五分鐘後,只見鄭新路露出久違的笑容。
只從正月初三那天「昨夜風」出事故以後,丁香花沒到「昨夜風」來過。丁香花給何秋月打過幾次電話,何秋月說她去了南方風景區旅遊度假。
丁香花聽到秋月姐的回話,心裡生騰出好多疑雲。難道她真的對曹碩要下手嗎?這個女人的心太陰暗了吧?心中暗自說:「秋月呀秋月,你比曹碩媽媽還大一歲呢。要做出那等事來,讓大家對你怎麼評說呀。太可怕了,讓荷花知道此事的一點消息,說不準又要發生什麼可怕後果。」
丁香花按芳芳簽訂的合同,與紅牡丹歌舞廳有五個專場。她帶著06和09去過暗中視察,條件可以,只是出場費低一點。後來丁香花還是以每場五萬元出場費簽了字。條件中加碼也不分外,准許她帶三名工作人員,樂隊由歌廳方出。場次都是白日場,夜場基本不出酒店娛樂城。
近兩日王虹和文姬常在一起,兩人有些偏親。理所當然的和黎陽董事長也瓜葛上一點親屬。但文姬和黎陽沒見過面,當然也不認識。
王虹今年春節期間心情壞極了,快過年的兩天中,王虹想起在古玩店打工的文姬,姐倆一見面王虹便決定,今年春節和文姬去鄉下過。王虹沒在黎陽身邊的原因,多少還是生她表姐氣。不該把農村來的,雙龍堡姑娘看的過重。是出於一片好心勸解過。
王虹是一片認真負責地說:「黎陽姐,你真糊塗,幹嗎一下子把丁香花專場從五萬元提到十萬元?讓你的老部下老歌手怎麼說?又怎麼看你?」
黎陽也明明白白地告訴她表妹王虹說道:「小虹,你懂個啥。有兩家出場費一次十五萬,丁香沒有簽,小虹啊,她可以跳槽,也可以扔下酒店的場次,可她沒撂挑子。就這一條還不夠嗎?小虹啊,你說的老歌手還有上座率嗎?丁香花沒來時候,娛樂城將能維持開資。一點利潤沒有,他們也借光長點工資不錯了。」
文姬在春節期間和王虹在一起的一周中,她便知道了丁香花的一些細節。文姬想到了和王虹在一起,才是唯一能接近丁香花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