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他才十二歲,身形已經修長健美。他就這麼俯下頭,看著小小的醜女孩。他的眼光是寂靜的,黯淡的,遙遠的,卻又貼近的——
他的眼珠如墨,又黑又亮,灼灼地閃著光,似乎要把人吸進去。臉龐像是希臘雕塑,立體,分明,俊美,倨傲,眼睛裡含著一塊冰,嘴角卻噙著一絲意味難明的笑,如同撕裂的夕陽。
好美。
這個男孩的笑容好美。
……………………………………
華美如宮殿的別墅裡。
男孩冷冷走到沙發旁坐下,拿起一本雜誌旁若無人地看起來。身旁站著一個衣著樸素,滿臉歉疚的女人,女人手裡牽著一個六七歲的小女孩。那小女孩兒眼睛盯著男孩,小臉上都是憤怒。
地毯上都是花瓶的碎裂瓷片。管家站在旁邊看著這闖禍的女孩和她貧窮的母親,滿臉鄙夷。
男孩眼睛盯在雜誌,連頭都不抬。
管家代他家少爺發話:「呵呵,賠?邱老師,這個花瓶,你們賠得起麼?」
這個花瓶好幾萬塊錢,他們家確實賠不起。媽媽臉上現出為難之色,掌珠啊,掌珠,你怎麼這麼不小心,竟然打壞了僱主家的花瓶。媽媽不是叫你不要亂動,這裡的東西弄壞了賠不起麼!!
邱素雲扭頭看著乖乖站在旁邊的小女兒,心情很是懊惱。掌珠小聲囁嚅:「不是我碰壞的。」
聽到女兒的話,邱素雲愣住了。女兒向來不說謊。難道真的是他們誣陷她的。
「管家,給邱老師發三個月的薪水,讓她們走吧。告訴爸爸我不需要家教。」莫祁淡淡地說,下著他以為慈悲的命令:「看在邱老師丈夫是我大哥的秘書這層關係上,這個事情就算了。」
既然都認為這個花瓶是女兒弄壞的。邱素雲只好吃了這個啞巴虧。她很有骨氣地沒有多要薪水,拉著掌珠走出了這棟豪宅。
回家的路上,邱素雲溫柔的手撫摸著掌珠的頭,「乖,疼不疼?媽媽打重了吧?」看到滿地的花瓶碎片,二少爺冷漠的臉,管家鄙夷的眼神,一直心高氣傲的邱素雲狠狠打了掌珠頭一巴掌。現在想起來,自己下手真的好重啊。
一直抿著嘴不吭聲的掌珠終於哭了出來,「媽媽,那個花瓶不是我打碎的。我一直乖乖坐在沙發上,沒有動一下。是二少爺弄壞了花瓶,卻誣賴我。我發誓。」
「媽媽知道你沒有。那個孩子早想趕我走了,這個花瓶一定是他自己打碎污蔑你的。掌珠,你給我記住,」媽媽撫摸著掌珠的頭髮:「不管以後遇到什麼委屈,都要先學會忍。」
「嗯,媽媽,我記住了。」
「女兒,媽媽沒有工作了,我們今天省錢不做公交車,走著回家好麼?爸爸回來給你買蛋糕,今天是我們珠珠的生日啊。」
掌珠乖巧的點點頭,媽媽拉著掌珠的手在街上慢慢地走。大雪漫天地飄下,媽媽給掌珠緊了緊衣領,溫暖的手心握著她的小手,掌珠以為這一輩子,媽媽都會這麼握著她的手,一路地走。
走到十字路口,一輛車飛馳而來,媽媽把掌珠往旁邊推,掌珠摔倒在地,媽媽則被車幾乎撞飛了出去。
車內是一個打扮時尚的少年,打開車窗裡露出倨傲的臉,看到撞了人,不悅地皺眉低低咒罵了一句,下一刻,開車跑走了。
「不就是開卡宴麼。這樣撞了人就跑?」
「記車牌號……誒,這車沒有車牌。」
「……」
路人的聲音盈盈嗡嗡地在掌珠耳邊迴旋。而掌珠趴在地上,眼睛盯著前方地面,身體僵硬著一動不動。
鮮紅的血染紅了前方的皚皚白雪,那是媽媽的血,那麼明艷,凶險,悲倫,刺眼。掌珠雖然年齡小,但是性子卻木訥沉靜。她沒有哭,她掌心還有媽媽手心的溫度。她從雪地上爬起來,撥開圍觀的人,她力氣太小了,被人擠推又摔倒了。
她從大人的大腿間爬過去,爬到媽媽跟前,跪在地上不斷地拍媽媽的滿是血的手臂:「媽媽,我現在忍不住了,可以哭了麼?媽媽……你醒醒……」
可是媽媽再也沒有辦法回答她了…… ……
接連下了幾天雪,A 城的冬天變得分外寒冷。漫天白雪中,一輛黑色凱迪拉克冷冷開進A市蒙特利爾豪宅區。
莫宅黑色雕花的鐵門上,一盞昏黃的燈迷濛地搖晃著。燈下站著一排黑衣白褲的傭人。那個禿頂,長排扣西服英國紳士打扮的禿頂中年人,大約有四五十歲的樣子,對著車窗一臉恭謹卻雅淡的微笑,是這個別墅的管家。
「二少爺,您回來了!」
車內,衣著光鮮卻渾身散發著冷漠氣息的少年,正是莫祁,只是向管家輕輕點了點頭,眼神漠然,車冷冷開進了園子。
莫祁下了車,站在車前看了看,客廳裡面燈火通明,大哥竟然也在,恐怕是帶那個女孩來的吧。
莫祁從後門繞進別墅,上了樓……
裝飾豪華如同宮殿一樣的客廳裡,七歲的況掌珠身子有些自卑自憐地縮著,意識到,這是她新的家。莫叔叔終究是把她帶回家收養了。沒想到,兩個星期後,她又來到了這裡。可是,已經物是人非。
兩個星期前,她還有爸爸媽媽。而現在,她媽媽出車禍去世,爸爸則犯了經濟官司入了獄。她已經成為孤兒。
爸爸,掌珠撇臉看著窗外那片深沉的夜色,在心裡默默地說,爸爸,我會好好照顧自己,好好上學,乖乖聽莫叔叔的話,乖乖等您出獄的……
莫青恆點燃了一根煙,然後看著身邊的掌珠,神色越來越柔和。這個女孩的爸爸為公司一項本該他負責的事故承擔責任,代他入了獄,所以,他的女兒應該由他照顧。
更何況,她的母親一直是他弟弟莫祁的中文老師,前幾天回家途中遭遇車禍去世,掌珠成為孤兒,他覺得莫家應該負有一定責任。
雖然領養了掌珠,但是家中還有妻子兒子,一起住不太方便,想到二弟從美國回來,父親給二弟購置了這處別墅他一個人住太孤單,讓小女孩跟二弟做伴,不僅不寂寞,還可以陪他練習國語發音,是個不錯的主意。便把這小女孩帶了過來。
「掌珠,告訴叔叔,你喜歡這兒麼?」他爽朗地開口,神情一如既往地和藹。
「喜歡。」掌珠在身側握緊小手,嘴角盡力扯出一個雖然僵硬但是稱得上好看的笑容,像是一個乖巧可愛的芭比娃娃:「叔叔,我喜歡這裡。」
只有這裡才能收留她這個孤兒,讓她可以繼續上學,她當然喜歡這裡。其實,她哪裡喜歡這裡啊。那個二少爺上次打碎花瓶污蔑她。她一點都不喜歡這裡。
莫青恆嘴角扯出一絲笑意,對著餐廳裡的侍者招了招手,「帶小姐到二少爺房間,讓他們先見個面。小姐以後要跟二少爺生活在一起的。這個房子是他們的了。」
莫家一直傳統,長兄如父,如今父親在美國總部,只有他們兄弟在A城生活。他這個兄長的意思,莫祁肯定不會違拗。
聽到莫叔叔的話,掌珠的心忽然就低落下來。
原來叔叔有妻子也有兒子。而這棟房子也並不是他的。
她以後要跟那個二少爺住一起住麼?雖然二少爺比她大五歲,可是掌珠有些怕他。
侍者恭謹地把掌珠請到了二樓……
窗外是讓人暈眩的深藍夜空,帶著雪後灰濛濛的顏色,點綴著黯淡的星光,城市裡的霓虹燈恢弘而空洞。
掌珠站在莫祁身前,肩膀一如既往地輕微地縮著。從記憶裡回過神,小掌珠眼睛氤氳了一團淚。她很快閉上眼睛,再睜開,眼睛就恢復了明亮清澈。
她鼓起勇氣,喊了一聲:「哥哥。」
可是她聲音太小了,很快被琴聲掩蓋下去。莫祁依舊在彈鋼琴,沒有聽到她說什麼。
莫祁手指修長白皙,上下翻飛,漂亮極了。他是那麼冷漠的人,高貴地凌人,卻也俊美地吸引人。
雖然保持著鎮靜沒有發火,但是他的心情卻因為這個丫頭的存在而越發地低落。
一個七歲的小不點,仗著大哥的疼愛,跑到他的房子裡佔據他的地方。卑賤的丫頭,憑什麼要跟他平起平坐,被下人稱為小姐?他本來就因為她母親而討厭她,現在更是無比地討厭她。不過,莫祁從小就是一個冷靜的人,雖然討厭掌珠,卻並沒有表現出來。
許久,他都在默默地彈鋼琴,掌珠聽了一會兒鋼琴,身上對他的戒備和牴觸便減淡許多。她跑到窗子旁,耳朵貼著窗玻璃,臉上都是天真的光彩。
「我聽見了墨綠色的風,穿透玻璃,吹了過來。」
墨綠色的風?
一瞬間,他有些想笑。女孩兒的想像力還真豐富,心思也好單純啊。
他不禁瞥眼看了她一下。她穿著破舊的棉布裙子,但是裙子很乾淨。這個女孩眼中有晶晶亮亮的眼波流動。那副面容,像是籠罩著一層霧氣,動人極了。
心底忽然惶惑起來。掌珠才七歲,怎麼會給他動人的感覺?
他蓋上琴蓋,走過去,輕輕地將掌珠的肩膀掰過來,更加仔細地看了她一會兒。女孩才七歲,身子還沒長開,渾身肉呼呼的,頭髮是最土的學生頭,齊齊的劉海。臉有點胖,有點黑,的確不好看。不過她肩膀上的肉很厚,按起來很舒服。
這樣的掌珠顯得那麼膽小,恭謹,謙讓,懂事,乖巧,聽話。不像小姐,倒像是個小女傭。莫祁做壞地想,其實,家裡多一個小女傭,也不錯啊。
「你剛才叫我…哥哥?」他開口問。
掌珠忽然變得有些口吃:「哥……哥哥。」她又叫了他一次。
而莫祁似乎不太高興她叫他哥哥,就低低地說:「你叫我大哥什麼?」
「……叔叔。」掌珠乖巧地回答。
「好,既然叫我大哥叔叔,那麼你也得叫我叔叔。」
「可是……」他只比她大五歲,也是個孩子。
「沒有什麼可是。叫我小叔叔。」話畢,他走了出去。
晚上,莫青恆在這裡用過晚飯就回自己家。只剩下莫祁和掌珠坐在餐桌前。
掌珠有些侷促,明明吃好了飯,卻不敢先離開。小手放在膝蓋上,乖巧地等待莫祁吃完。而他慢條斯理,優雅地像一隻雪白的波斯貓,似乎永遠都結束不了用餐了。掌珠等啊等,心裡越來越急。
「小叔叔,」掌珠盯著莫祁冷冷的側臉,小心翼翼地問:「小叔叔,我吃好了,可以回自己房間了麼?」晚上有作業,掌珠一直是個好學生乖寶寶,每天都會按時完成作業。
莫祁把餐具放下,站起來,離開前側過臉說:「從此以後,你收拾完餐桌才可以離開。」
他分明是把這個女孩當傭人使。話畢,他笑了笑,上了樓。
傭人們本來都在猶豫要不要把這個女孩當小姐一樣對待,現在看到二少爺的態度,看來是不必了。他們站在旁邊竊笑。掌珠在餐桌前呆呆站了一會兒,便麻利地收拾餐具。
把餐具送到廚房,沒有傭人來洗,她只好自己一個人,把餐具洗了。以前在自己家,雖然爸爸只是公司一個小秘書,媽媽只是給別人當家庭教師,家裡沒什麼錢,但是父母從來沒有讓掌珠做過家務,她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裡溺愛著。
不會洗碗,掌珠用手指一點點地把油污擦掉,別人用十分鐘做好的事情,她足足洗了一個小時。
掌珠預感到,一遇到這個少年,她快樂的童年生活就要結束了。
做完這一切,掌珠額頭冒出細汗,她抹了把汗,回到自己房間,洗了澡,便坐在書桌前寫作業……
掌珠的學校在A城海中附小。才上一年級的掌珠在學校裡很乖,很受老師同學喜歡。放學的時候總有些可愛的小男孩幫她背書包。
但是今後不用了,因為每天放學,都會有一輛黑色的凱迪拉克停在學校門口,莫祁從初中部回家的時候就順道把掌珠也接回去,當然這不是他自願的,而是大哥給他下的命令。
他每天在小學門口等那個醜丫頭,表面冷冷的,心裡特別不樂意。
這天,天下著雨。掌珠背著她心愛的米奇書包,打著個黃色的小雨傘,踩著個膠鞋站在車門口,敲了敲車窗。
車門打開,掌珠甜甜叫了聲:「小叔叔。」莫祁給她招了招手,她才敢上車。掌珠的鞋子踩了雨水,於是,就在乾淨整潔的白色羊絨地毯上留下了兩個黑黑的,濕淋淋的黑腳印。莫祁往那黑腳印上看了一眼,他向來有潔癖,心裡多多少少有點不舒服。
掌珠難為情,離莫祁遠遠的縮著肩膀,坐在座位另一邊。好在小叔叔表情沒什麼不對,她便慢慢放鬆下來。
到了家,下車的時候,莫祁敲了敲司機車窗,「把地毯扔了,換成新的。」
話畢,傭人幫他撐著傘,他沒看掌珠一眼,便走到房子裡去了。
掌珠則呆呆地站在雨中,腦子迴響著小叔叔剛才的話,心裡好難過好難過。她一直是個木訥的女孩,如果以前她自動把莫祁對她的鄙夷和嫌棄當做不存在,現在,她終於認識到自己多麼不受小叔叔的喜歡。
腦子忽然浮現很多事,比如,她動過的東西,他只有噴了消毒水才會用。她吃過的菜,他絕對不會再吃……
掌珠垂頭喪氣地回到房子,洗好澡換好衣服,卻不想下樓吃晚餐。
小叔叔也沒有叫人喊她下去吃晚餐。掌珠趴在床上,默默地掉眼淚,只覺得自己是沒人要的孩子。
即使沒有吃晚飯,她還得下去收拾餐桌,然後洗碗。這是她的任務,沒有人會幫她做。而且只有在做家務的時候,她才感覺到自己是這家的一份子。
做不好,小叔叔會更不喜歡她的。
小掌珠努力找活幹,讓自己變得很勤勞很勤勞,比小蜜蜂還要勤勞,她還特別愛洗澡,每天穿乾乾淨淨的校服,雖然長得不漂亮,但是她盡量對每個人微笑,至少讓別人覺得她可愛,她也希望小叔叔能夠對他肯定一笑,可是不管她怎麼努力,他都高高在上地看著她,一如既往地鄙夷她,不喜歡她。
其實,在莫祁心裡,他看在大哥的面子上,對這小女孩已經算是仁慈了。
就這麼過了一年。
掌珠八歲的時候,大哥和大嫂忽然鬧起離婚,有一天傍晚,大哥出了交通事故,從此再也沒有醒過來。而掌珠的父親是無期徒刑,一生都將在監獄裡度過。從此,掌珠失去了監護人。
這對掌珠的人生是一個巨大的轉折點。
那天傍晚放學,莫祁一如既往地來接掌珠。
掌珠上了車後,莫祁出人意料地說了一句話:「掌珠……」
他喊了一聲她的名字。掌珠卻受寵若驚。他第一次在車上跟她說話,她眼睛睜得大大的,目不轉睛地看著他,豎著耳朵聽他下一個命令。
莫祁面部表情地看著掌珠,眼睛終於有了一絲遲疑。不過,他還是說道:「今天不回家。」
那天,掌珠的確沒有回家。
莫祁直接把她帶到了孤兒院。既然大哥去世了,沒有監護人的掌珠自然應該被送到孤兒院。
掌珠背著黃色的米奇書包,穿著黃色的背帶褲,帶著黃色的鴨舌帽,有點膽怯地站在孤兒院的大門外,眼淚汪汪地看著車窗裡,莫祁冷漠的側臉。
「小叔叔……」她喃喃地喊,小手在車窗上劃拉。
莫祁將磨砂玻璃升起來,「老孟,開車。」
黑色的轎車一溜煙跑遠,毫不留情,只留給掌珠一路黃沙。
掌珠看著越來越遠的車,想著前途未卜的命運,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拔腿便向那輛車跑,一邊跑一邊哭:「小叔叔……小叔叔……別不要我……」
汽車在慢慢加速,車窗外,樹木在飛速後退。後視鏡裡,一個小小的女孩正跟著車跑,一邊跑一邊喊著他的名字。
「莫祁哥哥,小叔叔……別扔下我……」
他閉上眼睛不去看後視鏡。
忽然,女孩尖叫了一聲,摔倒了。
看到後視鏡裡那個女孩摔倒了,還在努力往他這個方向爬。莫祁心中某一個心弦被觸動了。他也不知道為什麼,喊了聲:「停車。」
他下了車,一步一步走向那個小女孩。
「小叔叔……」掌珠哭得一塌糊塗,小手往臉上一抹,就成了小花貓。
是不是因為自己長得不漂亮?不夠勤快?衣服很髒?他才不喜歡自己?
「嗚嗚……我會做好多好多事情,我會努力學習,我會好好幹活,再也不惹你生氣,別把我送這裡,這裡都是沒有家的小孩……我會愛乾淨0,我會長的漂亮0,嗚嗚……我保證。」
莫祁之所以下車,是因為他從來沒見過這樣一個人,對他如此依賴,而他對她並不好。
這個世界上,找一個對自己真心,衷心的人是那麼難啊。而這個女孩,是不是太難得了?如果讓她這麼離開,他豈不是虧了?
他蹲下來,修長的手指捏住了小女孩的下巴,眼睛漆黑如墨,灼灼閃著冷光:「你剛才說什麼?再說一遍。」
掌珠仰著小臉,肩膀因為哭泣一抽一抽,哭得一哽一哽:「掌珠……會對小叔叔好……一輩子愛你……保護你……小叔叔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掌珠會聽小叔叔的話……」
聽著小女孩奶聲奶氣地發著誓言,莫祁心情大好。被人需要的感覺如此美妙。
他手指用力捏了捏她的下巴:「記住你說過的話,如敢違背,我要了你的命。」
掌珠用力地點頭,渾身因為哭泣抽乾了力氣,小小的女孩下一刻就昏倒在地上。
莫祁招了招手,司機走了過來,抱起小女孩一起坐上了車。
從此,掌珠就成了莫祁的人。
這對莫祁來說,跟撿一條無家可歸的流浪狗一個意義。
而對掌珠來說,她終於有了一個穩定的家。
開始的時候,莫祁把掌珠的監護人寫成了管家,到莫祁十八歲,掌珠十三歲,掌珠的監護人正式成為莫祁。成為一個小女孩的監護人讓莫祁覺得新鮮。而且掌珠很乖很聽話,從不要求什麼,而且想方設法地伺候他,這滿足了他大男子主義。
十三歲的掌珠依舊每天像傭人一樣刷碗,她會做很多家務,也習慣了收拾房間。偶爾發現莫祁的房間凌亂,想幫他收拾一下,可是莫祁不允許人進入。
掌珠知道,小叔叔還沒有把她當成自己人。她想,或許因為她長的太醜了吧。
13歲的掌珠沒有遵守諾言,長的好看起來。她比別的女孩長的矮小了點,身材也微胖,臉色雖然不再黑了,而是蜜色。在莫祁眼裡算是頂難看的。她唯一出眾的地方就是她學習很好,而且歌喉不錯,歌唱比賽經常拿獎。她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善意地對別人微笑,別人就會喜歡她。多傻的孩子啊。
十八歲的莫祁已經在讀大學,他在家族企業裡進行了一些業務的工作,雖然年輕,卻顯得比一般男孩老練。而且是學校裡面的風雲人物,傲人的家世,出眾的相貌,做事乾脆瀟灑,一切的光環都圍繞著他,讓他身邊美女如雲。沒有家長管著,他經常帶美女來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