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與對白 第三部分   番外 故事的後續 關於夕夕(15)
    關於夕夕(15)

    下定決心後,夕夕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志晞,但是志晞卻不同意。他覺得夕夕實在是沒必要買房子。反正他是不同意。按照他的想法是,反正夕夕遲早要嫁給他,他們遲早要住到一起。買房子真的沒必要,還不如把那些錢給夕夕的父母,讓他們生活的更好一些。

    夕夕又考慮了很久。她想她還是希望 有一個自己的小窩的,一個只屬於自己的小窩。雖然她也覺得自己的以後一定會更志晞有關,但還是覺得有些東西,必須獨享。

    很多人都說初戀雖然是最刻骨銘心的,但是也是最難有結果的,因為那個時候,大家都還不懂得愛。志晞和夕夕都算是初次談戀愛,雖然之前都有過喜歡的人,但是正式交往的卻都是第一次。

    不過,因為年紀的關係,他們還是深信,將來的他們還是會在一起。都說愛一個人的表現就是會把ta考慮到自己的未來裡。那麼這一點他們都做到了。在設想的未來中,他們還是在 一起。

    為了買房子的事情雖然有爭吵,而且吵的也是交往那麼久來,他們吵的最凶的一次。但是這正是因為愛的深所以才會吵。情侶之間要是完全沒有小爭執也是不正常的,說明都不在乎對方。或者是雙方愛的程度差別太大,一個太愛,一個則太不在乎。

    夕夕不管怎麼說,還是堅持要買房子。她不是那種喜歡靠男人或者別人吃飯的女人。她希望自立。她記得爸媽其實也經常會吵架。但是媽媽每次總占卜了上風,原因就是父親是獨攬家中的經濟大權。錢都是他賺的,媽媽吵完架想去散散心都沒錢。有哪兒來的吵架的氣勢呢?

    當然,她的意思到不是考慮自己以後跟志晞吵架會怎麼樣。她只是覺得,經濟地位決定上層建築。要是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會活得很小心翼翼,很不安穩。總會沒有安全感。所以,她堅持要有自己的房子。

    最後,志晞也沒能說服她不買。也不是花他的錢,他也管不著她的經濟。最多也只能是抱怨幾句,末了還得幫著找房子。

    幸好學校附近的地產在大學那會兒就在開發了。現在正好到了出售的時間。只是去挑挑戶型罷了。

    志晞不想夕夕住的太差,太小。於是跟夕夕商量,要幫忙出一部分的錢,買個稍微大點的。但是夕夕是堅決不肯。志晞一再跟她的說道理。最後實在沒辦法,只得說,就當我是借給你的行不行?這樣你也不要?

    「借了是要還的,而且我也不需要那麼大的房子,我只要能有個小窩就行了。一間臥室,一間書房足以。」

    「我不要你還,行不行。你幹嘛這麼跟自己過不去,成天在一個轉身都很困難的地方呆著,你不嫌憋屈啊!而且要是我過來怎麼辦?豈不是坐的地方也沒有?」

    「哪有你說的那麼恐怖,小事小了點,但是也不至於那麼小啊,你是大房子住慣了,所以覺得特別小,我就不這麼覺得了。而且你要是不讓我還,那我就更不能要了。我哪兒有白拿你錢的道理。」

    志晞對夕夕的倔脾氣還真是無語,但是這也算是夕夕的一大特點,也是他喜歡她愛上她的一大原因吧。於是只得再次對她投降。看到志晞表示無奈的同意了,夕夕開心的摟著志晞,只差沒跳起來。

    搬家的那天,志晞跟醫院請了假來幫她。本來秀雅也是說好要去的,但是,又因為什麼急事,沒去成。直到搬了一個星期以後,她才有時間,去坐了一下午。

    那是一個週末,秀雅一直忙到兩點鐘才忙完。午飯都沒吃就去了夕夕那兒,夕夕站在小區的門口等她。足足等了一個小時。來來回回不知道走了多少趟。本來是挺生氣的,但是見到秀雅,也就什麼氣也沒了。

    她們一起去了超市,買了一堆的菜回去。很久沒有一起做飯吃了,能聚到一起實在是不容易,再把時間花到鬥嘴上,真是很划不來。所以還是多聊聊最近的煩心事,瞭解一下各自的近況事大。

    從一見到開始,她們倆的對話就沒有停止過。夕夕問秀雅最近有沒有曖昧對象,秀雅要瞭解夕夕的甜蜜戀愛生活。她們還會講一些工作中的小趣事,生活中的小趣事,聊的不亦說乎。

    做飯不是夕夕的長項,一般都是秀雅做。夕夕只是在旁邊稍微幫幫忙。做飯的過程其實是很享受的,至少對於這兩個人來說是的。她們不僅吃的開心還做的很開心。只有兩個想在一起的人在一起不管是幹什麼,都是好的,都是幸福的。

    雖然人生在世總是有很多的不得已,很多的身不由己,但是至少還可以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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