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與對白 第一部分   故事的結局 故事的結局(31)
    時間:2009年7月25日     天氣:晴

    如約到達已是下午6:30,最終我還是去參加了這次的聚會。我想考驗我自己,是否有些記憶,即使已經塵封,也容易被某些人,輕易的喚醒。

    余預言正好坐在我的對面,彷彿是早就安排好的,我到的時候就只剩下這一個座位了。早知道,我實在是該早點到的,不過到的越早就說明和他呆在一起的時間也越長,總之最好的辦法就是不去。但是,在這次聚會上的,也不只是只有他,還有我想念了很久的好朋友——木晨雨,我們是大學的室友。她是為了聚會專程幹過來的,我豈有不給面子之理。況且,我是真的很想念她。

    第一眼進門,我看到的便是木晨雨。她高興的幾乎跳起來。一直以來我都當她是自己的妹妹一樣看待。因為她足足小了我兩歲。我十八歲進大學,結果人家是不到十六歲就進去了,當時那叫一個羨慕啊!

    她緊緊地和我擁抱,說是很想我。問我為什麼回國後,過了那麼久才給她電話,為什麼在英國的時候那麼少聯繫她。我均笑而不答,因為我也找不到很好的答案。她還是那樣,像個小孩子一樣。什麼也不在乎,什麼也不懂似地。

    記得當初,每每她跟我們說起她暗戀的小男生的時候,總是那麼一本正經。還記得,她不知道,說了多少遍。「我已經不喜歡他了」,但是過不了一天,便又會因為,那個男生的空間有了別的女生的留言而生氣。那時候的愛戀,都是這樣,簡簡單單,很舒適。

    接著,她便給我介紹她的小男友。我輕聲問她是不是原來喜歡的那個,無所謂的說,當然不是。以前只是不懂事。聽到這話,我突然覺得,這小孩,是真的長大了吧!以前為了她的初戀,她甚至願意偷偷跟著那個男生走完一條遠遠的無人的街,然後再一個人跑回家,為的只是能多看人家幾眼。

    我們的晨雨,她終於還是不再那麼孩子氣。看得出,她的那位對她很好,於是我便也放心。我這個人有個壞習慣,就是不怎麼能記住別人的名字,所以晨雨說過,我便忘記她的那位叫什麼了。說起來還真是慚愧。

    她問我有沒有男朋友,我思量了一番,還是說出了有。她驚喜,接著又抱怨,罵我不懂規矩,也不知道把男朋友帶過來看看。我只得謊稱他今天剛好有事。拿我沒轍,她也只得放棄在眾多人面前逼問我細節。

    坐在余預言對面,說實話,我很不自在。好像一下子就沒了自信。我怎麼會這樣?堂堂劍橋的高材生,怎麼可以就這樣沒了氣勢。想到這兒,我又才漸漸的抬起頭。我和余預言的過去,並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說的清的。有時候我甚至刻意的去忘記。但是卻發現越想忘記,就越容易記起。就像失眠的時候一樣,越想睡著,就越是睡不著。

    我們雖然認識很多年,或許彼此之間也很瞭解,我們甚至擁抱過、親吻過。但我們終是沒有機會,牽著手一起走下去。並不是不相愛,而是太多顧慮。我還記得,當他選擇放開心的時候,我已經選擇了放棄。我和他說,「我有男朋友了,你是否可以祝福我們?」

    他說,「玩累了,記得回來。我會等你。」我們之間很少有機會單獨在一起,所以這些話,我們只是短信上在說。他或許永遠也不會知道,因為這句話,我哭了很久。只是簡單的一句話,我被深深的感動,但我依然做了別人的女友。我是真的放棄了。即使,他只把我當作,貪玩的孩子,希望我再玩的累了、困了的時候可以再享受他的懷抱。

    年輕的我們,都太倔強。我說過了,三年之內不要再見面了。那就不要再見了。我說到做到的,即使這只是一句不經意的氣話。即使錯了,我永遠不願意再改變,誰讓我是認死理兒的金牛座呢?

    就是這樣錯過的吧!以至於我們並不是三年不見,而是五年。現在說這些好像也沒什麼意義了吧!我們都有了各自的生活,看來這個世界上,還真不是誰沒有誰就不行。整個聚會我也沒和他說幾句話,後來他們說要去唱歌,我本想拒絕,但是苦於找不到一個好的借口。只得跟著去了。

    我還是依舊的我,我還是喜歡唱張韶涵的歌,不過是喜歡她早期的歌。「遺失的美好」一直是我的最愛,但是這一次我卻沒有唱,因為我害怕余預言誤會,我有些生氣的,不想承認,他是我遺失的美好。雖然心中有些波動,但是我依然記得,我說過的話。我說過的,無論是誰,機會我只給一次,錯過了,我們就再沒有未來。

    我還是一如既往的執著,就如今日。即使余預言一直堅持送我回家,但是我說什麼都不同意。他說我一個人回去不安全,本來還有陸淨純的,但他臨時有事早就回去了。最後實在沒辦法,我只得打通了院長叔叔的電話,請他派輛車來接我。我終是擺脫了他,而且給了他一個我有男朋友的證明。我說,那是我男友家的司機。他無奈的笑笑,轉身離去,連再見也不曾說。

    不知道,是何時我們竟連朋友也不是。曾經我一直都告訴自己,即使不是情侶,我們還可以是朋友。而且一直很努力的釋懷,最終還是做不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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