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幾天在呈祥村的家裡,每天神魂顛倒的打發時間,看到蔡仲林和聽到他說過的一番話,心裡更不是滋味。真想不到仲林兄弟如此大度,更讓我這位當哥哥的心裡不安!沒辦法在呈祥村繼續待下去。
昨晚仲林他要是能動手打我幾下,或許我能堅持原來不動搖的主張,可是他從友誼插話,讓我無地自容。我在去車站途中,改變了主張,學一把清源叔,我的這種行為,不是拱手相讓,而是還其本來面目,想主動說出來,但又不知道處理這樣事的全過程。忽然想起荷花村的表姐夫,他是律師,該是內行!
當我說明來意後,表姐說:「你的面子大,我猜錯了。看來振東表弟有絆住手腳的事了,表弟不要著急,天塌下來咱大家頂著。」
「姐,我不急,其實也沒大事,問問姐夫離婚上的事。是一種特殊關係的離婚,是糾正錯誤的辦理常規手續。」
表姐夫穿好衣服,洗漱完畢,坐下來和我說:「一般百姓還是到政府登記機關,帶上結婚證,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政府辦事人員不給調節。紅皮證收回,給你個綠色證書,完事了,財產分割自己一處理,一切都需從頭再來。
有知識的,身份高貴的,名人,一般走協議離婚,雙方在協議書上一簽字,也起到同樣效果。不過像你和馬蘭,還是到鄉政府辦個證,以免雙方以後各自重組家庭時候 麻煩。」
我把我意思說給表姐夫聽,並求表姐夫給寫出兩份離婚協議書,再多打印幾份,怕是在填寫有誤,做備用,律師做起這類事兒也真是小菜一碟。
不過表姐夫不明白好好的一對夫妻,為什麼要分手,總得說出個所以然來。就連我自己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不想把馬蘭和仲林間的事兒抖落出來。
我沒想到的是,表姐知道一切內幕詳情。表姐說:「也好,分手也好,否則你一年在外心不淨,他姐夫,別問了,馬蘭與振東的事以後我慢慢學給你聽。」
我能走到這一步,實在是不容易,一路上想起媽媽語重心長,想起清源叔的旁敲側擊,一個屯子人都知道,連外鄉的表姐都瞭解。
我在表姐家吃完晚飯,本想在表姐家住上一夜,等到明天一早再回呈祥村的家,可是姐夫又接到一份業務,騎上他的輕騎摩托車離開了家。
家裡只剩表姐和兩歲外甥,只比我大一歲的表姐也成心留我。但還是有點自知之明,千萬別給那些嚼舌婦留下把柄,還是返回了呈祥村。
一天裡,表姐與姐夫一再相勸,表姐夫語重心長地說:「千萬不要把事情搞成複雜化,既然做不成夫妻,也要做朋友,做好朋友。
因為你們已經有了兒子,那是連帶你們一輩子的血肉親情,虎子一天天長大,你們兩人的形象他會記一輩子的。所以都需要有個長遠觀點。
無論發生什麼,都要制怒、冷靜,千萬不可圖一時心裡發洩,一時痛快,釀成悲劇,農民工離婚率上升,是現在社會中的普遍現象,像你們這樣二十四五歲的青年人,天各一方,長久這樣分居生活,你仔細想一想,我估計你們雙方在男女情感中,可能都不太純潔,假如姐夫沒說錯的話,你蓋振東至少也該有仨倆女朋友,唉!你還別不信,我說的保證有依據……」
「姐夫,您別說了,我知道您做律師的接觸這類案子多,我沒你想像中那麼壞!反正也不是太純情!像我這樣孤身常期在外男孩子,接觸女孩子也是有的!」
唉!自己說完這句話,覺得一點底氣都沒有……
表姐原來是呈祥村姑娘,和馬蘭又是初中同學。表姐坐在我身邊對我說:「馬蘭的生活中不加檢點是全校出了名的。
那些年,從學校到社會把這類醜事也不當回事。只要你做的隱避一點,沒人去追究的。馬蘭的青少年時代,喜歡浪漫情趣,在同學中愛賣弄風騷,他的這些瑕瑜互見,也常常引起校園風波……」
表姐知道我是難以割捨馬蘭的女人形象,但又看不了她過於頻繁結交男友。又對我說了好多關於和風流女人做夫妻,應該常相廝守,才能免去紅杏出牆的。最後一句金語良言:「馬蘭和蔡仲林重燃舊情之火,是你常年不在一起所至!」
表姐的觀點,讓我更堅定退出這段婚姻的決心。我做出如此下策,也是萬般無奈,眾親人相勸,自己才如夢方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