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靈兒心中急速地盤算著,這時空沒有知識版權保護,如果將來一旦暢銷起來,肯定會有人盜版,如果按照一集一集的出版,那麼一集二十張的話,一本的成本就是四十文錢,加上自己的利潤,一本怎麼著也得賣到五六十文方划算,這對於這時代的人來說,花五六十文錢去買一本純娛樂的畫書,似乎不太現實;而且刻印週期長,很有可能書剛一上市,在幾天內就會出現盜版,而新的一集還未印出,勢必造成重大損失。如果將之化整為零,每天出版一張,一張售價四文,提前三天將畫稿交付開始刻印,印刷週期縮短,那麼還不等盜版之人刻出仿版,新的一頁又上市了,自然就沒有人去買盜版的,而且一天四文錢,似乎花費並不大,家境稍好些的人家還是願意支付這筆小小的費用的,一天也只不過是一個包子的價錢罷了。
光靈兒暗暗盤算著,心中為自己的小聰明著實得意了一把,臉上不自覺地帶出一陣陣竊竊的笑,看得那婦人感到背脊發涼,感情不會是遇上個瘋子吧,自說自笑的,正要送客,光靈兒笑嘻嘻地將自己的打算說出,要求長期合作。那婦人一聽眼睛一亮,刻一張畫版一張紙兩文,而刻一頁書,刻三張也不過一文錢,而且還不是天天有生意上門,如今有此等好事上門,天天有活幹,那自是心裡樂開了花。當下,一口允諾下來,並與光靈兒約法三章,簽下契約,每天只能按光靈兒的要求印製,不得多印,印完規定的頁數,就由光靈兒將刻版收回,當場予以銷毀。
第二天,光靈兒就將《死神》第一頁的畫稿送了過來,三天後,光靈兒叫來街邊幾個流浪的孩童,以每天兩文錢的工錢,讓他們沿街免費發放,一連十天,每天發放兩三百張。起初,人們對這從未見過的圖畫呲之以鼻,這哪裡叫畫,跟塗鴉沒什麼區別嘛。往往在看了一眼後,就將之當作垃圾棄至一邊。隨著每天的發放,有明眼人漸漸看出這是在講一個神奇的故事,並漸漸地被這個故事深深地吸引,每天待一見到那幾個孩童發放那畫紙,就迫不及待地上前去搶,到最後,往往是剛剛出現在街市上就被哄搶一空。十天一過,光靈兒開始讓每個孩童按數領取,並在固定地點叫賣。剛開始時,吃慣了免費午餐的人們不願自掏腰包來購買,可心中卻著實是惦記著那故事的結局,終是耐不過那心中的渴望,開始掏錢購買。漸漸地,光靈兒的漫畫書終於在這個異時空生根發芽,開枝散葉,為她帶來滾滾財源,樂得她有睡著覺也會不自覺地笑出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