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把你的名字簽上去。」
驀地,一張紙在她的眼前晃了晃。夏希回過神,下意識跟著紙張移動腳步。
「簽你的名字。」他遞上來一支筆。
「為什麼要我簽字?」她不明所已,拿過紙張一看,差點被氣死。
白紙上用黑色鋼筆寫了幾條條約,筆跡剛勁有力且簡潔,但條條都能夠砸得死人。
(1)夏希小姐無償為季皓軒先生提供衣食住行等優質服務。
(2)夏希小姐每天需給季皓軒先生滿意的零花錢。
(3)當季皓軒先生需要服務時,夏希小姐得隨傳隨到。
(4)(最重要的一條)夏希小姐沒季皓軒先生的允許,不得玷污他的清白之軀。
當夏希看完這四條條約,臉色立刻由白轉黑,然後又由黑轉青。
「什麼叫沒季皓軒先生的允許,不得玷污清白之軀?」這人還有清白之軀?她很懷疑。
「你眼睛沒瞎,應該看得懂中文,就是那樣的意思。」
他XX的,這就是反客為主的典型教材啊!
「簽啊!」
他環抱著胸,傲慢地用下巴示意夏希在白紙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我不簽,這分明就是馬關條約——不平等。」
「哦?」音調拉得長長。而後,幽幽歎一口氣。
「唉,那我還是走吧!」
說完,又要開始動手收拾東西。
「喂,你不是吧?你答應我的。」夏希急急地上前把人攔截下來。
「你的名字那麼難簽,我怎麼心安理得地留下來?」
換個說法就是,她不簽名,他就不會留下來。
怎麼辦好呢?
留他在,自己就得做牛做馬;不留嘛,改天老媽殺上來來向她要女婿,又逼她相親,再說,她找假男朋友這法子要是被揭穿,說不定老媽還真會隨便找一個男人就押她披上婚紗。好矛盾啊!怎麼辦好呢?為什麼她這腦子就不能想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
夏希急得滿頭大汗,拿著鋼筆的手不停地顫抖著。
「啪」……大門被打開。
夏希「啊」一聲,望去。
季皓軒已經抬起長腿邁出門口。依他估計,這小女人應該不出三聲便會把他叫回頭。而且,還會乖乖地把名字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