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飛撕下膠帶,小心地取下了那個U盤。
這個U盤可不是床頭背後的那個U盤。只用肉眼觀察,它也比床頭背後的那個印記要短。
下到了地面,彭飛當著林驍的面撥開了U盤帽,看了看刻在接口處的128內存,臉上浮現著開心的笑容對林驍說:「這裡面就是沈君要告訴我們的秘密了……走吧,去外面用電腦打開它。」
林驍表情嚴峻地點了點頭,兩個人就到了辦公室,把U盤插進了電腦。
正這時,藍菲忽然走了進來,她把按照林驍吩咐從於志洋那裡拿來的資料放在了辦公台上,向林驍匯報說:「這就是最近車間的全部生產資料,您過過目吧。」
林驍正和彭飛並肩坐在辦公台前,彭飛手執鼠標,剛要把U盤打開,看到藍菲,不由地停止了動作。
「你們倆坐得這麼整齊,在看什麼呢?」藍菲好奇地轉到了電腦前。
「呃,小藍呀,你先去忙吧,我和彭科長有點事情。」林驍想支開藍菲。
藍菲黑玻璃球似的眼珠立刻就轉動了起來:「你們,你們不會是想看黃色電影吧?」
這一句話簡直讓兩個男人狂暈,彭飛不禁咧開了嘴:「藍秘書,你嘴下積點德好不好?我們有那麼無聊嗎?」
「……那我也想看看。」藍菲努著嘴撒起了嬌。
林驍有些不悅地看了看她:「好了,我們有正事,你出去看著點,沒有我的允許,任何人不准進來!」
見老總沉下了臉,藍菲不由一縮脖子,乖巧地躲出去了。
U盤裡只有一份文檔,可能是怕別人刪改,還加了文檔保護。林驍一看之下,裡面的內容竟像是為彭飛而寫的。
文章的開篇十分直接。
「彭警官,我知道能夠拿到這個U盤的人一定會是你,所以我要把關於我的事情向你做一個介紹……」
彭飛不由看了林驍一眼,林驍臉上卻毫無表情。
「……坦率地說,我和你之間其實是水火不相容的。因為你是警察,而我是一個惡行纍纍的罪犯。但你應該明白,並不是每個人生來就是罪犯,也沒能人會立志做一名罪犯。人生難測,造化弄人,當我踏上了那條不歸路的時候,就知道自己這輩子完了!可我不甘心,我不願意自己的人生就此葬送掉;我也是個女人,也渴望得到愛情、婚姻和家庭啊!與林驍的相逢,讓我感到自己的眼前出現了一道美麗的彩虹,然而彩虹再美麗,也注定是曇花一現,不會長久。可在我的心裡,卻情願把它當做一座通往幸福、安寧的橋樑。」
看到這,林驍的眉頭已經開始顫動,他終於知道沈君對他還是有著真感情的。可是這個神秘的女人,果然有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不知道你會在什麼時候看到我寫的這些,」沈君繼續寫道,「也不知道你看這些東西的時候,林驍在不在場。如果他不在的話,就請你轉告他,我對他的愛是絕對真誠的,而且至死不渝!可是我的身份和我所走的道路,卻注定我們不可能生活在一起,我的組織也絕不允許我這麼做。我和林驍的相逢及相處,只是在執行組織交給我的長期控制他的任務!儘管從內心來說我很不願意這麼做,但擺在我面前的只有兩候選擇:要麼聽組織的安排,要麼按照組織裡的規矩走向死亡……」
「彭警官,你不要誤會我的這篇東西可以做為你破案的鑰匙。或許你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已經對案情有了些眉目,可我不得不提醒你,這個案子的複雜和龐大,以及你所面臨的對手的可怕與歹毒,都會超出你的想像!你是警探,光明正大,而躲在暗處的對手卻不敢面見天日。但,他們無時無刻不在盯著你的一舉一動,你距離案情的真相越近,危險也就越大,直至威脅到你的生命!」
「其實,我目前的處境已經十分危險,但說實話我現在的心情真的是很矛盾,因為直到現在,我仍不能確定自己應不應該向你出賣組織的秘密。不過,假如我今天死了,喬琳手裡的那個U盤想必會讓你們獲悉一切秘密。那個U盤裡的文檔使用了高科技手段,其中內容我既無法查閱,也無法刪除,但我知道那裡面儲存的,是我們的組織的核心機密,只有在你們拿到它之後,找電腦高手將其打開,就能夠從速破案……」
彭飛看到這不禁惋惜地擊了一下掌。這個沈君,果然還不知道自己拿到的那個U盤是假的!否則她真應該在這封信裡把她所知道的東西敘述得更詳細一些。
林驍卻迫不及待地滾動鼠標,瀏覽下面的內容。
「……老爺子對我有養育之恩,我是寧死也不能背叛他的。而背叛狂野玫瑰,就是背叛老爺子,因此我也不能背叛狂野玫瑰。既然我早已踏上了一條不歸路,我就不應該怕死,怕也沒有用。然而為了林驍和他的公司,我又真的很希望你能夠破案,同樣還是為了林驍,我仍可以以死證明我對他的愛……唉,我真的好為難。不過,我最終還是決定向你提供一些線索……」
看到這裡,林驍的臉上已經流露出深深的留戀和愧疚,但涉入關鍵的內容又使他顧不上自己的情緒,和彭飛一起接著看下去。
沈君繼續寫道:「……我們的組織代號狂野玫瑰,全部成員約有六、七百人,都在習江。核心人物我所知道的有十四個,分別是黃雀、血鷹、血翎、小刀、天貓、紫水仙、黑狼、烈狐、媚煙、虎頭鯊、蜈蚣、蜜蜂、冰指、金蛇這十四個人,他們都是狂野玫瑰的骨幹分子,彭警官如果能抓獲他們,案子即能告破。因為我並不知道這些人都是誰,所以也無法為你提供更多的情況。……好了,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不過我還要強調一下,解鈴還須繫鈴人,此案既因柳小雪的被殺而起,我建議您還是圍繞柳小雪的死多做些工作,或許,這是破案的關鍵所在!……」
下面「沈君」的落款已經不必多看了。這篇文章除了沈君,不會有第二個人來寫。
但彭飛注意到了落款日期:4月23號!
可以斷定,這篇文章是沈君出事的當天或者是在此之前寫的,日期最多拖延到4月23號,因為23號那天,是沈君的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