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忙道歉:「對不起,上次我不是故意踢你屁股的!請你放了我,給我一個機會重新做人!」
程嘉南哭笑不得:「還重新做人,你怎麼不乾脆說投胎轉世啊?」
「您要是非跟我計較,我就只能等投胎轉世了。」我怯生生地說。
他又笑了起來。他總是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很有幽默感的人,自尊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我本以為他笑了就表示我自由了,誰知他並不肯放我下來,而是拎著我繼續下樓,嘴裡說:「走,哥哥帶你吃飯去。」
「不要,你放開我,我要回家!」我在空中胡亂地踢著,這次他長了心眼,整個人都離我很遠。我尖叫起來:「你再不放開我就喊人啦,我爸媽就在樓上!」
「他們沒空理你,」他指了指天花板道:「又吵開了。」
我愣了愣,這才明白過來,他是不想讓我見到他們爭吵的場面,所以才要帶我出去吃飯的。
是這樣的嗎?
我望著他的臉,忽然覺得那張臉不再可怕了,而是變成一個很溫柔很溫柔的人,像天使一樣。
程嘉南,我是那個時候開始喜歡你的麼?
還是更早以前?或者更晚以後?
你恐怕也不知道吧,因為,這是連我自己都無法確定的事情。
要是談戀愛像籃球比賽一樣就好了,一個裁判站在中央,吹一聲口哨表示開始,犯了規給一張黃牌,投了籃加一分,時間一到就結束。如果是這樣就好了,至少給我一個熱身的時間,讓我做好足夠的心理準備。
可是不是,沒有人提醒過我你要來了,也沒有人喊開始。它說開始就開始了,打得人措手不及,吃盡了苦頭,想來,真是不甘心啊。
但是在未發覺愛情之前的那段日子裡,我們至少是開心的。弄堂附近有一間小小的作坊式餐廳,總共五平米大,三張桌子。位置不夠,就只好在弄堂中央擺一張桌子,1999年的程嘉南和我就坐在這裡,一邊大口地吃飯一邊聊著天,漸漸從陌生轉為熟悉。
「你是哪裡人?本地人嗎?」
「你是查戶口的嗎?給我十塊錢我就告訴你。」
「十塊太多了,兩塊行不行?」
「不行。」
「那你有工作嗎?我怎麼老是看你閒在家裡啊。」
「你每天都在上學,怎麼知道我老閒在家裡?」
「就是這樣感覺嘛!」
「感覺是不可信的,你這個傻女。」
「噢!你才傻吶!」
我們兩個人就在那裡邊鬥嘴邊吃飯,帳都是他結,回家以後我再要來還他。正是下班和放學的高峰期,弄堂裡過來過去的都是人,人們經過我們身旁時總會用怪異的目光看我們一眼,一開始我還不太習慣,但漸漸的,就覺得沒什麼了。真的沒什麼,程嘉南並不是一個壞人,我這麼認為。
不久連我爸媽都聽到了風言風語,他們在客廳正襟危坐地等著我,我推門進來,一看到他們倆那副表情就愣了。結果他們倆比我還緊張,我爸一拍桌子站起來喝道:「你你你,你去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