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很簡單。
被我誤咬的男子是陸澤,他說我雖然咬疼了他,卻也幫他解決了LUNA,這個女孩子一直纏著他不肯罷休,我的出現不偏不倚幫了他一個大忙。這讓我認定,陸澤其實也是個花心大蘿蔔。這個結果,讓我的愧疚感煙消雲散。
而後來出現的那個眉清目秀男,一直在旁邊幸災樂禍的——才是鄭南!他跟我坦白,他去追求李可可,不過是哥們幾個打的賭,賭完了,自然就可以say goodbye了。
這個人世間,除開帥啊帥啊帥是一種罪之外,坦白其實也是一種罪!當我聽到他瀟灑地說出「古德拜」後,內心就激盪著一種撲過去跟他同歸於盡的革命熱情。哼!叫你丫的禍害人間!叫你丫的滾滾紅塵!
不過……正義人士陸澤抓住了我的肩膀。
於是,我們有了一場看似平靜實質波濤洶湧讓我隨時都處於崩潰狀態的談判。
「你必須去見她!」
「不去。」
「你必須給她一個交代!」
「我不要。」
「你為什麼要這樣子對她!」
「喂,大家都是出來玩的。」
「誰說她是出來玩的!她對一隻小貓咪都很認真,何況是人!雖然你是一隻怪獸!大怪獸!」
「你說誰是怪獸?你再說一遍?」
「你是怪獸!你全家都是怪獸!你家養的小雞小鴨小狗小貓也全是怪獸!」
「你……」
「你什麼你!你必須去見她!你必須去見李可可!你不許離開她,你要善始善終!」
「不去。」
輪迴開始。
談判中間,陸澤必須在我們兩個快要打起來的情況下,挺身而出充當最可愛的人——維和警察。
若干個輪迴後,陸澤對鄭南說:「哥們,你玩大了。」
鄭南點點頭,忽然好正經地說:「說句認真的吧,我不再找可可,就是因為我覺得她真的是個好女孩,她不應該跟我這樣的爛人談戀愛。所以……」
「你不是爛人。」我弱弱地安慰她,他強我更強,他弱我更弱。
「謝謝。」他輕佻地朝我挑挑眉。
靠!挑逗?色誘?想讓我賣友求榮?他這是怎樣一種神經……病啊!
「你明明就是怪獸!」哼,那種言情劇裡濫情花花公子騙苦情女二號的托詞,長一聲我為你好,短一聲我為你好,實在是俗氣至極,比他們的什麼霹靂三帥的名號還要俗1000倍!
最後,鄭南說:「好,我答應你。我明天去找可可,我會跟她說清楚,叫她不要喜歡我。」
我一顆心總算落地,將自己的手機號碼給他,並警告他,一定要如約而至,否則,我下次就去他們學校告訴他們班主任。
當然,後來我知道鄭南他們根本不怕這招。還恥笑我,說告訴班主任這招太弱智了,只有像我這樣外強中乾的傻大妞才想得出。(╰_╯)#
那天晚上,我忽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在我餵了半天才開口說話。
是陸澤的聲音。
「呃,是這樣的。鄭南讓我告訴你一聲,他真的不是怪獸。好了,拜拜。」
我被這幾位哥的非主流行為給驚嚇到了……平生第一次深深地失眠了。(∼ o ∼)~zZ
鄭南果然來了,令我失望的是,陸澤沒有一道來。
可可滿心期待,卻緊張個半死,她總是這樣讓人放不下心。
我送他們去了奶茶店,感情的事,其實別人真的插不了手,我能做的,也就僅此而已。而鄭南,好像沒有想像中那麼壞。可是,只要他讓李可可掉一滴眼淚,我都覺得無法原諒。
李可可是那麼好的女孩子,他招惹了她,就必須承擔招惹她的後果,否則,就是傷害,就是讓我無法原諒的傷害。
可可是一個人出來的,她的一語不發地拖著我的手就走,我心裡隱隱不安,猶猶豫豫地指指身後。
「鄭南……呢?」
可可卻拖著我越走越快。
「可可……」夕陽照得她的身影格外蕭索,讓人心疼不已。
穿過了一個又一個街口,她終於停下來,這是一個咖啡屋,門口擺放著一塊小黑板,不知是誰用薄荷綠色的粉筆寫下「李可可,我喜歡你」。
我喜歡你。簡單的四個字,怎麼會這麼煽情。
她終於忍不住,蹲在那塊小黑板面前,她的肩膀微微顫動,卻沒有聲音。
那是多麼悲傷的李可可啊,悲傷到連一向嬉皮笑臉的我,也跟著紅了眼眶。可是,我卻什麼也做不了。我不是愛神丘比特,想射誰的心臟就射誰的心臟,所以我保護不了李可可的心,我保護不了我最好朋友的心。
鄭南,想必是告訴可可他並不喜歡她了吧,不過是一場遊戲。我喜歡你,竟然成了一場空歡喜。多麼殘忍。
夕陽漸漸地隱沒,天邊連紅霞都散了去,夜色一哄而上,沒有星辰,明天興許會是個陰雨的日子。我幾乎石化成一尊雕塑,而這個時候,可可忽然站了起來,回過頭來,對我說:「夢瞳,你還在這裡啊。」
我拚命地點頭,想給她以支持,告訴她,我肯定不會丟下她的。
可可突然笑了,她走過來擁抱我,把頭靠在我的胸口,像是尋求一個隱秘的安全感。很久很久以後,她輕輕地說:「夢瞳……愛情是需要爭取的,對不對?它好不容易而來,下一次來,可能就是很多年之後了。所以……我要勇敢一次。哪怕結局是慘敗。你願意陪我一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