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公安局的大樓,面對一路碰到的打招呼的人,張森含笑點頭示意。
打過卡,去局長辦公室報告過此行經過,張森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坐下來沒多久,電話就響了。
掏出手機一看,是家裡的電話,於是接通了,剛「喂」了一聲,電話裡就傳來可兒那甜甜的聲音:「阿森哥哥,姐姐問你中午回來吃飯嗎?」
張森笑了笑說道:「不了,我今天可能很晚才會回去,你和姐姐自己吃吧。哦,對了,培少說他已經讓人幫你們找房子了,很快就會有回音了,告訴你姐姐不用自己出去找了。」
「嗯,好的,」可兒嬌憨的說道,「知道了,阿森哥哥,替我和姐姐謝謝阿培哥哥。」
掛掉電話,張森開始出神了。
不管那兩姐妹是為自己而來,還是為馬培而來,問題是,自己二人是在S市認識她們的,而不是在G市,她們怎麼會知道自己和馬培會去S市?自己去S市是交接犯人,可是馬培是陪自己去的。那麼,她們的目的是我張森而不是馬培?為什麼?
她們到S市不過半個月的時間,應該不會是因為自己的原因才去S市的吧?
等等!!!!!!張森「呼」的一聲站了起來,被自己腦海裡的想法給嚇到了!
半個月!!!!自己抓到那個犯人是在去S市前二十二天的時間,而決定讓自己親自去交接這個犯人,是在那之後的兩天,局長找自己談過話,然後在第二天,也就是抓到那個犯人之後的第三天,公安局的高層才通過決定的!
因為自己當時手裡還有個案子要掃尾,也因為那個犯人在本市也有犯罪事項,才拖延了近二十天的時間。
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真是為了自己來的話,那麼這一拖就給了對方可乘之機,對方可以先自己一步到達S市,然後再想辦法和自己巧遇。像當時那種情況,只要自己在,那麼絕不會袖手旁觀的,這樣也就很自然的認識了自己,然後再想辦法接近自己?
對方的心機是很可怕,然而最可怕的不是這個!
最可怕的是,對方對自己的行動瞭如指掌!公安局高層通過五天之後,也許不到五天,對方就在S市出現了!!
但是,那天晚上去「夢巴黎」是臨時起意,如果不是馬培的話,自己根本不會去那種地方喝酒的。那麼,她們怎麼會想到在那裡巧遇自己?還是,除此之外,她們還有後招?如果自己不去酒吧的話,她們還有別的辦法可以與自己聯繫上?難道說......
張森為自己的想法倒吸一口涼氣,掏出電話號碼本,找到要找的號碼,撥了過去。
很快的,那邊傳來一個爽朗的聲音:「張大隊,怎麼今天有時間給我電話了?還這麼早?不會是想請我吃早點吧?」
張森笑罵:「畢業這麼多年了,你小子性格怎麼還是這樣哪?一點沒變。好啊,我請你滿漢全席,你麻溜點自己個過來,給你一個小時的時間,過時不候,到時可別說我說話不算數哪。」
開了一會玩笑,對方問道:「有什麼事說吧,哥哥我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解襄相助,襄空不悔。」
張森笑了:「這才是我上下鋪的好兄弟,我要你幫我查個人。」
對方開口問道:「我就知道你不會平白無故的打電話給我。誰?男的女的?哪個城市的?有什麼背景?有沒有可以提供的線索。」
張森的眼光變得銳利起來,正色說道:「姓名:凌紫薇,女,今年25歲,持B市身份證,B市經貿學院畢業,學的是企業管理。我要她的詳細資料,包括所有直系親屬的詳細資料。」
「收到,哥哥辦事,你就放心吧。這麼詳盡的資料,兩三個小時差不多就可以搞定了,別忘了B市可是我的地盤哪,沒問題,最晚明天給你回話。」對方爽快的回答。
張森笑著說道:「你別答應得太爽快了。我還有一個要求: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你在調查她們,或者說是除你之外,不能有任何人知道我在查她們。不對,我想想,最確切的說法是:不能讓除你之外的任何人知道,有人在查她們!」
對方明顯一愣,卻沒有開口問,隨即又恢復了那種不經心的語氣:「明白了,我親自出馬,那就再多給我一天的時間,我手邊還有個案子。」
掛掉電話,張森沒有住手,又撥了個號:「喂,鄭大隊?我是張森,有件事想請你幫忙。嗯,幫我查下上個月二十七號到本月二十號之間從外地到你們S市的年輕女性……對,著重查下找到工作的,重點是在酒店和娛樂場所上班的……嗯,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是我讓你幫著查的,或者說是G市公安局的人讓你幫忙查的……對,也就是說,此次清查活動的真正目的,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對,任何人,除你之外的任何人……要關於她們每個人的詳細資料,越詳細越好……嗯,沒錯,是這樣的,好,我等你消息,盡快啊,麻煩你了。」
放下電話,張森吁了口氣,腦海中重新浮現出凌紫薇姐妹那清純的模樣,以及昨天晚上竊聽器裡監聽到的二人的對話。
張森俊美的唇角浮上一絲促狹的笑意來:「跟哥哥我玩兒演戲?好哇,那咱們就好好玩玩,看看是你的演技高人一等,還是哥哥我的手段高你一籌。凌紫薇,歐陽菲菲,你阿森哥哥就陪你們玩兒一把。要玩,咱就玩出高水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