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飛揚】我的痞子舞妃 (江湖篇)琉璃劍舞、凌雲宮 第十一章 枉為人子枉為女
    抬起頭,無畏的看著縣官,「我說可以就可以解的。如果解不出,我願意承擔妨礙公務之罪。」

    「師妹。」無奈的聲音低低的響起,木彥青看著朝堂上,那抹紅色的身影,輕輕地搖了搖頭,「不要任性。」

    轉過頭,飛揚的琉璃眸微微閃著,有著木彥青沒有見過的鄭重,「木師兄,我說可以、就可以。」灰瞳瞇了一下,風吹起飛揚額前的碎發,琉璃眸裡有著傲視天下的自信,張揚著個性,讓木彥青有著愣神,我說可以……就可以……耳邊輕輕地響著飛揚的話,輕輕的,卻深入心扉,不自覺的點了點頭,木彥青深深地望著她,「好。師兄給你當後盾。」

    「嗯。」回過頭,飛揚眼神淡然的看了看堂上坐著的縣官,眼神裡的冷冽一閃而過,驀地讓他心底冷了一下,微微閃了一下神,縣官輕咳了一下,「這可是你說的。來人,讓她畫押。」

    「是。」一旁的衙役,很快拿來一張紙箋,遞向飛揚。

    隨意瞄了一眼,飛揚的嘴角微微揚起一抹邪肆的笑,淡淡的風,吹起她的紅衫,捲起淡淡的漣漪,風華繾綣,白皙的手指,輕輕地執起筆,長袖一揚,名字赫然顯現在紙箋上,任風捲起褶皺,在風中搖擺。

    清脆的聲音,淡淡的響起,眉欺新月,目若琉璃,眼神裡卻沒有一絲溫度,「李大年曾說過,如果生的是兒子,家產李氏分得一份,兒子兩份;如果是女兒,家產李氏分得兩份,女兒一份。那麼,無論如何分,兒子說分得的總是李氏的兩倍,而李氏分得的總是女兒的兩倍,那麼可以把家產分為七份,兒子四份,李氏兩份,女兒一份,這樣也就符合當年李大年的說法了。」

    說完,飛揚淡淡的看了一眼沒有反應過來的縣官,嘴角微微抿了抿,沒有再說話,任風吹拂在她的臉上,眼神驀地有些迷離。

    突然,縣官眼神一抹驚喜閃過,猛地一拍驚堂木,嚇壞了一干眾人,「好!好!本官半年都沒有想通的問題,沒想到還真的被你一個小姑娘給想到了,好啊!」

    堂下的聽眾,雖然聽得是一知半解的,但是聽著縣官的話,也都明白了,看來這場糾紛終於解決了,紛紛看向堂下跪著的李氏,眼神裡有著激動,這下李氏終於苦盡甘來了。

    李氏的眼神裡有著喜悅的淚水,然而在看向一旁臉色並不是很好的一雙兒女,眼神裡流露出一抹哀傷,偷偷地抹了抹眼淚,顫巍巍的轉過身,重重的朝飛揚磕了一個頭,「姑娘……謝謝你了……」

    目光觸及李氏眼神裡閃過的淚痕,飛揚的心微微蹙了一下,身影一閃,來到了李氏的面前,趕緊扶起她,「李大娘,客氣了。」餘光看了一眼臉色不善的李氏兒女,微瞇著琉璃眸,靜靜地走近,紅衫揚起冷冷的風華,瞅著他們,眼神裡有著冷冽的寒光。

    朱唇輕啟,清脆的聲音裡有著冰涼:「天地之性,惟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你們的娘親苦心二十載,爾等轉眼而忘,不盡孝道而枉顧為人,此為一不孝;拒母於門外而不贍養,此為二不孝;與母對視公堂而不知悔意,此為三不孝;此三不孝俱全,爾等,枉為人子,枉為人女,枉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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