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了燈,忽然就覺得累了,但還有點鬱悶,躺在床上怎麼也睡不著。
曉玲外婆是祖屋的人。
那曉玲跟祖屋也是有血緣關係的。
莫非這就是曉玲媽反對我跟曉玲在一起的原因?
婚姻法中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是具有直接關係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內。舉例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旁系血親是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非直系血親而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在血緣上和自己同出於三代以內的親屬。
這裡的三代是,從自己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舉例如 1、親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母是第二代,所以親兄弟姊妹之間是二代以內旁系血親。
2、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父親和伯叔、姑母是第二代,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於第三代,所以自己與伯叔、姑母、堂兄弟姊妹之間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3、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和自己同源於外祖父母,自己是第一代,母親和舅父、姨母是第二代,外祖父母是第三代,而這些親屬都源於第三代,所以自己與舅父、姨母、表兄弟姊妹之間也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照此計算,我跟曉玲應該不屬於這三代之內吧。
可是畢竟是同宗關係,不知道,我父母知道後會不會也反對我們。
曾祖父,有五個兒子,我爺爺是排行第四的。
爺爺的大哥,我應該稱呼為伯公吧。
當時大伯公生了兩個兒子。二伯公生了一男一女。三伯公生了一個女兒。
爺爺還有個弟弟,我應該稱呼他為叔公吧。叔公是去了台灣的。
當時大伯公當時死於非命了。
但二伯公,三伯公是搬離祖屋的,不知後來他們還有沒有生下其他兒女,那個年代,生七、八個兒女也是很平常的。
曉玲外婆是二伯公的妻子,還是三伯公的妻子呢?
第二天一早我給家人打了電話。
奶奶一聽到有祖屋成員的消息,電話裡馬上就哽咽了。
然後我趕回佛山。
家裡有輛私家車,很普通的那種。
老爸開著車,就載著我們過番禺。
醫院裡兩個老人一見面,就抱在一起哭了。
場面還是有點感人的。
不過,我父母同曉玲父母倒沒見有熱淚盈眶的衝動,也許是太疏遠的原因。
看來祖屋的情感,奶奶這一輩比我們要強多了。
老二知道我過番禺,特意開車帶我出去兜風。
曉玲沒有跟著一起去。
因為我們的關係,她父母還不知道,不能表現的太過親近。
「你真的收到冥幣?」對於老二說的這件事,我一直抱有懷疑態度。總覺得是他故意製造恐怖氣氛。
「真的!」老二顯得很認真。
「不信,今晚我們再去那路段看看,說不定還碰上。」老二接著說,眼睜睜地看著我。
還能碰的上?看的老二的表情,我忽然明白,原來老二是故意刺激我,希望我陪他一起去查個究竟。
難道那件事是真的?老二之前是不敢重去那路段,這次看到我來了,就又有了探尋的慾望。
深夜乘車給冥幣的少女!
究竟長得什麼樣?